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这片土地还不叫“三四县”。
它有一个名字——青柳村。
村子不大,百来户人家,傍着一条小河过日子。河岸上种着柳树,一到春天,柳絮便漫天飘洒,像下了一场温柔的雪。
村里人靠打鱼、种地、砍柴为生,日子算不上宽裕,却也过得下去。
边牧就出生在这里。
那年他十岁。
瘦得像根豆芽,整天在河边摸鱼捉虾,晒得漆黑。他娘总说他上辈子准是条泥鳅,一天到晚在泥里打滚。
他爹是村里最好的木匠,一双巧手能打出最漂亮的家具。谁家嫁女儿,都要请他爹打一套嫁妆。
如果没有摘星阁,边牧大概会沿着他爹的路走下去——做个木匠,娶个村里的姑娘,生几个娃,在柳絮纷飞的春天里慢慢老去。
可这世上没有如果。
那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早晨。
边牧记得清清楚楚,他娘刚蒸好一锅红薯,他正蹲在灶台边眼巴巴地等它们凉下来。
然后——
官兵来了。
铁甲铮铮,长矛如林,村子被围得水泄不通。为首的人骑在马上,手里捏着一张名单,念一个名字,就有一户人家的门被踹开,一个人被拖出来。
“所有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丁,都去服劳役。这是圣旨。”
边牧那年十岁。
他爹三十七,正在名单上。
他娘亲把他塞进村后山的一个小洞里,用干草和树枝把洞口遮住,又塞了一包干粮和一个水囊进去。
“别出声。”娘亲的声音很轻,带着发抖的气音,“不管听见什么,都别出来。”
说完这句话,她站起身,往外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过头。
娘亲又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很长。
长到边牧后来用了许多年才读懂里面装的是什么——不是恐惧,不是悲伤,而是一种更沉的东西。
是一个人把自己所有舍不得的东西,全揉进一个眼神里,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有时间把它们一样一样说完。
娘亲走了。
边牧在那个洞里待了不知多久。
他只记得,外面的声音从嘈杂变成安静,又从安静变成死一般的沉寂。
干粮吃完了。水也喝完了。
他饿得头昏眼花,渴得嗓子像着了火,却不敢挪动半步。
直到有一天,洞口的光被什么挡住了,一个苍老的声音传进来:“还有人吗……还有活着的吗?”
那是村里看林的刘爷爷。他的腿被官兵打瘸了,人家嫌他干不了活,把他扔下了。
刘爷爷把他从洞里拽出来时,边牧几乎站不稳。他眯着眼,适应了好一会儿,才看清眼前的景象。
村子还在。
房子还在。
老柳树还在。
可那些人,都不在了。
他爹不在了。他娘不在了。
隔壁给他糖吃的大婶不在了。
教他爬树掏鸟蛋的哥哥不在了。
跟他一起在溪里摸鱼的小伙伴们,全都不在了。
一股情绪猛地涌上来,堵住喉咙,又漫过眼眶,紧接着一滴一滴砸下去。没有哭声,眼泪却怎么都止不住。
“他们……去哪了?”他问。
刘爷爷沉默了很久,才说:“都被带去修摘星阁了。”
“那……他们还能回来吗?”
刘爷爷没有回答。
后来边牧才知道,那些人,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刘爷爷带着他离开了青柳村。
一个瘸腿的老人,一个十岁的孩子,一路往北走。
他们走得很慢,饿了就刨野菜,渴了就捧河水,困了就找个背风的地方蜷一夜。
走了大概一个月,他们到了一个叫晏河镇的地方。
镇子不大,也不算富裕,但好歹有口吃的、有个遮风的地方。刘爷爷在镇上替人写信、算账,挣几个铜板。边牧就帮着劈柴、挑水、跑腿,勉强糊口。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挨过去。
边牧以为自己会忘。
可他忘不掉。
闭上眼,就是青柳村的溪水,就是娘哼过的歌,就是爹坐在那儿打磨木头的背影。睁开眼,就是那些空荡荡的房子,就是刘爷爷一瘸一拐走路的模样,就是名单上一个一个被划掉的名字。
他恨。
恨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躺在草席上盯着头顶的房梁,把那个名字在牙缝里嚼过来嚼过去,嚼得满嘴都是血腥味。
冯绪。
他恨这个名字。恨这个为了一个梦就让他全家去死的人。
可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做什么?他连一把像样的刀都握不紧。
他开始自己练武。
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跑步,举石头,扎马步。他把树枝削成刀的样子,照着话本子里画的招式比划。
他知道这样没用,可他不知道还能怎么办。
刘爷爷看着他折腾,也不拦,只是偶尔会带回来几本破旧的书,上面画着些拳脚套路。
边牧不知道他从哪弄来的,但每一本他都翻来覆去地看,看到书页都卷了毛边。
又过了大半年,镇上来了一个老头。瞎了一只眼,断了一条胳膊,走路比刘爷爷还瘸。
他看见边牧在小树林里练拳,停下来看了很久。
“你这么练,一辈子也练不出个名堂。”老头说。
边牧一愣:“你会?”
“不会。”老头说,“但我可以教你。”
这是什么逻辑?边牧觉得这老头脑子有毛病,转身就走。
老头在他身后喊:“你再这么练下去,早晚把自己练废了!”
边牧的脚步顿住了。
从那以后,他每天多了一个活——去镇口给老头送饭。
刘爷爷做的饭,多出来的那份,用粗碗装着,盖一块布,端过去。
老头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吃完一抹嘴,开始指点他。
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功。就是最基础的——怎么站,怎么走,怎么发力,怎么收力。有时候是一句话,有时候是一个动作,让他反反复复练上几百遍。一个出拳的动作,边牧练了整整三天,练到拳面上的皮全磨破了,露出粉色的嫩肉。
“我不是什么高手。”老头说,“我就是个在前线混了几年、运气好没死透的小兵。我能教你的,就是怎么在战场上活下来。”
“够了。”边牧说。
他把拳头上的血在裤腿上蹭了蹭,重新握紧,继续打那个他已经重复了上千遍的动作。
他不需要成为什么绝世高手。他只需要变得足够强——强到能护住想护的人,强到能杀了那个该杀的人。
老头教了他两年。
两年里,他学会了很多。
学会了怎么用刀,怎么在乱军中保命,怎么分辨哪些敌人可以硬拼、哪些只能跑。
也听到了许多老头从前线带回来的故事。
老头感叹道:“……你是不知道啊,那个将军,从不把兵当耗材。”
“哪位将军?”
“季燃宇。季将军。”老头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敬意,“我以前在他手下当过兵。时间虽然不长,但那是我这辈子当兵最舒坦的日子。他原本能名扬天下,却因为放了几个好官,去当了文官……后来他重新当了将军,我却没法再跟他一起保卫家园了……”
“他长什么样?”边牧问。
老头回忆了一番:“季将军啊……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就是将军那副模样……等你见了他就懂了。”
边牧:“……哦。”
老头读的书比他还少呢……将军嘛,应该是威风凛凛、英俊潇洒的吧?
总之,边牧把“季燃宇”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永泰二十九年。
这一年,冯绪的造船工程和摘星阁工程同时上马,国库已经见了底。他开始把目光投向他曾经不屑一顾的地方——
北漠。
那个他二十年前打过、屠过、然后丢在一边不管的地方。
消息传到边牧耳朵里的时候,他正蹲在村口的石头上,磨一把从铁匠铺讨来的旧刀。
这一年,他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