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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不可追忆
    当收到那束断发时,吴桐整个人都呆住了。邮包送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起初,当听说孟知南失踪,福尔摩斯推断多半是遭人绑架后,亚瑟·雷斯垂德立马提议,他去向父亲要人要枪,分出一队人手来追查这件事。吴桐知道他是好意,不过依然表示了婉拒。他的理由很简单,既然对方的动机是绑架,就肯定有所图谋,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孟知南短时间内没有生命危险,对方也一定会稍后想办法和自己联系。同样,现在正是最关键的时刻,安利柯·勃梯尼,威廉·穆勒,还有约瑟夫·张伯伦,今晚的袭击可能会从任何死角出现,很有可能重演兰开斯特爵士的悲剧。他可以分心,但不能带动其他人分心。人手已经非常紧张了,今晚苏格兰场全体出动,所有警员取消休假实弹上岗,大部分前去唐宁街官邸保护政府要员张伯伦,至于其他二位,各自分派了重案组警队前往。“真的没关系吗?”亚瑟·雷斯垂德临走前,颇为不安的回顾了吴桐一眼,他刚刚束紧皮带,把左轮手枪子弹压满枪膛:“吴先生......你确定要一个人?”“对。”吴桐坐在桌边,面前摆着那盒断发,对亚瑟点了点头:“你只管去保护好穆勒教授,这是我自己的事,不能让你们在这个时候分心。”“可是......”“没什么可是的。”吴桐打断亚瑟的话,瞳孔里似乎有火焰在跳动:“既然知道是剃刀党在背后搞鬼,我反倒踏实了不少,起码这只是街头黑帮,不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来。”他言尽于此,不过福尔摩斯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诚然,他说的对,如果绑架孟知南的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爪牙,那事情将会彻底改变性质,吴桐不敢想象,那个犯罪之王会用怎样恐怖的手段,残忍折磨这个无辜的小姑娘。“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亚瑟揣好手枪,看了眼一言不发的大侦探,试探着问道。“我去找那群黑帮谈谈。”吴桐依旧平静:“剃刀党的据点人尽皆知,他们要的是我,我送上门去就是了。”福尔摩斯点点头,这个冷漠的大侦探向来不注重人情,他只觉得吴桐说得没错,结果引来亚瑟好一阵白眼。“你呢?侦探先生?”亚瑟侧头问道。“我去贝尔格莱维亚。”福尔摩斯拍了下大腿,利落的站起身来:“听说那意大利人也雇佣了一支安保团队,不过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我去那边盯着些。”“好。”吴桐站起身,同福尔摩斯和亚瑟一一握手:“愿今晚一切顺利。”这时,郭天照恰好走了进来,正赶上亚瑟推门打算离开。两人擦肩而过,亚瑟朝他点点头,郭天照没顾上回应,目光直直落在吴桐面前那盒断发上。湖蓝色的围巾还在桌角搁着,郭天照的脚步不由住了。他认得那颜色,去年隆冬时节,孟知南总会系着这条湖蓝色的围巾出门,她个子小,加之围巾又长,所以经常甩出一大截垂在身后,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像雀儿的尾巴。“我跟你去。”郭天照朝吴桐挑了挑下巴。吴桐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前的青年衣装整齐,身穿一套利落的深蓝土布短打,束好了腰缘绑腿,整个人肩宽腿长,颇有一副好骨相,简直比曾经见识过的广东十虎也不遑多让。最引人瞩目的,是他背后还背了个狭长的布包,看长度和模样,像是把层层包裹后的兵器。“事情因你而起,你就别再掺和了。”吴桐淡淡的说,在这个距离下,郭天照能够清楚看到,他眼底里全是红血丝。郭天照没动地方,只是往屋里自顾自走了两步,站定在吴桐对面。“事情是因我而起。”他顿了顿:“所以我才更应该去。”吴桐把盒子盖上,站起身,绕过桌子往门口走,背影始终都有些佝偻。“你去只会把事情搞得更复杂。”他没看眼前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我一人足够,你去了于事无补,老实待着。”郭天照对此置若罔闻,只是迈出半步,拦在他的面前。“复杂?”他抬眸直视吴桐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是你把事情想简单了。”