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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优势在我
    嗢没斯和阿历支率领他们统管的五个部落贸然进入大唐领地。

    位于振武城西北的天德军,他们距离边界线更近,比振武军更早发现回鹘大军。

    丰州都防御使田牟以八百里加急给朝廷上了道奏疏。

    其中一段描述如下:

    【回鹘兵侵逼西城(西受降城),连绵六十里,不见其尾,边民恐惧不安,请战。】

    丰州都防御使田牟是原魏博节度使田弘正的儿子。

    平定安史之乱后,大唐四十八藩镇中还有三个逆子。

    分别为魏博、成德和卢龙。

    这三地长期割据地方,完全不听中央号令,人事自行任免,俨然形成独立王国。

    田弘正从伯父手中接过魏博后,突发奇想决定连夜绣红旗,率六州之地归顺朝廷。

    唐宪宗一高兴,给他的册封奇长。

    宰相裴度亲自过去给他报贯口:

    “封田弘正为检校工部尚书、魏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魏博节度观察使、上柱国、沂国公。 ”

    就差唱首《东方之珠》了,意在让其他逆子看看,出走半生归来仍是红人,你回来不?你回来呦!

    田弘正的四个儿子全部得到朝廷重用,其中次子田牟就是如今的丰州都防御使。

    田牟遗传了父亲的优良基因,没事总想跟朝廷证明一下:祖国爸爸,我才是您最孝顺的儿子。

    所以当回鹘大军逼近西受降城时,田牟显得异常兴奋。

    “我表忠心的时候到了。”

    他做梦都想跟回鹘人打一仗,以证明他们田家是在用鲜血扞卫大唐。

    天德军监军韦仲平是个急功好利的机会主义者。

    他之前特想振武军谋逆是真的,那样他就能在平乱振武军中建立奇功。

    当他听说刘异没被灭口,连振武军监军吐突士晔都被救活了,内心极度失望。

    “怎么就不能给我个机会,让我为正义发声。”

    “该死的刘沔,干嘛不反呢?”

    回鹘大军压境时,韦仲平的兴奋程度不亚于田牟。

    “这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吗?”

    因此他们俩在奏疏中反复提及“请战”、“可以一战”、“优势在我”。

    新皇登基后,一朝天子一朝臣,牛党遭到贬逐,如今朝廷执政党换成李党。

    李党党魁李德裕上个月刚从淮南被调回来,再次接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职(唐朝宰相)。

    这日,他看过枢密院转交上来的奏疏后,忍不住吐槽:

    “田牟是三国张辽投胎吗?五千对十万,还优势在我,要干人家?”

    他翻到下一本更震惊,特别是韦仲平那句:

    “我军有足足五千,而敌军仅区区十万,臣愿率军剿灭十万回鹘孤军。”

    李德裕以手扶额……十万孤军?

    真的好孤啊!

    好在他在下面又看到一封比较正常的奏疏,否则他都要怀疑边塞的水是不是能消除脑子。

    这封奏疏是刘沔上的。

    大致意思回鹘五部南下唐境,意在请求归附,建议大唐做两手准备。

    李德裕捏了捏眉心,建议是靠谱,但也很头疼。

    天德军有五千人,振武军和镇北军加一起两万人。

    嗢没斯率领的回鹘五部有十万铁骑。

    无论是接受归附还是拒绝,都要慎重。

    李德裕命令左谏议大夫郑朗:

    “明日朝会,将此事禀明圣上,与文武官员共同商讨对策。”

    “相公,明日没有朝会。”

    “五日一朝,明天该有朝会啊?”

    “陛下昨日带着一群角力武士去泾阳围猎了,估计没有十天八天回不来。”

    李德裕无语望天。

    仇士良千方百计推上来的这位大唐新皇,怎么看都不像一位明君。

    他每天除了带着一群五坊小儿招猫逗狗,就是带着角力武士狩猎。

    玩心太重,简直一无是处。

    呃……有一点除外,用人很有眼光,比先皇器重我。

    李德裕想想,算了,陛下有这一个优点就足够了。

    “我即刻给圣上写封奏疏,命人骑快马送去猎场。”

    “喏。”

    这天刘异、张鼠又带着周舟、吐突士晔和豹扑来阿史那邸开趴。

    他们到时,郑宸正抱着刘大拿在厨房里视察蘑菇。

    今天郑宸是轮值大厨。

    豹扑最先找到她们。

    傻狗见到刘大拿,兴奋得尾巴抡到飞起,蹦蹦跳跳撒着欢亲近喵老大。

    看我,看我,你的热情小狗已经到达战场。

    结果被刘大拿,居高临下360度无死角一通大逼兜。

    让你上次抢我鸡爪子。

    郑宸见刘异走进来,立马放下刘大拿,笑吟吟迎上去。

    “今天怎么得空回来?”

    刘异揽着她问:“菜不够吗?”

    “够,足够,异兄长正好品尝下我的厨艺进步没,不过……”

    “怎么了?”

    “你知道菌菇该如何烹饪吗?”

    她刚把干蘑菇泡开,正想找人请教做法。

    刘异看了看她泡的蘑菇,认真教导:

    “锅里先下油,然后将蘑菇倒进去,再加盐巴和胡椒,拿铲子不停翻面,这个过程叫炒。”

    “炒多久?”

    “大概一刻钟,然后盛出来扔掉就好了。”

    “啊……扔掉?为何?”

    “娘希匹地,这蘑菇有毒。”

    神奇的三当家,亏她采回来后辛苦晾晒了整个夏天,还一直舍不得给大家吃。

    敢情这姑奶奶采的全是吃了就能见着祖宗的毒蘑菇。

    刘异很想采访一下她,是如何成功避开所有正确答案,只挑有毒的采的?

    刘异又发现郑宸一个优点。

    她虽出身顶级富贵豪门,却从不娇气,性格随遇而安。

    郑宸自幼家有千金,行止由心,几乎没干过活。

    到了这边为了能融入集体,她可以很用心地去学,而且自得其乐。

    刘异拉过她的小手,温柔道:

    “我暂时给不了你锦衣玉食,但有我在,绝不让你辛苦。”

    郑宸满脸幸福微笑。

    “只要在你身边,我做什么都高兴。”

    刘异捏了一下她的小脸调侃:

    “在我们那恋爱脑属于绝症,听说快纳入医保了。”

    “啥宝?”

    “对,傻宝。”

    刘异笑着将郑宸赶出厨房,今晚的大厨当然由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