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长安最古老的坊区之一,与不远处朱雀大街的流光溢彩相比,这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道路是坑坑洼洼的青石板,两旁的屋舍大多低矮破旧,墙皮剥落,露出里面夯土的颜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贫穷与岁月混合的,略带霉味的气息。
庆修很喜欢这种感觉。
在这里,他不是那个权倾朝野的庆国公,不是那个运筹帷幄的阴谋家。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想在夜里找一碗热汤面吃的,过客。
就在他即将走到巷子尽头的时候,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忽然钻入了他的鼻腔。
那不是王小二那种霸道浓烈的麻辣香,也不是王鼎那种精致考究的富贵香。
那是一种极其纯粹,又极其朴素的味道。
是上好的猪油被热力融化后,与新鲜的青葱相遇时,所激发的,最本源的油脂香。
简单,又无比勾人。
庆修顺着香气,在巷子尽头的一个拐角处,看到了一个小小面摊。
一根斜插着的竹竿,挑着一盏被油烟熏得发黑的灯笼,上面用已经褪色的墨迹,写着三个勉强能辨认的字——老陈记。
摊子后面,是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
老翁佝偻着背,守着一口半人高的大锅,锅里的水汽氤氲了他满是皱纹的脸。
老妇则在一旁的小桌上,慢悠悠的擀着面。
整个摊子,只有一张破旧的,摇摇晃晃的四方桌,和两条长凳。
冷清,破败,充满了日薄西山的萧索。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却让庆修的脚步停了下来。
他走过去,在长凳上坐下。
“老丈,来碗面。”
正在打盹的老翁被惊醒,浑浊的眼睛看了庆修半天,才反应过来。
“哦……哦!好嘞!客官您稍等!”
他手脚麻利的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由猪骨跟鸡骨熬制了数个时辰的醇厚香气,瞬间升腾而起。
一旁的老妇,也停下了手中的擀面杖,从一个盖着湿布的木盆里,揪出一团早已醒发好的面团,放在撒了干粉的案板上。
揉压推擀……每个动作,都充满了数十年如一日的,沉稳又安宁的节奏感。
那不是在做面。
那是在与岁月对话。
很快,一张薄如蝉翼,却又韧性十足的面皮,在她的手下成型。
她用一把又长又窄的木尺比着,手中的切刀上下翻飞,将面皮切成了粗细均匀的面条。
面条下锅,在滚水中翻腾片刻,便被捞起,盛入一只早已烫热的粗瓷碗中。
老翁从大锅里,舀起一勺滚烫的清汤,浇在面上。
汤色清亮见底,没有一丝杂质。
最后,他从旁边的陶罐里,用勺子挖出一小块凝固的猪油,放在面汤之上,看着它慢慢融化,再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
一碗最简单,最纯粹的阳春面,便完成了。
没有多余的浇头,没有花哨的装饰。
只有汤的醇香,面的麦香,跟猪油与葱花混合的清香。
庆修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汤。
那看似清淡的汤头,一入口,却爆发出难以想象的,醇厚又鲜美的滋味。
那不是靠任何调料堆砌出来的味道,而是食材本身最精华的本味,在时间的熬煮下,被彻底释放,完美融合。
他再夹起一筷子面。
面条爽滑劲道,带着浓浓的麦香,在齿间弹跳。
好吃。
好吃到让人想哭。
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味道,是一种能瞬间抚平所有疲惫与浮躁的,家的味道。
庆修想起了自己那个已经遥远的世界,想起了小时候,母亲在冬日的深夜,为他做的那一碗,同样简单的阳春面。
味道不同,但那份温暖,那份慰藉,却是相通的。
这一刻,他不是庆国公。
他只是一个在异乡漂泊了太久,偶然间尝到故乡味道的,游子。
就在他沉浸在这份久违的感动中时,一阵喧哗声,打破了小巷的宁静。
几个衣着华丽,满身酒气的年轻公子哥,勾肩搭背的从巷口晃了进来,看样子是刚从哪家酒楼喝完花酒。
“听说了吗?明天厨神争霸赛复赛第二轮,主题是鱼!我可是花大价钱,买了我偶像王小二赢!”
