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站主仓库的钥匙。
这句话像一根淬了冰的钢针,扎进陆振华的耳膜,顺着神经一路凉到脚底。
他猛地停住脚步,僵在原地,夜风吹过,卷起他破烂的衣角,却吹不散他心头的惊骇。
“你说什么?”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回过身,死死盯着那个已经快要融入黑暗的单薄背影。
姜晚没有停下,也没有回头。
“明天天黑之前。”她的声音平静地重复了一遍,不带一丝波澜,仿佛在说“明天会出太阳”一样理所当然。
疯了。
这个女人彻底疯了。
陆振华脑子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废品站主仓库?那是什么地方?那是孙老头的命根子!
孙老头的命根子。
这六个字在陆振华的脑子里炸开,嗡嗡作响。
孙老头,孙广才。
这名字在青山沟,比公社书记的名头还响亮。那是个活着的传奇,也是个活着的阎王。
一个从北边冰天雪地的战场上,拖着一条废腿回来的老兵。公社原本要给他安排个清闲的职位,他不去,一扭头就要了这片没人要的废品站。
从此,青山沟多了个瘸腿的“国王”,守着他那堆满破铜烂铁的“王国”。
性子孤僻?
这词儿用在他身上都算是夸奖。那老东西根本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除了公社下来视察的几个大领导,他能给个好脸,其他人,哪怕是队长,在他眼里都跟地里的土坷垃没区别。
多疑?暴躁?
陆振华脑子里立刻闪过一个画面。
去年夏天,村西头王麻子家那个七八岁的皮猴,不懂事,翻墙进了废品站,就想捡块好看的玻璃弹球。
结果呢?
孙老头一声不吭,直接放出了他那条黑背大狼狗。
那狗是跟着他从部队里一起退下来的,凶悍得能跟狼崽子干架。
要不是王麻子拖着全家老小跪在废品站门口磕头,那孩子的腿估计就得交代在那儿。即便如此,孙老头也只是站在仓库门口,叼着他那杆老烟枪,冷冷地看着,末了,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的地盘,耗子进来都得把尾巴留下。”
从那以后,别说人了,连村里的野狗都知道,路过废品站得绕着走。
至于那个主仓库……
陆振华感觉自己的后槽牙都在发酸。
那根本不是仓库,那是孙老头的龙兴之地,是他后半辈子的念想。里面堆着的,全是十里八乡收来的,最值钱的“宝贝”。那扇大铁门的锁,据说是他托关系从什么军工厂里搞来的,复杂得跟机关似的。
钥匙呢?
就一把。
独一把!
孙老头吃饭揣兜里,睡觉压枕头底下,上茅房都得死死攥在手心里。
找他要钥匙?
陆振华打了个哆嗦,这他妈跟主动把脑袋伸进老虎嘴里,问它今天想不想开开荤,有什么区别?
“疯了……真是个疯婆子……”
他对着那片空无一人的黑暗,几乎是咬着牙骂出声。
他甚至怀疑,姜晚是不是根本不知道孙老头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可转念一想,连王队长抽烟挠痒痒的习惯她都摸得一清二楚,她会不知道孙老头?
不可能!
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她知道这是个九死一生的任务,所以才面不改色地丢给自己!
这个认知,比冰冷的夜风更让他刺骨。
他不是棋子。
他是用完就可以丢掉的,探路的卒子!
那把黄铜钥匙,用一根粗粝的牛皮绳穿着,常年挂在他脖子上,吃饭的时候塞进怀里,睡觉的时候压在枕头底下。仓库门口还养着一条半大的狼青,凶得能跟山里的野猪对峙。
偷钥匙?还是从孙老头身上偷?
这比从王队长口袋里把那份“大礼”拿回来,还要荒唐一百倍!
“不可能!”陆振华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变调,“你根本不知道那个孙老头是什么人!他……”
“孙建军,五十三岁,前三十八军侦察连三排排长。”姜晚的声音打断了他,依旧平铺直叙,却让陆振华后面的话全都堵在了喉咙里。
“左腿膝盖骨在‘上甘岭’被弹片削掉一块,阴雨天会疼得睡不着觉。唯一的亲人是个侄子,在县拖拉机厂当工人,每年过年来看他一次。”
“他养的那条狗叫‘黑豹’,一岁零七个月,是他用半年的津贴从军犬基地一个老战友那儿换来的,每天喂两个玉米面窝头,加一碗肉汤。”
陆振华感觉自己的血液都快凝固了。
他张着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只是死死地看着那个背影。
这些……这些事,她是怎么知道的?
