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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振武城
    在大唐朔州正北、云州西北、胜州东北,长城之外,有一座古城。

    这座城依山傍水,水草丰美,南边靠近东西摩天岭群山,北面连着土默川平原,西南有金河流过。

    这座城是连接关内至阴山南北的要冲之地,许多王朝都曾在此驻兵设治。

    北魏时期这里叫盛乐城。

    唐初为了安置归降的突厥人,在这里设立单于大都护府。天宝四年,大唐把振武军迁到这里,因此当地人把座城叫振武城。

    振武城北边两百年前还是突厥人领地,突厥人被大唐打败后迁离,现在那里又成为回鹘人领地。

    近一年来回鹘很不太平。

    被刘异老爹坑过的回鹘宰相安允合,被彰信可汗咔嚓了。

    回鹘另一位宰相掘罗勿借点沙陀兵再反,彰信可汗战败自杀。

    在回鹘当可汗,就跟在思密达国当大统领一样,有好下场的就少,不是被杀就是自杀,彰信可汗前一任就是被手下杀的。

    选出新可汗没几天,回鹘又接连遭受疾疫和雪灾。

    天怒人怨,现在大批回鹘部落营地渐渐南迁,距离大唐领土越来越近。

    大唐不是你想来,想来就能来。

    西受降城、中受降城、东受降城和振武城,就是拦住美墨边境的那道墙和铁丝网。

    在他们身后还有长城。

    开成五年,八月朔,振武城。

    刘异率领他的小分队刚从城外侦查回来。

    振武军现在每天都会派几批踏白小队出城去侦查,刘异就是踏白军的一员。

    他们小队七人,今天实际出勤六人。

    这六人现在骑在高头大马上,正南腔北调演唱刘异教给他们的队歌:

    “大王叫我来巡山,太阳对我眨眼睛,鸟儿唱歌给我听,我是一个努力干活儿,还不粘人的小奸细……”

    刘异来振武城近一年了。

    他当时是默默离开的巩县,九合村的人除了姨母,他谁都没告诉。

    离开那天他给郑宸发了回信,只有一行字:

    “白头并非雪可替,相识已是上上签。”

    他不仅没去荥阳找她,还不辞而别了。

    郑宸还小,这段无疾而终的爱情,她应该很快就会忘记吧。

    刘异刚到这里时,还处处新奇。

    胡人常年骑马,个个练就了小翘臀,身材那么好,为何不喜欢洗澡呢?

    脏的嘞,蚊子叮一口都能中毒。

    当地人为何要将厕所盖在猪圈之上?

    这里草原狼咋这么大?

    壮得都快赶上东北金渐层了。

    一年过去后,他对一切习惯成自然,且找到各种无聊解释。

    胡人不爱洗澡可能因为毛太多,天冷又没吹风机,洗了估计怕吹不干。

    厕所盖的高,可能每次拉屎都想喊句‘众卿平身’。

    如今路上再碰见草原狼,他也见怪不怪,只会抢人家战利品。

    所以他现在在狼群中名声不太好,每次草原狼看见他都骂得可难听了。

    这一年刘异过得很充实,他现在身高已经超过六尺,一米八多,体重也增长不少。

    这一年大唐过得更充实,连皇帝都换了。

    对于之前皇帝的光辉事迹,刘异从老书童公孙笔嘴里听说过一些。

    刘异当时给予评价是:这位大统领,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志大才疏,还眼高手低。

    李昂当政时期释放五坊鹰犬,裁减冗员,厉行节俭,考察官吏。

    你听着桩桩件件都像是位英明君主干的事。

    可这傻子考察官吏的结果,就是重用了两个蠢人。

    那两人实力不够还非要跟宦官硬刚,结果发动甘露之变失败后,李昂就被宦官们给软禁了。

    追随倒霉蛋大统领的朝臣,被宦官咔嚓了一批又一批,光宰相就死了好几个,还是灭族的,连婴儿都没放过,长安城差点没被血水淹了。

    听完李昂的故事,刘异多少有点明白老爹让他参军的用意。

    政权不仅要靠枪杆子取得,也要靠枪杆子来维护。

    听说登基的新皇帝是李昂的弟弟,又是被宦官们给扶上去的,为此还杀了先皇的皇子。

    刘异感觉大唐是没好了,毁灭吧。

    他就想不通,唐朝皇帝又不像汉朝幼年天子居多,没办法施展抱负。

    可这一大批青壮继位者就是干不过一群宦官,也真是让人无语了。

    直到有一次,在某妓馆门口,他们队里七个人明明没有事先约好,却意外地碰头了。

    你说巧不巧?

    “队长,我一直以为你不近女色,你怎么也……”

    “恭喜,你塌房了。”刘异幸灾乐祸地回。

    尽管他去妓馆的目的与其他人还不一样,不过那一刻,刘异一下子想通了那个千古谜题。

    宦官之所以强大,因为人家从根本上解决了个人坏习惯问题。

    集中专注不分心,才能成大事。

    那一刻,他想到了一个可以抗衡宦官干权的绝佳解决方案:让皇帝自宫,必须自宫,肯定能赢。

    咱用魔法打败魔法。

    公孙笔那个碎嘴子,不知何时将他的想法写信告诉了他老爹。

    一个月后刘异接到老李一封家书,满篇都是脏字。

    还说他不想做天子也犯不着想个这么馊的主意。

    刘异委屈啊!

    多好的计策啊,咋就无人懂我?

    今天回城后,六人小分队没有直接回营,而是去【玄云酒肆】取寄存在那的第七个人。

    第七个现在还在哭,他从刘异他们出城一直哭到他们回城,三天了。

    刘异无奈,只能继续安慰这个哭得稀里哗啦的娃娃脸胖墩。

    “哭什么,投军这三年会是你人生五年中最难忘的七年。”

    虾仁猪心,王二宝哭得更凶了。

    他当时投军时跟家里人说就在军营待三年,结果待满三年振武军不放人,说五年才准退役。这都第七年了还没走成。

    王二宝抽泣着说:“你们都不知道,桃娘的手长得可美了,根根青葱一般,像……”

    刘异泼了盆开水打断他:“再漂亮的手不也得擦屁股屎。”

    “你……”

    张鼠在旁边接着补刀:“你傻啊,你看我家小六一,他投军时连家里的猫都带过来了。”

    张鼠说完看向酒肆深处正抱着刘大拿梳毛的婀娜女子,满脸得意道:

    “我觉得你那未过门的小娘子也没那么在乎你,否则不管千里万里,肯定会找来的。”

    属这刀最扎心,王二宝之所以哭就是因为刚收到家里来信,说他未过门的娘子已经嫁人了。

    这时,一个天庭饱满的黑皮魁梧青年开始比惨,他安慰王二宝:

    “早跑掉倒好些,我娘子可是跟我拜过堂的,我三年未归,她上个月来信说我儿子刚过完周岁,你看我哭了吗?”

    王二宝泪眼婆娑地看着古乐呜咽:“好吧,你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