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夜,月亮落下山头后,林中伸手不见五指。
王心灵建议在一处山头上歇息会儿,王玄之应允。四人遂在山头上生了堆火,围坐着闭目养神。
清晨,天刚蒙蒙亮,一行四人便继续赶路。
雾气比昨日淡了些,像一层薄薄的纱,轻轻笼在山林间。阳光从东边斜斜地射过来,穿过那雾气,穿过那层层叠叠的枝叶,落在地上,便成了斑斑驳驳的光影,像碎金子撒了一地。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树木渐渐稀疏。
那些参天古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矮一些的树,还有一些灌木丛。再走一阵,连灌木丛也少了,眼前豁然开朗。
是一片缓坡。
坡上长满了野草,青青的,嫩嫩的,在晨风里轻轻摇曳。草叶上挂着露珠,被阳光一照,便闪闪发光,像撒了一地的碎银。远处有几棵歪脖子树,稀稀落落地立在那儿,像几个驼背的老人,在晒太阳,在打盹。
更远处,有炊烟。
一缕一缕的,细细的,袅袅的,从那些看不清的地方飘起来,飘到半空中,便散了。那烟是青灰色的,淡淡的,像水墨画里最浅的那一笔,像梦里才有的景致。
李长风望着那炊烟,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那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像离家太久的人,忽然看见故乡的灯火;又像漂泊太久的船,忽然望见远方的岸。
人间烟火。
在这个新的世界,终于看到了人间烟火。
他深吸一口气,那空气里不再是深山老林里那种清新的、带着草木香的气息,而是混杂着别的味道——有烧柴的烟味,有煮饭的米香,有牲畜的膻气,有人的气息。
这些味道混在一起,便成了人间。
王心灵走在他身侧,见他望着那炊烟发呆,便凑过来,小声道:
“喂,你发什么愣呢?”
李长风回过神来,笑了笑:“没什么。只是许久没见过人间烟火了,有些感慨。”
王心灵眨眨眼,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又走了一阵,便看见一条路。
那路是土路,不宽,也就两人并行的样子。路面上坑坑洼洼的,有车辙印,有马蹄印,有人踩过的脚印,还有一坨一坨的——那是什么,李长风没细看。
路两边种着些庄稼,绿油油的,一片一片,像铺开的毯子。有几个人正在地里忙活,弯着腰,不知在锄什么。
那几人穿着粗布衣裳,挽着裤腿,赤着脚,踩在泥地里。他们抬头看了李长风几人一眼,便又低下头去,继续忙自己的活计。
李长风看了他们一眼。
凡人。
都是凡人。
身上没有半分灵气波动,便是最寻常不过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凡夫俗子。
他们看李长风几人,不过是看了一眼,便不再多看。
李长风忽然想起王心灵昨夜说的话。
“凡尘俗世里几乎没什么灵气,许多凡夫俗子世代居住在那里,一生都不知道修炼是什么。”
虽然身处同一个世界,却隔着十万大山,位于两个层面。
一个是修士的世界,飞天遁地,移山填海,动辄活个几百上千年。
一个是凡人的世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辛苦苦一辈子,不过几十年的光阴。
这两个世界,就隔着这么一条路,这么一片庄稼地,这么几缕炊烟。
这里的灵气,已经稀薄到几乎没有。为了节约丹田中的储备,四人也不再踏空行走。只是,毕竟是修仙之人,体魄之强健,自非凡人可比,行走之快,也是云泥之别。
王心灵忽然叹了口气。
那叹息很轻,像风拂过草尖,像露珠从叶尖滑落。
“有时候想想,这些凡人,真可怜。”她望着远处那些农人,那些房屋,那些炊烟,“一生为一口饭奔忙,活过几十岁就得归西入土,真跟蝼蚁一般。”
李长风看着她,忽然觉得这小丫头,倒不是全无心肝。
他笑了笑,道:“你不要欺负他们就好。”
王心灵白了他一眼道:“我既然可怜他们,又为何要欺负他们?而且,修仙之人,欺负凡人可是大忌,会受天道惩罚的。”
她说着,又望向那些农人。
那几个农人还在田里忙活,弯着腰,不知疲倦。阳光照在他们背上,那背上的衣裳早已被汗水浸透,贴在后背上,现出那弯弯的脊梁。
李长风也望着他们。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玄界的时候,也见过许多凡人。那些凡人,也是这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了一口饭奔忙一辈子。
只是那时,他未曾多想。
此刻再看,却莫名生出几分感慨。
王玄之忽然开口了。
他依旧走在最前面,没有回头,声音却清清楚楚地传来:
“修士也好,凡人也罢,各有各的缘法。不必多愁善感,也不必自寻烦恼。赶路吧。”
那声音淡淡的,像风吹过,便散了。
王心灵吐了吐舌头,冲李长风扮个鬼脸,小声道:“我师兄就是这般,说话总像老先生。”
李长风笑了笑,没接话。
一行人继续往前。
走了一阵,李长风忽然想起一事。
他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前面那越来越清晰的人间景象,终于忍不住开口:
“王兄,在下有一事不明。”
王玄之回过头来:“李兄请说。”
“这凌云宗收徒,”李长风斟酌着用词,“为何不在宗门里收,反要跑到这凡尘俗世来?”
