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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2章 六号收银台(规则怪谈特别篇)4
    第一千六百五十二章 六号收银台(规则怪谈特别篇)4

    他伸手摸了一下那袋吐司的包装。

    “你不是来换我的,”他说,“你带这袋面包来干什么?”

    明旭把吐司往前推了推。

    “吃早饭。”

    那个人愣住了。

    明旭撕开包装袋。吐司很软,压出了一点折痕。他掰下一块,递过去。

    “昨晚没吃晚饭吧。”

    那个人低头看着那块吐司。

    他接过来,咬了一口。

    “有点干了。”他说。

    “放冰箱过夜了。”

    两个人站在六号收银台前,分食一袋生产日期印着昨天的吐司。

    排气扇还在嗡鸣。

    走廊那扇门忽然响了一声。

    他们同时转头。

    门把手在动。有人从外面推门。

    门开了。

    小新站在门口,穿着那件红色上衣,黄色短裤,脚上是早上出门匆忙穿反了的袜子。

    他仰头看着走廊里的两个人。

    看看这个。

    看看那个。

    “果然有两个哥哥。”他说,语气平平的,好像只是验证了一个早就知道的答案。

    明旭和明旭都没有说话。

    小新走进来,绕过拖把和水桶,站在他们俩中间。

    他左边看看,右边看看。

    “你们谁是便利店里的哥哥?”

    站在收银台边的那个说:“我。”

    小新转向明旭:“那你呢?”

    “我不知道。”明旭说。

    小新点点头,好像这个答案也早就知道。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是一张新的纸条。

    “早上你们出门以后,”小新说,“那个阿姨又来了。”

    明旭接过纸条。

    还是那种字迹,圆珠笔,笔画很急。

    “规则十三:六号收银台前不能站着两个人。”

    “规则十四:其中一个人必须走进员工通道最深处。”

    “规则十五:最深处的那扇门,外面不是便利店。”

    明旭看完,把纸条递给另一个自己。

    那个人低头看了一会儿。

    “你想让我去?”他问。

    明旭没有回答。

    小新仰头看着他们俩。

    “我觉得,”他说,“那个阿姨一直在写规则,但她自己也没有出去过。”

    两个人都低头看他。

    “如果她知道怎么出去,”小新说,“她就不用一直写纸条了。她自己还困在这里。”

    走廊里安静了几秒。

    明旭——从家里来的那个明旭——忽然开口。

    “员工守则最后有一行铅笔印。”

    他把那张纸翻出来,指给他们看。

    那行浅浅的、几乎磨没的字:

    “——也可以是你。”

    他顿了一下。

    “也可以是你。”他重复,“写守则的人自己也没有遵守。守则说六号收银台仅限夜班员工使用,但第一个站在这里的不是员工,是顾客。”

    他抬起头,看着对面那个自己。

    “你也不是员工。”

    那个人看着他。

    “我们都不是员工。我们只是走进了不该走的地方。”

    “所以,”小新插嘴,“你们都不用去最深处。”

    两个大人看着他。

    “阿姨写规则,”小新说,“因为她想出去。但她不知道路,就写很多条路让人试。试对了的人不会回来告诉她,试错了的人回不来。”

    他把那张规则十三至十五的纸条叠成小方块,塞进口袋里。

    “所以她的规则一直都是错的。”

    明旭低头看着这个五岁的小孩。

    小新的眼睛还是黑亮黑亮的,和昨天在公园长椅上仰头看他时一模一样。

    “那你怎么知道哪条路是对的?”另一个明旭问。

    小新想了想。

    “我不知道。”他说,“但我袜子穿反了。”

    两个明旭都低头看他的脚。

    左脚袜子是正的,右脚袜子穿反了,脚后跟那块布卡在脚背上。

    “早上出门太急,”小新说,“穿错了。但走到这里才发现。”

    他动了动脚趾。

    “所以,”他说,“便利店里面和外面,好像不是完全不通的。”

    走廊尽头忽然传来一声轻响。

    不是排气扇。

    是从更深处传来的,像是门轴转动的声音。

    三个人同时抬头。

    那条走廊还在往前延伸。拖把和水桶后面,原来还有路。淡绿色的墙壁,昏黄的灯光,不知道通向哪里。

    明旭——走廊里站了一夜的那个明旭——看着那个方向。

    “我去看看。”他说。

    明旭拉住他。

    “你站了一夜。”

    “所以我不差再多走几步。”

    两个人对视。

    “如果那扇门后面不是便利店,”明旭说,“你怎么办?”

    那个人想了想。

    “那我就在不是便利店的地方,继续走。”

    他把那袋吃了一半的吐司放在收银台上。

    “你们回去。”

    小新仰头看他。

    “便利店里的哥哥,”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人低头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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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原明旭。”

    小新摇头。

    “那是我哥哥的名字。”他指指旁边那个明旭,“你也是野原明旭吗?”