吴桐停下脚步,慢慢挺直身体。郭天照那张脸在灯影里棱角分明,他一字一句说:“你以为你一个人可以承担得了这一切吗?剃刀党在伦敦混迹了这么多年,他们的手段你最清楚,他们不会放过我。”吴桐的眉头拧起来,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出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郭天照继续道:“你觉得是她替你挡了灾;对方为了报复你所以才绑架了她;你觉得你一个人去,是为了和他们做个了断。”他盯着吴桐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灯影里黑沉沉的,像两口深井。“可你想过没有——她要是知道你一个人去,她心里什么滋味?”这句话沉甸甸砸进耳中,吴桐的呼吸不由停了一剎那。他的这份动容被郭天照看在眼里,他没给他喘气的机会。“她是无辜的。”郭天照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武馆开张的时候,我就站在门口,远远看见她穿着一件藕荷色的褂子走过来,大辫子上簪了朵迎春花,漂亮极了。”“她对我说“郭师傅大喜,当时来的人挤了半条街,有武行的老师傅,有街坊邻居,有那些饿着肚子来等一顿饱饭的孩子们,我全都看在眼里,我也都懂他们的心思。”他顿了顿,眼底流淌出几分深沉的色彩:“可我......就记住了她一个人。”吴桐看着他,那目光里有疲惫,有惊讶,还有一点别的什么......说不清是什么。郭天照把脸别向一边,对着墙上的灯影。“我非去不可。”屋里安静了几秒。水滴的声音从窗外的屋檐下幽幽传来,一滴一滴,敲在人的心上。窗外的雾很浓,把月光遮得严严实实,只有檐下那盏煤气灯还亮着,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几乎要叠在一起。吴桐转过身,从椅背上拿起自己的呢子风衣,再打开桌下的抽屉,从里面掏出一把左轮手枪,确认弹仓里压满子弹后,揣进了自己大衣的内袋里。“走吧。”他推开门,冷风灌进来,裹挟着莱姆豪斯午夜的潮气和煤烟味:“会会他们去。“走着。”二人头也不回,迈步走进深夜的浓雾里。就这样,四个人,三条路线,兵分三路,各自奔赴各自不同的目标。与此同时。不知名的酒窖里......眼前仍被血迹模糊,自从被绑架后,孟知南从昏迷中醒来,时间感是模糊的,她不知道距离自己失踪已经过了多久,只能感觉额头的血迹慢慢干成血痂。她缓缓抬起头,头顶那扇铁门的小缝隙里,光线已经变了——从午后的惨白,变成了黄昏的暗黄,再到深夜的完全黑暗,她被绑在这里起码六个小时了。门外偶尔能听见几声含糊不清的英语,孟知南只能依稀分辨出几个单词,似乎这些人来自英国各地,比如就有伦敦本市口音,还有艾米丽常用的苏格兰爱丁堡口音。然而。就在这时。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传了进来,带有华人————尤其是北方华人,说英语时特有的鼻腔共振音:“送水。”不等她仔细寻思,门锁发出哗啷一声脆响,紧接着乏了油的门轴咯咯吱吱转动起来,一轮庞大的阴影慢吞吞笼罩在了她的身上。尽管眼前的来人满脸横肉,身宽体阔,丈二身影,俨然一副铁罗汉金刚的凶狠模样,孟知南仍然一眼就认出了,他是华人,而且大概率是蒙古人。原因无他,她孟家祖上靠走西口发家,最不缺和蒙古人打交道的经验。孛儿只斤·巴特尔居高临下,垂首俯瞰着这只身陷囹圄的囚鸟。她仰起头,额头干涸的血痂扯动皮肤,疼得她眯了眯眼。逆着光,她只能模糊看见一堵山一样的轮廓,和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一双细长的眼睛。果然是蒙古人。几乎是本能的,许多犹有温热的词语,从她记忆深处里不受控制的浮现出来。孟家祖上三代走西口发家,离开漾泉直奔太原,从杀虎口出关,过右玉,穿凉城,到归化城茶盐互市,和蒙古人打了半辈子交道——这是晋商的生财之道,更是生存之道。小的时候,祖父总是抱着她坐在炕头上,教她认各地人的面相,她清楚记得蒙古人的面相:“看颧骨,看眼型,那种细长眼高颧骨的,十有八九是喀喇沁或者土默特的。”孛儿只斤没说话,拎着一只豁了口的陶碗,蹲下身来,把碗沿抵到她唇边。水是凉的,带着铁锈味,直直倒进喉咙里来。孟知南太久没喝水,喉咙干得发紧,这一口措不及防灌下去,呛得她剧烈咳嗽起来,整个人被绑在椅子上蜷缩成一小团,眉头紧蹙间,伤口崩裂又渗出血来。“咳......咳咳……………”孛儿只斤眉头不由拧成疙瘩,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件坏了的物件,他收回碗,站起身就要走。