王玄之看了他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了然。那了然像月光落在雪地上,清清冷冷的,却让人莫名心安。
“李兄有所不知。”他道,“宗门收徒,之所以不在宗门,而在凡尘俗世,原因有三。”
他顿了顿,竖起一根手指:
“其一,宗门所在之地,灵气充沛,寻常凡人承受不住。若直接将凡人带入宗门,轻则头晕目眩,重则经脉受损,反而坏事。”
他又竖起第二根手指:
“其二,宗门收徒,不拘出身,只看天赋。凡尘俗世里,也有不少有灵根的孩子。这些孩子若不来收徒大会,一辈子便埋没在田间地头,岂不可惜?”
他再竖起第三根手指:
“其三,收徒大会设在凡尘俗世,也方便各路散修、各家子弟前来参加。若设在宗门深处,光是进去便要大费周章,谁还来?”
李长风点点头,拱手道:“多谢王兄解惑。”
他心头却暗暗嘀咕:原来是这般。难怪要往这凡尘俗世里来。
可还有多远呢?
他不知道。
也不好意思再问。
便只能闷头跟着。
又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便看见一座小镇。
那镇子不大,坐落在两座小山包之间,远远望去,房屋高低错落,灰瓦白墙,倒也整齐。镇口立着一块大石头,石头上刻着三个字,用的是朱红色的漆,虽有些褪色,却还看得清。
红石镇。
李长风看了一眼那石头,又看了看四周,却没看见什么红色的石头。想来这名字,怕是有些年头了。
王玄之落下地来。
他一落下,王青和王心灵也跟着落下。李长风便也落下,双脚踩在实地上,倒有几分踏实的感觉。
镇口有几个人来来往往,都是寻常百姓打扮,挑着担子的,背着篓子的,牵着孩子的。他们看见李长风几人从天而降,也不稀奇,只是多看几眼,便各自走开。
李长风心中了然。
想来这红石镇临近凌云宗的收徒大会,这些百姓,怕是早就见惯了飞来飞去的修士。
王玄之看了看天色,道:
“已是晌午了。寻个地方吃点东西,歇歇脚,再赶路不迟。”
王心灵一听,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好好好,我都饿了。”
她说着,揉了揉肚子,那模样像极了馋嘴的小孩。
王青也点头称是。
李长风却忽然想起一事。
吃东西?
这地方吃东西,用什么付账?
他在玄界,用的是金银。可这灵界呢?会不会像有些小说里写的,用的是灵石?
他不知道。
也不好意思问。
他正琢磨着,王玄之已经迈步往镇子里走。
李长风便也跟上,心中暗暗打定主意:先看看再说。若他们付账,自己便欠个人情,日后找机会还上便是。
镇子不大,一条主街从镇口直通到底,两边是各式各样的铺子。有卖布的,有卖杂货的,有打铁的,有卖吃食的。街上人来人往,倒也算热闹。
王玄之在街上走了一圈,最后在一家馆子前停下。
那馆子门脸不大,却收拾得干净。门楣上挂着一块匾,写着“迎客来”三个字,字写得一般,却也端正。门口支着个幌子,上面画着一只鸡,一条鱼,还有几样菜蔬,想来是告诉路人,这里有吃食。
“就这家吧。”王玄之道。
一行人便进了馆子。
馆子里人不多,三五桌的样子。店小二正趴在柜台上打盹,听见脚步声,一骨碌爬起来,满脸堆笑地迎上来:
“几位客官,里边请,里边请!”
他一边说,一边拿肩上的抹布胡乱擦了擦桌子,那动作麻利得很,像练过千百遍。
王玄之在靠窗的一桌坐下,王青和王心灵便也坐下。李长风便坐在王心灵对面。
小二连忙递上茶水,笑嘻嘻地问:
“几位客官,想吃点什么?小店虽小,手艺却不差,红烧肉、糖醋鱼、清炖鸡,都是拿手的。”
王玄之看向李长风:“李兄,你点吧。”
李长风连忙摆手:“王兄客气,在下初来乍到,不知这地方什么好吃,还是王兄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