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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新律论争激殿陛
    建安十九年四月十五,辰时,洛阳南宫德阳殿。

    天阴沉沉的,乌云压得很低,仿佛要塌下来一般。殿内烛火通明,却驱不散那股凝重的气氛。百官分列左右,鸦雀无声,连呼吸都压得极低。

    因为今天,廷尉李膺要呈《新律》修订草案。

    这份草案,已经准备了三年。三年来,李膺带着二十名律学博士,查阅了从汉初到现在的所有律令条文,参考了《法经》《秦律》《九章律》,还借鉴了《周礼》《礼记》中的礼制思想,呕心沥血,终于完成了这部《新律》。

    但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战斗,不在草案本身,而在草案里的那一条——

    废除肉刑。

    肉刑,自古有之。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之属。汉文帝时,曾下诏废除肉刑,以髡钳、笞刑代之。但文帝之后,肉刑又有恢复。如今《汉律》中,仍有斩左趾、斩右趾、宫刑等条文。

    李膺要做的,是彻底废除这些残害肢体的刑罚,以髡钳、流放、劳役代之。

    这一条,触动的不只是刑法,更是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观念。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是孔子的教诲,是儒家经典的精髓。若废除肉刑,那些犯了重罪的贵族、官员,该怎么处置?若与庶民同罪,礼法何在?贵贱之别何在?

    司徒王允站在文官班列最前面,面色阴沉如水。

    他知道,今天这一战,不可避免。

    辰时正,钟鼓齐鸣。

    刘宏端坐御座之上,目光扫过群臣,缓缓开口:

    “宣李膺。”

    李膺出列,须发皆白,腰背挺直。他双手捧着一卷厚厚的竹简,走到殿中央,跪倒:

    “臣李膺,奉旨修订《新律》,历时三载,今已成书。共七章九十三条,请陛下御览。”

    内侍接过竹简,呈给刘宏。

    刘宏展开,一页页看下去。看了很久,他抬起头,看着李膺:

    “李卿,朕听说,你这《新律》中,有一条要废除肉刑?”

    李膺叩首:

    “是。臣以为,肉刑残害肢体,使人终身残疾,虽悔过而无以自新。且肉刑过重,往往小罪致大罚,有失公允。臣请以髡钳、流放、劳役代之。”

    刘宏点点头,没有说话。

    他看向王允:

    “王司徒,你怎么看?”

    王允出列,脸色铁青,但声音沉稳如钟:

    “陛下,臣以为,李廷尉此议,大谬不然!”

    殿内一静。

    王允朗声道:

    “肉刑,古之制也。自夏商周,以至于今,数千年矣。汉文帝虽一度废除,然其后又复之,何也?以其不可废也!”

    他转向李膺,目光如刀:

    “李廷尉,你口口声声说肉刑残害肢体,使人无以自新。那老夫问你,对那些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徒,若不施以重刑,何以儆效尤?何以平民愤?”

    李膺不卑不亢:

    “王司徒,下官不是要废除所有重刑。斩首、绞刑,仍存。下官要废除的,是那些残害肢体却不致命的刑罚。斩左趾、斩右趾,犯人没死,却终身残疾,无法劳作,只能沦为乞丐,成为社会的负担。这样的人,如何自新?”

    王允冷笑:

    “自新?那些作奸犯科之徒,还想着自新?李廷尉,你也太仁慈了!”

    李膺道:

    “王司徒,下官不是仁慈,是务实。一个被斩了左趾的人,还能做什么?种地种不了,做工做不了,只能乞讨,只能偷盗,只能再次犯罪。这样的人,对朝廷有什么用?不如让他带着完整的肢体,去做苦役,去修路,去挖渠,去边疆屯田。这样,他还能为朝廷出力。”

    王允一时语塞。

    但很快,他又找到了新的论据:

    “李廷尉,就算你说得有理。但老夫问你,对那些贵族、官员,也用同样的刑罚吗?”

    李膺道:

    “下官以为,当如此。”

    王允脸色大变:

    “放肆!‘刑不上大夫’,孔子之言,千载不易!你竟敢对大夫用刑,与庶民同罪?”

    李膺看着他,目光平静:

    “王司徒,下官斗胆问一句——若一位大夫犯了杀人罪,当如何处置?”

    王允道:

    “按律,当斩。但斩前可赐自尽,保全其体面。”

    李膺点点头:

    “好。那若一位大夫犯了贪污罪,贪墨巨万,按律当斩左趾。王司徒以为,是斩他的左趾好,还是让他自尽好?”

    王允愣住了。

    李膺继续道:

    “贪污罪,不至死。按律,斩左趾。若因为他官大,就网开一面,那律法何在?若因为他是大夫,就赐自尽,那不是更重了吗?自尽和斩左趾,哪个更重?”