他陆振华在青山沟待了快两年,也只知道孙老头是个不好惹的瘸腿老兵,那条狗很凶。至于什么三十八军,什么上甘岭,什么侄子……他闻所未闻!
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怪物?
“你……”陆振华的嗓子干得冒烟,“你调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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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收废品的。”姜晚的脚步终于停下,她转过半个身子,夜色模糊了她的轮廓,只有一双眼睛,亮得惊人,“收废品,总要知道看管废品的人是什么样的。”
这话轻描淡写,却让陆振华背后的冷汗冒得更厉害了。
这已经不是调查了,这是解剖。
她把孙老头这个人,从里到外,剖析得清清楚楚,连骨头缝里的习惯都摸透了。
“就算……就算你说的都对,”陆振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从执行层面寻找这个计划的死穴,“那又怎么样?钥匙在他身上,寸步不离!我总不能杀了他吧?”
“谁让你杀他了?”姜晚似乎觉得他的问题很可笑,“我要的是钥匙,不是他的命。”
她顿了顿,抛出了一个让陆振华匪夷所思的问题。
“你知道肥皂吗?”
陆振华一愣,完全跟不上她的思路:“什么?”
“用来洗衣服的,最普通的那种胰子。”
“……知道。”
“明天,除了二锅头,再去供销社买一块。”姜晚的指令简洁明了,“要用过一半的,看起来旧一点。”
陆振华的脑子彻底成了一团浆糊。
二锅头,旧肥皂,仓库钥匙……这都哪儿跟哪儿?
他感觉自己不是在跟一个人对话,而是在跟一台精密的,但毫无逻辑的机器对话。每一个零件他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他完全无法理解它的运作方式。
“听着,”姜晚似乎失去了耐心,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不容置喙的冷意,“孙老头每天下午三点,会准时去上风口那个公共茅房,雷打不动。因为只有那个时间,知青点和大部分社员都在上工,那边人最少。”
“从仓库大门到茅房,一百二十七步。他腿脚不便,需要走三分钟。他的狗会拴在仓库门口的柱子上,叫‘黑豹’的那条,它的绳子长度是两米,够不到你。”
“你要做的,就是在他锁好门,转身走向茅房的路上,‘偶遇’他。”
陆振华的呼吸又一次停滞了。
又是“偶遇”。
又是这种天衣无缝的“意外”。
“我用什么身份?还是醉鬼?”他下意识地问,脑子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地跟着她的剧本推演。
“对。”姜晚肯定了他的想法,“一个喝多了酒,急着去供销社再打二两的酒鬼。走路不稳,撞到人,很合理。”
“撞他一下,然后呢?钥匙就能自己飞到我手上?”陆振华觉得这计划还是有致命漏洞。
“所以你需要肥皂。”
姜晚终于揭开了谜底,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带着一种洞穿一切的冰冷质感。
“撞上去的瞬间,你要摔倒。用你手里的旧肥皂,在那根牛皮绳吊着的黄铜钥匙上,用力按下去。”
“时间只有一秒,甚至更短。你要的不是钥匙本身,是它的模子。”
嗡——
陆振华的脑袋里像是有个炸弹炸开了。
用肥皂取模!
这个念头如同一道闪电,劈开了所有的迷雾!
他瞬间明白了所有的事情。为什么是孙老头,因为他有雷打不动的死板作息。为什么是下午三点,因为那是唯一的窗口期。为什么是醉酒,因为那是最好的掩护。为什么是旧肥皂,因为那是最不起眼的工具!
偷钥匙,风险太大,一旦暴露,就是万劫不复。
但只是在那电光石火的碰撞与摔倒之间,用一块不值钱的肥皂,在那把悬在半空的钥匙上留下一个印子……
谁会发现?
谁会怀疑一个醉鬼手里的破肥皂?
事后,孙老头只会骂骂咧咧地走开,而他,陆振华,将带着一个完美的钥匙模子,从容脱身。
这个计划,比之前对付王队长的那个,更加精密,更加阴狠,也更加……完美!
他看着不远处那个女人的身影,一股寒气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她不是在走一步看三步。
她是在终点线上,倒推出通往胜利的每一步!