“等……………等一下......”女孩孱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孛儿只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孟知南缓过一口气,她抬起黑亮亮的眸子,盯着那道宽阔的背影,声音沙哑,却格外清晰:“你是蒙古人吧。”那背影肉眼可见的僵了一瞬。片刻后,孛儿只斤慢慢转过身来,那双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别样的情绪——不是惊讶,是某种记忆被触及后的警惕。“你说什么?”“我说,你是蒙古人吧。”孟知南靠在椅背上,胸口还在剧烈起伏,可目光没躲:“喀喇沁?还是土默特?看你这骨架,倒像是乌珠穆沁那边过来的,那边的人个子高,肩膀宽。”孛儿只斤凝视着她,过了好一阵,才换回母语道:“你一个小丫头,懂什么?”“我就是懂。”孟知南嘴角扯了扯,那弧度太浅,看不出是笑还是别的什么意味:“我孟家祖上三代走西口,从杀虎口出去,先过右玉,再走凉城,到归化城换皮子换盐,杀虎口的隘墙有多高,我祖父说过;归化城的大召寺有几根柱子,我也知道。”她顿了顿,目光落回那张凶悍的脸上:“你这样的人,我在归化城见过,那会儿每年秋天,草原上的各部都会来归化城互市,喀喇沁的、土默特的、乌珠穆沁的,还有更远的地方来的。”“那些人说话我听不懂,可是看长相,看衣裳,看走路的样子——我都能认出来。孟知南每说一个字,孛儿只斤的呼吸就会更重一分。“你来伦敦几年了?”见孛儿只斤不答话,孟知南笑笑问。眼前的蒙古壮汉还是没说话。“我猜,至少三年往上。”她自顾自往下说:“你身上穿的是洋人的衣裳,不过里头那件褂子,领口还是蒙古袍的样式,你改过,对不对?”孛儿只斤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领口——诚然,她说的没错,他确实按那件旧袍子的样式,一模一样仿在了洋人的衬衣上。“你……………怎么知道这些?”“我说了,我们孟家三代走西口。”孟知南垂下眼,声音轻了些:“我祖父还在的时候,一大家子由他老人家管,他经常组织商号,率领驼队出去,一走就走半年。”“他老人家回来就抱着我,给我讲路上的故事,讲杀虎口的关帝庙,归化城的席力图召,还有草原上那些热情的蒙古人,怎么骑马,怎么摔跤,怎么……………”她抬起眼,直视着他:“怎么祭长生天。”孛儿只斤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这个被关在地窖里的丫头,从他进来到现在,没说一句求饶的话,没掉一滴眼泪,却在用这些他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听到的词句,一个字一个字重重敲在他的心上。“你叫什么?”他哑着嗓子问。“孟知南,山西平定州人。”“平定州......”孛儿只斤默默咀嚼着这三个字,目光不知飘向何处。“杀虎口到归化城,要几天?”他忽然问。“快的话,八天。”孟知南答得极快:“出杀虎口往北,过右玉县的杀虎堡,经凉城,穿蛮汉山,过白塔,进了归化城,先去大召寺上香,再去北门外的驼马市。”她顿了顿,补了一句:“我祖父说,归化城北门外的驼马市,一到秋天,全是蒙古人,他们扎着帐篷,点上篝火,烤全羊的香味能飘出二里地远,等喝完了马奶酒,还会拉上汉人一起跳舞哩。”孛儿只斤没说话。不知怎的,他那只握住碗的手,青筋一直在突突的跳。“你来伦敦多少年了?”孟知南又问了一遍。这回他答了。“五年。”“回过家吗?”孛儿只斤摇了摇头。孟知南看着他,那双细长的眼睛里,此刻像落了一层灰。“你不想回去?"“回不去。”他声音低下去:“我的草原......没了”他只是站在那里,那山一样的身影,在昏暗的灯光下,竟然显得有些......渺小。孟知南盯着他,良久,突然说:“你这样的体格,在草原上,应该是要做达尔罕的。”孛儿只斤猛地抬起头,满眼不可思议。“你说什么?”“达尔罕。”孟知南一字一字的说:“不可战胜的勇士,那达慕大会上,连赢三届的搏手,就能赢得这个称号。”“我祖父说,他年轻时见过一个达尔罕,一个人能扛起一头牛,走起路来威风凛凛,整个大地都在他脚下震。”她注视着眼前这个蒙古巨汉,声音平静又笃定,重复了一遍:“你该做达尔罕的。”孛儿只斤的呼吸骤然停了几秒,短暂的失神后,他那张凶悍的脸上,横肉在不受控制的抽搐,眼神里翻涌着孟知南看不懂的情绪——是愤怒?是痛苦?是恐惧?还是别的什么?碗从他手里滑落,啪地摔在地上,碎成几瓣。他没有捡。这个山峦般的人物转过身,踉跄了一步,几乎是逃一般冲向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