    那个人沉默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说。

    “那我给你起个新的名字。”小新说。

    那个人蹲下来,和小新平视。

    “叫什么?”

    小新认真想了五秒钟。

    “阿正。”他说,“因为你站在这里一直没动,很正。”

    那个人——现在叫阿正——愣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

    不是明旭平时笑的那种笑,是很轻、很浅、好像是第一次学会怎么笑。

    “好。”他说,“我叫阿正。”

    他站起来,转身走向走廊深处。

    明旭看着他的背影。

    阿正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没有回头。

    “那袋吐司,”他说,“规则三是错的。但也不是完全错。”

    明旭等着。

    “生产日期是昨天的面包没有问题,”阿正说,“有问题的是你以为自己买了今天生产的面包。”

    他继续往前走。

    “时间在这里是乱的。但你自己心里知道。”

    他的身影消失在走廊拐角。

    脚步声渐渐远了。

    然后门轴转动的声音再次响起,开了,又关了。

    走廊里只剩下排气扇低沉的嗡鸣。

    明旭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那张员工守则。

    小新拉拉他的衣角。

    “哥哥。”

    明旭低头。

    “回家吧。”小新说,“妈妈中午要做咖喱。”

    明旭没动。

    他看着走廊深处那扇看不见的门。

    “他会回来的。”小新说。

    明旭低头看他。

    “你怎么知道?”

    小新想了想。

    “因为他拿了面包。”

    明旭低头看收银台。

    那袋吐司确实不在了。

    他没有注意到阿正什么时候拿走的。

    “他需要吃早饭。”小新说。

    明旭没有说话。

    他最后看了一眼六号收银台。积灰的台面,死机的收银机,空荡荡的置物架。

    然后他转身,牵着小新的手,走过那条短走廊,推开写着“非员工请勿入内”的门。

    便利店正厅还是一样。

    一号收银台前排着两个人,穿风衣的中年男人和背书包的女学生。二号收银台空着,亮着灯。三号收银台“暂停服务”。

    广播响了。

    “野原明旭先生。”

    明旭没有停。

    “野原明旭先生,您的小票需要盖章,请到一号收银台办理。”

    明旭牵着小新,走向正门。

    广播没有继续响。

    玻璃门在他们身后合上。

    外面是街道。关东煮店开门了,蒸汽从门缝钻出来。洗衣店的阿姨把床单收进去一半,剩下一半还在风里晃。

    阳光很刺眼。

    小新眯起眼睛。

    “咖喱是明天做。”他说,“我记错了。”

    明旭低头看他。

    小新仰头,眼睛黑亮黑亮的。

    “但妈妈今天做炸猪排。”

    明旭没说话。

    他摸了摸口袋。

    那几张纸条还在。

    他把手抽出来,牵着小新,往回家的方向走。

    走了一会儿,小新忽然说:

    “哥哥。”

    “嗯。”

    “下次去买东西,我跟你一起去。”

    明旭低头看他。

    “为什么?”

    小新想了想。

    “两个人站在六号收银台前面,”他说,“就不算独自站在六号收银台前面了。”

    明旭停下脚步。

    他看着街对面那家便利店,玻璃门上贴着红色的“全天营业”,在上午的阳光里反着光。

    “规则没写不能两个人。”小新说。

    明旭看着那扇门。

    过了一会儿,他说:

    “嗯。”

    然后他牵着小新,转身走进另一条巷子。

    巷子里有一家面包店,门帘半卷,老板娘正在往货架上摆新烤的吐司。

    明旭买了一袋。

    生产日期:11月2日。

    今天。

    明旭突然有些明白到底是什么了,这个世界。

    他把吐司翻过来,又看了一遍。包装完好,封口严密,面包店老板娘正笑眯眯地招呼下一位客人,阳光从巷口斜斜照进来,把他和旁边小新的影子拉成两条平行的线。

    一切都很正常。

    但他知道哪里不对。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叠纸条。

    规则一、规则二、规则三……规则十一、规则十二、规则十三、十四、十五。

    他把它们一张一张摊开,在面包店门口的水泥台阶上铺成一条长长的纸带。

    小新蹲在旁边,托着腮帮子看。

    “哥哥,你在干什么?”

    明旭没有回答,他把最后一张——规则十五——拿起来,对着阳光。

    纸张很薄,背面透出圆珠笔压出的凹痕。

    字迹很急。

    但不是一个人写的。

    他之前以为规则一至十五都是那个便利店女员工写的。但此刻他重新看过去,发现了一些之前没注意到的东西。

    规则一的“六”字,收笔带一个习惯性的小勾。

    规则七的“六”字,收笔是直的。

    规则十三的“六”字,又带上了那个小勾。

    不是同一个人。

    明旭把规则一、规则七、规则十三并排放在一起。

    三个“六”,三种写法。

    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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