自己跟她比起来,就像一个只会横冲直撞的兵卒,而她,是那个操控全局,落子无悔的棋手。
“配一把钥匙,对你来说,不难吧?”姜晚的声音将他从巨大的震撼中拉了回来。
陆振华的喉咙发干,他用力地吞咽了一下。
不难。
他以前在部队,跟后勤的军械员学过这手艺。只要有模子,给他点合适的材料,锉刀、铁钳,最多一个晚上,他就能配出一把一模一样的钥匙。
可……
“仓库里到底有什么?”他还是忍不住问出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
这个问题,像是在质问,又像是在乞求。他需要一个理由,一个能说服自己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冒这种奇险的理由。
姜晚沉默了。
这一次,她沉默了很久。
夜风吹动着她额前的碎发,她就那么站着,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
就在陆振华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她开口了。
“你父亲,陆平,前总参作战部一局参谋,对吗?”
陆振华浑身剧震,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中了一样,呆立当场。
这个名字,这个身份,是他心底最深最痛的伤疤,也是他被下放到这里的原因。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
她……她怎么会知道?!
“他在五年前,主持过一个项目,”姜晚没有理会他的震惊,继续往下说,每一个字都像重锤,砸在陆振华的心上,“代号,‘烽火’。”
“你……”陆振华感觉自己的牙齿都在打颤,他想扑过去捂住她的嘴,却发现自己的双腿重如千斤。
这是最高机密!
是当年他父亲出事后,所有档案里都被抹去的代号!
“那个仓库里,”姜晚终于转过身,正对着他,那双清冷的眸子在黑暗中,仿佛能看穿他的灵魂,“有‘烽火’计划当年失落的一样东西。”
她停顿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说道。
“一个高频信号发射器的核心组件。苏联人叫它,‘乌拉尔之眼’。”
陆振华的脑子彻底空白了。
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剩下“乌拉尔之眼”这几个字,在他脑海里反复回荡,轰鸣。
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他父亲曾经在书房里,不止一次地跟他说起过这个凝聚了无数人心血的宝贝!那是我们自己的“眼睛”,是能让我们的国防线,往前推进五百公里的希望!
可它不是……不是应该早就……
“它没被销毁,”姜晚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它只是被当成一堆‘没用的洋垃圾’,辗转流落,最后到了青山沟废品站。”
她往前走了一步,靠近了失魂落魄的陆振华。
“现在,回答我的问题。”
她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抗拒的力量。
“配一把钥匙,对你来说,难吗?”
陆振华缓缓抬起头,他看着眼前的女人,之前所有的恐惧、怀疑、抗拒,在这一刻,都化为了一股灼热的岩浆。
那不仅仅是为了活命,更为了一个被埋葬的理想,为了父亲未竟的事业!
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双拳在身侧死死捏紧。
“不难。”
两个字,从他牙缝里挤出来,带着血腥味。
姜晚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轻轻“嗯”了一声,然后转身,毫不拖泥带水地没入黑暗。
“明天天黑之前,我要进仓库。”
这是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陆振华在原地站了很久,直到手脚都冻得麻木,才像是活过来一样,猛地转身,朝着与姜晚相反的方向,大步走去。
他的目的地,是供销社。
……
第二天下午,两点五十分。
陆振华一身酒气,手里拎着个空酒瓶,摇摇晃晃地出现在了通往废品站的土路上。
他看起来和昨天没什么两样,甚至更加落魄,头发乱得像鸡窝,眼神涣散,脚步虚浮,活脱脱一个被酒精掏空了身子的废物。
只有他自己知道,藏在袖子里的那只手,正死死地攥着一块冰冷、坚硬的东西。
一块用盐水煮过,质地变得又硬又韧的旧肥皂。
他远远地看见了废品站的大门,还有门口那条正在打盹的狼青。
他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每一次跳动,都像是要撞碎他的肋骨。
他一遍遍在脑子里回放着姜晚的计划,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时间点。
三分钟。
一百二十七步。
一次碰撞。
一秒钟的按压。
成,则海阔天空。
败,则粉身碎骨。
他眯着眼,看到一个佝偻的身影从仓库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那串熟悉的黄铜钥匙,费力地锁上了大门。
孙老头。
他出现了。
陆振华攥着肥皂的手心,瞬间被冷汗浸透。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把最后一口酒气喷在空气里,然后晃动着身体,迎着那个身影,一头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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