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蒋鸣轩
我叫蒋鸣轩。上天给了我两次机会。只可惜,每一次,我都选错了路。……我是带着光环回来的。留洋三年,师从名家,手握几篇让国内同行仰视的论文。回国那天,接风宴摆了十几桌,爷爷脸上难得有了笑,父亲拍着我的肩说“蒋家后继有人”。我期待着大展宏图,大施拳脚,心比天高。那时候我心里装着时蓁蓁,也只有时蓁蓁。爷爷却告诉我,时蓁蓁当年被抱错了,她不是我的未婚妻。我想,那就一错再错。青梅竹马的情谊,四年跨洋通信的牵挂。她等了我那么久,我怎么能辜负她?时蓁蓁见我时总是红着眼,她说那个叫时樱的乡下丫头抢她的东西,欺负羞辱她,贪婪又自私。我信了。我连见都没去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妻一面。婚约?退了就是。我心里的位置,早就留给了蓁蓁。那时的我,从来不知道命运会在转角处等着,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变故来得太快。一夕之间,时家大厦倾覆。时蓁蓁因为早早撇清关系,安然无恙。而那个我从未正眼看过的未婚妻,被强制下放。消息传来时,我正在书房里看报。心里有那么一瞬间的不忍——下放那种地方,她一个女同志怎么受得了?但也只是一瞬间。我想,这大概就是命吧。我的高高在上没持续太久。一个月后,红袖章闯进了蒋家。奶奶扑上去拦,额头磕在门柱上,血流了一地。爷爷当场犯了心疾,躺在床上再也没起来。家产被抄,人被遣散。我浑浑噩噩地被人押着,踏上了去往红星农场的路。那是冬天。北方的冬天,冷得能把人的骨头冻裂。我被分到养猪场,住的地方是一间四处漏风的土坯房,墙上的裂缝能塞进两根手指。夜里裹着三层破棉被,早上起来被头还是结着一层白霜。吃的是一天两顿的糠团子。那东西咽下去拉嗓子,吞进去刮胃。头一个月我瘦了二十斤,肋骨一根根凸出来,自己摸着都硌手。干活是从早到晚的。清理猪圈,挑粪,砸冰取水。手上磨出的血泡破了又长,长了又破,最后结成一层厚厚的茧。有一天,零下二十几度,我被派去河边挑水。冰面滑得很,我脚下一崴,整个人栽进半融的冰窟窿里。被人捞上来的时候,我浑身都冻透了。嘴唇发紫,手抖得握不住筷子,发烧烧到说胡话。第二天,监管的人说我在装病,要拉出去批斗。我被两个人架着,踉踉跄跄往场部走。脚下像踩着棉花,眼睛看什么都是重影。我知道,这一去,大概就回不来了。就在那时候,有个人站了出来。“他发着高烧,你们看不出来吗?”那声音清凌凌的,不高,却让所有人都愣住了。时樱穿着洗得发白的棉袄,头发随便扎着,脸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可那双眼睛,亮得惊人。监管的人讪讪地解释了两句,最后把我扔回猪圈了事。那天晚上,她偷偷给我送了一碗热水。水里飘着几片不知名的草叶子,喝下去,烧退了些。“别死。”她蹲在我床边,低声说,“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我看着她,忽然问:“你叫什么名字?”她愣了一下,说:“时樱。”时樱。这两个字像一道雷,劈进我心里。她是我的未婚妻。那个我连见都没见过、直接退了婚的未婚妻。那一刻的感觉,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震惊,愧疚,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疼。后来,我有意无意地向她打听。她也毫不避讳。原来时家把她接回去,从来不是为了认亲。他们只是需要一个替身,一个能在时蓁蓁出事时代替她去死的替身。可笑的是,时蓁蓁早就知道会有一场清算,却一个字都没提醒她。青梅竹马的情谊,在她眼里,大概也一文不值吧。那之后,我开始偷偷注意她。她虽然没什么干活的天赋,但嘴实在甜,又有一副好皮囊,总有人心软照顾她。只是她不开心,她偶尔会坐在猪圈后面的土坡上,望着南边的方向发呆。我问她在看什么。她说,看她妈妈会不会来接她。“这里是红星农场,离我家很近。我让人传了话出去,我妈肯定不会扔下我不管。”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像燃着一簇火。我心中也跟着燃起希望,如果她真能出去,那就太好了。期盼着,期盼着,可她被骗了,那人戏耍了她。我当时没意识到,那个监工看上了时樱的那具皮囊。那天傍晚,收工回来,听见人说猪圈后面的土坡上出了事。我跑过去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地上了。身子蜷成小小一团,脸色白得像纸,额头全是血。我蹲下去,想扶她,手抖得厉害。轻。太轻了。她那么轻,轻得像一捆干柴。我抱着她,感觉不到什么重量。有人围过来,七嘴八舌地说什么“想逃跑”“撞死了”。那些声音很远,远得像隔着一层水。我只看着她闭着的眼睛,看着她嘴角那抹凝固的血。她说她妈妈会来接她。她说红星农场离家很近,她可以跑出去。她撞死了。我把她葬在农场后面的荒坡上。没有碑,没有名,只有一个隆起的土包。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件事。我拼了命将她死去的消息带了出去。然后,我也死了。不是死在那天,是死在往后那些年。死在辗转反侧的长夜,死在无法愈合的愧疚里。……我睁开了眼。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照在我脸上。我愣愣地看着熟悉的家,听着耳边时蓁蓁的声音。我回来了。回到了一切还没发生的时候。可悲哀的是,在睁眼的瞬间,我就已经失去了她。婚姻解除。婚约作废。我们之间,干干净净,没有一丝关系。我来不及悲伤。我得先活下去。