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终于明白,朱枫的计划,到底有多么疯狂,又有多么的可怕了。
他这是要用整个北方草原和西域的资源,来供养他这台恐怖的战争机器。
他要让这片土地上的人,为他的征服,买单!
“末将,遵命!”
随着他的下跪,白起,韩信,武天赐……
所有的人,都齐刷刷地,单膝跪了下去。
“末将,遵命!”
山呼海啸般的声音,在大帐内回荡。
从这一刻起,他们所有人的命运,都和眼前这个白发的男人,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朱枫缓缓地转过身,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这些,足以搅动天下风云的绝世猛将,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知道,他赌赢了。
“传令!”
他的声音,在大帐之中回荡不休,“三日后,全军开拔!目标,天下!”
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
这三天里,整个狼居胥山,变成了一个巨大而高效的战争机器。
朱枫的命令,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了下去。
收编的北元降卒,被打散,重组,然后分配到各个军团之中。
朱枫很清楚,这些草原骑兵,虽然败了,但他们骨子里的悍勇还在。
只要给他们一个新的,更强大的信仰,他们就能成为自己手中,最锋利的刀。
而这个信仰,朱枫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
他没有用什么大道理去说教,也没有搞什么忆苦思甜。
他只做了一件事。
他让所有的北元降卒,都亲眼看着,大明军队的伙食。
看着那些明军士兵,大口地吃着白花花的米饭,大块地啃着炖得烂熟的牛羊肉,甚至还有定量的烈酒供应。
而他们这些降卒,虽然没有被虐待,但每天的食物,也不过是能填饱肚子的干粮和肉干。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些草原汉子,一辈子都在为了填饱肚子而奔波,何曾见过如此奢侈的军粮?
第一天,他们只是羡慕。
第二天,他们开始嫉妒。
到了第三天,当一个明军的火头军,将一锅吃剩下的,还带着大块肉骨头的肉汤,倒在他们面前时,所有降卒的眼睛,都红了。
“想吃吗?”
一个明军的军官,笑呵呵地看着他们。
降卒们,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点了点头。
“想吃,也简单。”
那军官指了指旁边,那些正在换装,领取新兵器的大雪龙骑士兵,“看到他们了吗?只要你们能像他们一样,为秦王殿下效死命,为大明开疆拓土!别说肉汤了,以后顿顿让你们吃肉,吃到吐!”
“而且,殿下有令!此战,凡立功者,皆有封赏!斩敌一首,赏银一两!夺敌一旗,赏银十两!破敌一城,赏田百亩!”
“如果,你们中,有谁能像霸王,像白起将军那样,立下不世之功,封侯拜将,也不是不可能!”
轰!
这番话,就像一把火,瞬间点燃了所有降卒心中的欲望。
封侯拜将,对他们来说,太遥远了。
但吃肉,赏银,分田地,这些,却是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个道理,在哪里都一样。
“我……我愿意!我愿意为秦王殿下效力!”
一个年轻的降卒,第一个站了出来,大声吼道。
“我也愿意!”
“算我一个!”
一时间,群情激奋。
看着眼前这一幕,站在不远处高坡上的韩信,对身边的武天赐,叹服地说道:“殿下这驭人之术,真是神鬼莫测。不费一兵一卒,不讲一句道理,就让这十万桀骜不驯的草原狼,心甘情愿地,变成了殿下手中的忠犬。”
武天赐也是心有戚戚焉。
他低声说道:“殿下曾经说过,对付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方法。对付读书人,要用名。对付武将,要用利。对付这些头脑简单的蛮夷,只要给他们最直接的好处,他们就会为你卖命。这叫,投其所好。”
韩信点了点头,心中对朱枫的敬畏,又深了一层。
兵力的问题,解决了。
接下来,就是后勤。
朱枫将从哈拉和林缴获的所有金银财宝,牛羊马匹,以及粮草军械,全都集中了起来。
他没有将这些东西运回大明,而是以狼居胥山为中心,沿着即将出征的十条路线,提前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补给点。
这些补给点,有的设在隐蔽的山谷,有的设在干涸的河床,有的,甚至直接伪装成了普通的商队。
负责执行这个任务的,自然是武天赐和他手下的锦衣卫。
这些无孔不入的密探,就像草原上的狼群,悄无声息地,将朱枫的意志,渗透到了这片广袤土地的每一个角落。
“殿下,所有的补给点,都已布置完毕。”
武天赐向朱枫复命,“按照您的吩咐,每个补给点,只存放了可供大军使用三日的粮草和箭矢。其余的物资,都分散存储在周围,由我们的人秘密看管。”
朱枫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这么做,自然有他的深意。
以战养战,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充满了风险。
一旦大军在某个地方,没能及时地“抢”到足够的补给,就可能陷入弹尽粮绝的绝境。
而这些秘密补给点,就是他为这台庞大的战争机器,准备的“备用电池”。
它们能保证,即使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他的军队,也不会因为后勤问题,而陷入崩溃。
一切,准备就绪。
第三日的清晨。
狼居胥山下,三十万大军,集结完毕。
黑色的铁甲,汇聚成一片望不到尽头的海洋。
无数的旌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遮天蔽日。
十路大军,十个巨大的方阵,每一个方阵前面,都竖着一面巨大的帅旗。
“白”、“韩”、“项”、“耿”……
每一个姓氏,都代表着一个在大明朝,如雷贯耳的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代表着一段,足以载入史册的传奇。
而今天,这些传奇,将汇聚在一起,在另一个传奇的带领下,去创造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更加辉煌的,神话。
朱枫骑在赤龙火焰驹上,依旧是那一身标志性的,金盔,白发,青铜面具。
他没有做任何战前动员。
他只是缓缓地,拔出了腰间的佩剑,指向了前方。
“咚——!咚——!咚——!”
苍凉而雄浑的战鼓声,冲天而起。
“出发!”
随着他一声令下。
最北边,白起率领的十万大军,率先启动。
那由五万燕云铁骑和五万蒙古降卒组成的黑色洪流,像一条苏醒的巨龙,向着茫茫的漠北,席卷而去。
紧接着,是韩信的十五万中军主力。
他们将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一路向西,去征服那片充满了财富和神秘的土地。
然后,是项羽的三万先锋。
他们就像一柄最锋利的尖刀,将为后续的大军,撕开一切敢于阻挡的敌人。……
十路大军,如同十条从地狱里伸出的触手,从狼居胥山,这个小小的点,向着四面八方,延伸出去。
这是一幅何等壮观,又何等恐怖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