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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现实里没有陈浩南
    厂子门口,丁玥玥正在与对面7个人对峙。

    此时的丁玥玥,一点也没有这个年龄女孩的怯懦。

    昂着头,蔑视的看着对面的几个人,气势上完全不落下风。

    甚至还抬手指着他们:“你们现在走还来得及,不然有你们后悔的。”

    一个看起来30岁出头的光头男,稳稳当当的靠在一辆尼桑轿车上,叼着烟,愣着眼睛盯着丁玥玥。

    身边站着6个青年,每个人手上都拿着木棍。

    甚至还用白色布条把棍子和手掌捆在一起,以防动起手来棍棒脱手。

    “小妹妹真漂亮呀,哥哥不为难你,快点去叫你们老板出来。”

    光头男调侃的说着,就这轻佻的语气,给人的感觉就是混在社会底层的混混。

    上不了台面。

    丁玥玥正要开口训斥,王庆从厂子里晃悠的走了出来。

    轻轻拍了一下丁玥玥的肩膀,对她使了一个放心的眼神。

    然后上前两步,把丁玥玥挡在身后,换上了一副人畜无害的笑脸。

    让人看起来这就是一个刚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有些腼腆,还有点胆怯。

    好似被眼前的场面吓住了,微微弯下腰,对着眼前光头男讨好的笑道。

    “这位大哥,找我什么事?”

    光头男看着王庆这副模样,心里立刻有了底气。

    本来还想着对方会召集厂子里的人出来和自己硬刚,没想到只出来一个人。

    而且看这表情,明显被自己一方吓住了。

    光头男没理王庆,面无表情的吸了口烟。

    然后来了个流氓招牌动作,用食指和大拇指把烟头向一边用力弹飞。

    身体离开尼桑轿车,向前一步。

    双手插进兜里,脖子前伸,直愣愣的盯着王庆。

    “你是这的老板?怎么称呼?”

    王庆怯懦的点点头:“没错,我叫王庆,叫我小王就行。”

    光头男一边嘴角上扬,也不知看了什么黑道电影学来的。

    邪魅一笑。

    “王总,这个厂子以前的老板欠我钱,现在人找不到了,俗话说的好,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既然你租了这里,就把他的利息给结算一下。

    不为难你吧?”

    王庆听了这个说辞,一下没反应过来。

    以前的租客欠钱,找现在的租客要?

    这理由真是奇葩啊。

    就算是找茬,也得编个像样的理由吧。

    混社会都不用动脑的吗?

    王庆貌似为难的想了想,回过头看向丁玥玥。

    “他们来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

    丁玥玥摇摇头:“我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他们,问他们想干什么也不说,就说要找老板。”

    “明白了。”王庆转过头,一副哀求的神情对光头男说道:“钱的事好办,您看多少钱合适?”

    光头男竖起一根手指:“10万。”

    王庆听到这个数字立刻露出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

    “呼~”王庆轻轻的舒了口气,一脸轻松的说道:“问题不大,现在就可以解决。”

    光头男被王庆的演技骗的一愣一愣的。

    要少了

    “我说的是每个月10万。”

    难得遇到一个人傻钱多的主儿,光头男马上补充了一句。

    “这个嘛...”王庆犹豫了一下,看起来有点后悔刚才自己答应的那么痛快。

    丁玥玥可不知道他在飙演技。

    刚开始还以为他在故意拖延时间等警察来。

    当看到他答应了对方10万元的要求。

    再加上这一副窝囊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前几天他在慈善宴会上嚣张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这才几天,就转性了?

    自己这老板不会是精神分裂吧?!

    越想越不对劲,丁玥玥用手使劲拽了一下他的胳膊。

    “喂,法治社会,你怕他干什么,他这是在敲诈,你报警了吗?”

    王庆摆摆手:“这点事报什么警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丁玥玥彻底无语了。

    突然有了一种王庆和他们是一伙儿的感觉。

    “大哥贵姓?”王庆笑着问道。

    “叫我黄哥就行。”

    光头男回了一个微笑,对于王庆没报警的决定很是欣赏。

    他没有撒谎,真实的姓氏确实姓黄,全名黄志勇。

    在他生活的圈子里,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异类。

    从小学开始他就疯狂迷恋上了HK的《古惑仔》系列。

    并发誓长大后一定要成为像陈浩南那样的扛把子。

    并把此作为自己一生追求的梦想。

    自那以后,他的世界里只有传说中的江湖。

    求学,工作,养老保险这些事情对他来说,简直是人生中不可承受之扯淡。

    初中二年级,实在无法抑制住心中的热血。

    独身一人去家附近的菜市场收保护费。

    结果被卖肉的拎着刀追了四条街。

    要不是卖肉的不善奔跑,他很可能留下人生的第一条刀疤。

    自那天以后,他再也不敢踏进菜市场一步。

    要说黄志勇这人脑子是真不笨。

    即使一心想做扛把子,但学习居然没落下。

    中考过后,顺利的考进高中。

    高中一年级,存了一个月的零花钱,偷偷去纹身。

    纹身目标很明确,就是陈浩南身上的那条盘身龙。

    结果纹了没一半,他爹接到同学举报。

    冲进纹身店,连踢带踹把他带回家。

    在家里差点被他爹打的撒手人寰。

    那天他第一次尝到了被人背叛的滋味。

    伤好以后,他进入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个背叛他的反骨仔割袍断义。

    他信赖的兄弟触犯了他的底线。

    江湖三大忌:勾引二嫂,吃里扒外,出卖兄弟。

    他不允许别人玷污他的江湖。

    这要是换个一般人,连续遭受致命打击,早就该醒悟了。

    可梦想的力量是可怕的。

    高中毕业后,他放弃了考大学,孤身一人去了HK。

    他认为家乡没有实现他梦想的土壤,只有HK才有他心中的江湖。

    在HK生活了半年。

    他发现这里没有洪兴,没有东兴,也没有陈浩南、山鸡、大天二。

    这里....是法治社会,街道上干净的要死。

    世界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他觉得所有人都在骗他。

    在HK洗了半年盘子,他想家了。

    既然在哪都是洗盘子,不如在家门口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