    王允说不出话。

    李膺道:

    “王司徒,‘刑不上大夫’,不是说大夫犯罪就不受罚,而是说大夫受罚时,要保全其体面。下官以为,用髡钳、流放代替肉刑,本身就是一种体面。髡钳只是剃去头发,流放只是远离家乡,都不伤及肢体。比起斩左趾、宫刑,不是体面得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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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内,一片寂静。

    王允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但王允身后,又有人站了出来。

    太常杨彪出列,拱手道:

    “陛下,臣有一言。”

    刘宏点头:

    “讲。”

    杨彪道:

    “李廷尉方才所言,臣不敢苟同。‘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此千古不易之理。若大夫与庶民同罪,礼法何存?贵贱何别?”

    李膺看着他:

    “杨太常,下官斗胆再问一句——若一位大夫的儿子,犯了杀人罪,当如何处置?”

    杨彪道:

    “自然按律当斩。”

    李膺点点头:

    “好。那若这位大夫的儿子,是庶民所生呢?比如,大夫与婢女私通,生下一子。此子日后犯罪,是按大夫之子论,还是按庶民之子论?”

    杨彪愣住了。

    李膺道:

    “杨太常,‘刑不上大夫’,说的是大夫本人。大夫的儿子,若是嫡出,自然也是大夫;若是庶出,便可能是庶民。同样一个人,只因母亲的身份不同,刑罚便不同。杨太常,这公平吗?”

    杨彪说不出话。

    李膺继续道:

    “《礼记》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但《礼记》也云:‘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所谓‘邮罚丽于事’,就是刑罚要依据罪行轻重,而非身份贵贱。杨太常,您读《礼记》,难道只读前半句,不读后半句?”

    杨彪的脸,涨得通红。

    争论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

    李膺一方,有理有据,步步紧逼。

    王允一方,节节败退,却仍不肯认输。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刘宏身上。

    刘宏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缓缓站起身,走到殿中央。

    “诸卿。”他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晰传入每个人耳中,“朕登基二十九年了。二十九年里,朕见过无数案子。有杀人放火的,有贪污受贿的,有欺男霸女的,有鱼肉乡里的。”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群臣:

    “朕发现一个现象——那些被判了肉刑的人,十个里有八个,出来后还会再犯。为什么?因为他们活不下去了。手脚没了,没法种地,没法做工,只能偷,只能抢,只能再次犯罪。”

    他走回御座,坐下:

    “朕不想这样。朕想让他们,出来后还能做人,还能干活,还能为朝廷出力。”

    他看着李膺:

    “李卿的《新律》,朕准了。废除肉刑,以髡钳、流放、劳役代之。自今日起,颁行天下。”

    他又看向王允:

    “王司徒,朕知道你不服。但朕要告诉你——礼法,是死的,人是活的。礼法为人而设,不是人为礼法而活。”

    王允跪倒在地,叩首道:

    “臣……遵旨。”

    五月初一,洛阳廷尉府门前,立起一座新碑。

    碑高三丈,宽一丈,用整块青石雕成。碑身正面,刻着四个大字:

    “法平如水”

    背面,是密密麻麻的刻字,记录了《新律》的核心条款。第一条就是:

    “自建安十九年五月起,废除斩左趾、斩右趾、宫刑等肉刑,以髡钳、流放、劳役代之。”

    立碑那天,李膺亲自揭碑。

    他站在碑前,望着那些刻字,久久不语。

    身边的一个年轻官员问:

    “李廷尉,您为什么非要废除肉刑?”

    李膺沉默片刻,缓缓道:

    “因为我见过太多人,因为一点小罪,被斩了手脚,从此沦为废人。他们也是人,也有父母,也有妻儿。让他们带着完整的肢体去做苦役,比让他们残废着去乞讨,要好得多。”

    那年轻官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李膺转过身,大步离去。

    身后,那座碑静静地立着,在阳光下泛着幽幽的光。

    当夜,廷尉府门前。

    月光洒在那座新碑上,那四个大字泛着冷冷的光。

    一个黑影,悄悄摸到碑前。

    他蹲下身,从怀里取出一把小刀,在碑座上轻轻划了几下。

    石屑簌簌落下。

    他刻完最后一笔,收起小刀,后退一步,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月光下,那几道刻痕渐渐清晰——

    三条波浪,一个太阳。

    还有一行小字:

    “法可改,心难改。”

    他微微一笑,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翌日清晨,守门的士卒发现了碑座上的异样。

    消息传到李膺耳中时,他正在廷尉府里批阅案卷。

    他匆匆赶到碑前,蹲下身,看着那几道刻痕。

    三条波浪,一个太阳。

    他的手,微微发抖。

    又是他们。

    他抬起头,望向远方。

    远处,洛阳城的万家灯火,依旧璀璨。

    但他知道,那些灯火照不到的地方,藏着多少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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