“那必须的!王小二那麻婆豆腐,简直是神仙菜!又麻又辣,吃着那才叫过瘾!哪像那些老掉牙的菜,寡淡无味!”
“就是!时代变了!现在就流行这种刺激的,创新的!我跟你说,我爹前两天带我去崔家那个什么一品楼吃饭,那叫一个难吃!一道破狮子头,清汤寡水的,淡的能养鱼!还死贵!”
他们的声音毫不掩饰,充满了对旧味道的鄙夷跟对新味道的追捧。
其中一个眼尖的,看见了庆修和这个破旧的面摊。
“哟,哥几个看,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吃这种猪食?”他指着庆修碗里的阳春面,夸张的笑道。
他的同伴们也跟着起哄。
“哈哈!看这穷酸样,估计也只吃得起这个了!”
“老板,你这面怎么卖的?十文钱一碗?这么贵?你这汤里是放了金子吗?”
他们围着摊子,言语刻薄,充满了戏谑跟刁难。
老翁跟老妇涨红了脸,局促不安的站在一旁,想说什么,却又不敢开口。
他们眼中的神采一点点的黯淡下去。
庆修慢慢放下筷子。
他将碗里最后一口汤喝完,然后抬起头,平静的看向那几个还在喋喋不休的公子哥。
“说完了吗?”他问道。
那几个公子哥愣了一下,显然没把这个穿着布衣的穷酸放在眼里。
为首的那个撇了撇嘴。
“怎么?说你吃猪食,不乐意了?想跟小爷练练?”
庆修没理他,而是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张百元面额的大唐宝钞,轻轻放在桌上。
然后,他走到那几个公子哥面前,依旧是那副平静的表情。
“面,吃完了。现在,该算算别的账了。”
“你们刚才说,这面是猪食?”
为首的公子哥梗着脖子,色厉内荏的说道:“是又怎……啊!”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只手已经闪电般的扼住了他的喉咙,将他整个人都提离了地面。
是庆修。
他脸上的平静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让那几个公子哥从骨子里感到战栗的,彻骨的冰冷。
“我这个人,胃口不太好。尤其听不得别人,侮辱食物。”
庆修的声音很轻,却仿佛带着千钧之力,狠狠砸在每个人的心上。
“所以,我给你们一个选择。”
“要么,你们现在跪下,给这两位老人家,磕三个响头,把地上这碗面汤舔干净。”
“要么,我让你们,这辈子都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
那几个公子哥彻底吓傻了。
他们从那双平静的眼眸里,看到了尸山血海,看到了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恐惧。
“扑通!扑通!”
没有任何犹豫。
几个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公子哥,争先恐后的跪了下来,对着那对早已目瞪口呆的老夫妻,拼命的磕头。
“老爷爷!老奶奶!我们错了!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我们嘴贱!我们不是人!”
“您二位的面,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面!是神仙面!我们……我们这就舔!”
他们真的像狗一样,趴在地上,伸出舌头,去舔那洒在地上的,混着泥水的面汤。
庆修冷冷的看着这一切,直到他们把地上的痕迹舔舐干净,才松开了手中那个已经快要窒息的公子哥。
“滚。”
他只说了一个字。
那几个公子哥如蒙大赦,连滚带爬的消失在了小巷的尽头,空气中还残留着一股骚臭的尿味。
整个世界,终于又恢复了安静。
那对老夫妻呆呆的看着庆修,又看了看桌上那张巨大宝钞,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客……客官……这……这钱太多了……”老翁结结巴巴的说道。
庆修重新坐回长凳,脸上又恢复了那副温和的表情。
“老丈,别怕。我不是坏人,只是个爱吃面的。”
他指了指那口大锅。
“说实话,您这碗面,是我在长安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比宫里的御宴,都好吃。”
老翁的眼眶瞬间就红了。
多少年了,自从那些新奇的,味道浓烈的菜肴出现后,他们的面摊就一天不如一天。
所有人都嫌弃他们的味道寡淡,守旧,过时。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如此高的赞誉,而且是从一个如此深不可测的贵人口中说出。
“客官……您过奖了……”老妇也抹着眼泪,“我们这手艺,老了,没人喜欢喽……”
“不。”庆修摇了摇头,“不是没人喜欢,是他们不懂。”
他顿了顿,用一种商量的口吻说道:“老丈,老夫人,我能不能,给二位提个小小的建议?”