利用爷爷留下的人脉,利用国外学到的技能,我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从那张名单上摘下来。我要活着。我要干干净净地活着。然后——找到她。我接下来一个黑省翻译的任务。本想着离她近点,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再次遇见了她。鲜活的,灵动的,意气风发的她。眼睛还是那么亮,笑起来还是那么好看。她也回来了。真好。我走过去,她凭着一个背影都认出了我。不过,她认出的是这一世的我。也对,前世的我又瘦又脏,哪像现在这样衣冠楚楚。不急。我有的是时间。我很优秀。这一点我从不怀疑。国内外都称得上一声天才。只要给我时间,我能爬得很高。等我解决了身份问题,等我站稳脚跟,我就去告诉她——告诉她前世那些事,告诉她我欠她一句对不起,告诉她……可我来不及了。她似乎已经开始对别的男人动心。我不甘心。正巧,国家派我们去香江。在那座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我第一次那么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无力。她受欺负,被冷落,被那些趾高气扬的港商指着鼻子骂。我站在旁边,什么都做不了。直到那一巴掌落下去。那个姓萧的女人,当着所有人的面,扇在她脸上。我看见她脸上红红的巴掌印,脑子里那根弦,断了。那天晚上,姑姑联系了我。姑父的家族在汉斯猫很有势力,有政客,有科学家。当初爷爷让姑姑带着半数家产远嫁,本就存了出国的心思。只是最后,他自己掐断了那条路,爷爷最终选择了相信国家。姑姑不是第一次联系我了。之前我一直犹豫。可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点了头。从那一刻起,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以为把她带到国外就没事了。她和我一样是重生的,她应该知道这个国家从根处就是烂的。她只是没有选择。我要给她一个选择。我开始筹谋。一步一步,小心谨慎。直到我发现,她好像真的不想走。她对那个男人的眼神,对那个项目的投入,对她那些家人的维护……那不是装出来的。我慌了。我做了人生中最错的一件事。我想杀了赵兰花,再嫁祸给邵家。只要她在国内没了牵挂,只要她恨透了那些人,她就会跟我走。一步错,步步错。等我意识到自己走到哪一步的时候,已经回不了头了。可我还是做了唯一一件对的事。五轴项目是她的心血,我不能毁掉它。我顶着那些特务的压力,想尽办法不进入核心部门。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我挑拨她和邵承聿的关系。趁他骨折住院,借着肖权那个小心眼的对象,制造误会。我差一点就成功了。可她是在演戏。她在骗我。可那怎么能叫骗呢?那都是我……心甘情愿的。那天她被绑到小渔村,冲过来抱住我,问我是不是也被抓来的。那一刻,我明知道应该告诉她真相,却鬼使神差地点了头。做了那么多恶事,我还是不想看到她厌恶的眼神。我窃喜,狂喜,被那种虚幻的幸福冲昏了头。我以为我们可以远走高飞。可我不知道,她有两枚信号弹。一枚给我,让我放松警惕。另一枚,在我们上船后释放,她很聪明,想在不连累他人的情况下将我们一锅端。海上那一枪,她打中了我。子弹从眼眶边擦过,带走了一只眼睛。我被救上来之后,右眼眶空空荡荡,右眼的世界彻底灰暗。我嘶吼呐喊过,甚至恶毒的咒骂过她,可怨来恨去,总是无法恨她,总是无法将她的身世作为报复传回大陆。开枪的时候,她是不是心软了一下?子弹偏了那么一点点,不然打穿的就不是我的眼睛,而是我的眉心。我宁愿相信她心软过。或许那一枪,是她亲吻我的眼睛。但我是罪人,所以神降下了惩罚。现在,我戴着眼罩,活在遥远的异国。姑姑又在催我相亲了。她说我年纪不小了,该成家了。我不去。我把所有的爱恨都留在了华国。那里有我的前半生,有我所有的错,有她。我会用余生投身研究。只要站得够高,总有一天,会再见到她。三十五岁那年,我见到了。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她穿着墨绿色的礼服,站在聚光灯下,整个人都在发光。那么多人在为她鼓掌,那么多双眼睛追着她。她又漂亮了。她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自卑的将礼帽努力往下压,遮住大半张脸。戴着眼罩的科学家只我一个,子弹轰击出的弹坑也不甚美观。她的一双孩子,蹦蹦跳跳的走过来牵起了她的手,他们仰起脑袋看着时樱,满脸都是崇拜与自豪。早听说她有了两个孩子,现在见到才有实感。一儿一女。小的那个被她牵在手里,扎着两个小揪揪,五官眉眼都随了时樱,看着就讨喜。大的那个走在另一边,已经是个半大少年,眉眼间依稀有邵承聿的影子。真丑。小的那个路过我旁边,看见了我脸上的眼罩。她兴奋的说:“妈妈,你快看,这个叔叔是海盗。”时樱的视线停在我身上,我心跳如擂鼓。这些年我保养的不错,她应该能认出我,对,她切切实实的看见我了。她会说什么?我们可以像朋友一样叙旧吗?她会恶语相向吗?我脑子很乱,却听她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们去迪士尼玩,那里有真正的海岛,走吧,你爸爸在外面等我们了。”从头到尾,都是我的独角戏。我我跟了出去,但却没有靠近。看着她我们一家人相携离去的背影,忽然想——我应该不恨她了吧?我很不甘心。七七年恢复高考,七八年地主摘帽,十年动乱结束了,那些受打压下放的人也回到了原本的位置。我只用熬七年就能出头,或许,也能与她做一对并肩战友。人类终究无法抵挡时代的钢铁洪流。我摘下眼罩,伸手摸了摸空了的眼眶,转身往反方向走去。时樱。这一生,我就不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