“您说!您说!”老翁连忙点头。
“您二位的面跟汤,是根,是魂,这个绝对不能变。这是您二位几十年心血的结晶,是无价之宝。”
庆修的这番话,让老两口心中一暖,对他生出了无比的信任感。
“但是,时代在变,人的口味也在变。咱们能不能在这完美的基础上,稍微开一扇小窗,让那些年轻人,也有机会能品尝到这份美好呢?”
“比如,您看,能不能在面上,卧一个金黄的荷包蛋?或者加几片卤好的,入口即化的牛肉?”
“又或者,准备一个小罐子,里面放上您二位自己炒的,带着焦香的辣椒油。喜欢清淡的,吃原味。喜欢热闹的,自己加一勺。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吗?”
庆修的建议没有半分强迫,更没有否定他们的手艺。
他只是在他们原本坚固的屋子上,轻轻的,推开了一扇窗。
老两口听得连连点头,浑浊的眼睛里,重新绽放出了光芒。
是啊!他们怎么就没想到呢?
守住根本,但不拒绝变化。
这或许,就是他们这门老手艺,能继续走下去的,唯一的路。
庆修看着他们若有所思的表情,微微一笑,站起身。
“老丈,这张宝钞,您收好。就当我,提前预定了您一个月,我随时会带朋友过来。”
说完,他不等老两口拒绝,便转身,走入夜色,只留下一个萧索而又挺拔的背影。
……
返回庆国公府的路上,庆修的脑子前所未有的清明。
今晚的这碗阳春面,这场小小的风波,让他对自己一手操办的厨神争霸赛,有了全新的,更深层次的思考。
他之前,一直将比赛当做武器,当做挑战世家文化霸权的工具。
他扶持王小二,打压王鼎,将创新捧上神坛,将传统踩在脚下。
这在策略上,没有错。
但现在,他意识到,他可能在不经意间,矫枉过正了。
那几个轻浮的公子哥,不正是被他所引导的舆论,催生出来的产物吗?
他们追捧新奇,鄙视传统,变得浮躁而又偏激。
这,不是他想要的。
真正的美食,不该是传统与创新的对立。
而应该是,它们的融合。
传统,是根,是魂,是那碗阳春面里,沉淀了岁月,能温暖人心的,醇厚汤底。
创新,是枝,是叶,是那麻婆豆腐里,能点燃味蕾,带来极致快感的,火爆滋味。
没有根的树,长不高。
不开花的树,没有未来。
他要做的,不是砍掉老树,也不是种满新苗。
而是要让老树,发出新芽。
要让这大唐的饮食文化,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走向一个前所未有的,百花齐放的,辉煌盛世!
想到这里,庆修的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看来,下一轮比赛的题目,他已经有了新的想法。
他要让王小二跟刘三勺这样的野路子天才,也来尝一尝,什么叫大道至简。
也要让王鼎那些守旧派们看一看,什么叫真正的与时俱进。
夜,已深。
长安城南,另一条曾经阴暗潮湿的破旧小巷,如今却成了全城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从巷口到巷尾,都挤满了前来“朝圣”的食客,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眼巴巴的望着巷子尽头那个灯火通明的小小摊位。
那里,正是王小二的摊子。
此刻,王小二正挥舞着炒勺,忙的满头大汗,脚不沾地。
他那口黑黝黝的铁锅里,红亮的汤汁正在“咕嘟咕嘟”的翻滚着,一股霸道辛辣的麻婆豆腐香气,混合着肉末和豆豉的酱香,笼罩了整个小巷,让所有排队的人,都忍不住疯狂的吞咽着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