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歌这辈子闯下的惊天壮举,早已数不清了。
当年定安县一役,他仅率一百二十轻骑,便敢孤军深入直捣敌军老巢;后来更是以三千兵力,在敌国都城之内三进三出,杀得敌军丢盔弃甲、抱头鼠窜,这般悍勇战绩,早已成了军中传说。
更不必说南疆驰援那一趟,他领着人马跨越万里险地,沿途全是敌军盘踞的地盘,说句诛心之语,若是当时刘子钰稍有异动,他路朝歌想要活着退回凉州,便只能一路浴血拼杀、杀出一条血路。
若说这世间谁缔造的奇迹最多,那必定是路朝歌。
他做过太多违背常理、匪夷所思的事,以至于旁人提起他,早已没了“意外”二字——路朝歌这种人,无论做出什么了不得的事,都合情合理。
可这一回,他说仅凭手里几十号人,就能端掉崔景山的老巢,打死李朝宗他也不相信呐!
除非路朝歌亲自带队上阵,可如今的路朝歌是什么身份?三军统帅,一方柱石,再让他亲自领着突击队去搏命,那不是他李朝宗活腻了,就是觉得路朝歌命太硬、死不了。
路朝歌上前一步,直接挡在李朝宗身前,眉梢微挑,带着几分惯有的不羁:“大哥,你这是开始质疑我了?我说能办成的事,就一定能办成。你今日质疑我,来日是不是还要怀疑我要造你的反啊?”
李朝宗抬手轻轻推开他,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笃定:“少跟我扯这些有的没的,你肚子里打的那点算盘,隔着二里地我都能听见算盘珠子响,真当我看不出来?”
路朝歌愣了一愣,一脸茫然:“我想什么了?我什么心思都没动。”
“你就是想亲自带人去!”李朝宗声音沉了几分,语气不容置喙:“几十人端掉敌军老巢,这种九死一生的险事,除了你路朝歌,天底下找不出第二个人敢做、能做。你就是想亲自去一趟,我告诉你——不可能!我绝对不会让你以身犯险。大不了我一把火烧了折钵山,把崔景山他们一把火烧死,也绝不让你去冒这个险。”
路朝歌先是一怔,随即忍不住放声笑了出来,指着李朝宗无奈道:“李朝宗,你是不是糊涂了?我如今麾下二百多万战兵,身居高位,身份摆在这儿,会脑子发热带着几十号小股部队去跟人玩命?我早过了逞凶斗狠的年纪了,二十好几的人,早成熟了。虽说我依旧不擅长官场那套弯弯绕绕,但我绝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有家、有业,有牵挂。”
李朝宗盯着他,眼底依旧带着几分怀疑,这么多年来,但凡凶险至极的任务,哪一次不是路朝歌冲在最前面?
“你确定不去?”
“我当然不去!”路朝歌语气肯定,抬手拍了下自己的胸口,“我就纳闷一件事,你凭什么觉得,我这次还会亲自上阵?当年我疯了似的那么干,那是因为没办法,现在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们,我何必以身犯险呢!”
“因为这种事,你以前做得太多了。”李朝宗面色严肃,目光沉沉地望着路朝歌:“你自己也说了,二十多岁,是个顶天立地的成年人了。这种拿命赌的事,你不能再碰。那几十人就算折损了,我大不了从死囚里再给你挑几千人补上,可你路朝歌,天底下就一个。”
“放心,这次我就让他们自行行动。”路朝歌伸手拍了拍李朝宗的肩膀,语气沉稳了几分:“你信我,我那套法子练出来的人,不敢说以一当十,却绝对是精锐里的精锐。”
“既然如此,你把那套训练之法拿出来,全军推广训练战兵不好吗?”李朝宗不解,何必非要单独组建一支小股部队,推广全军不是更好吗?
“不一样。”路朝歌连忙摆手,神色认真:“我练的这批人,是斥候的进阶之辈,比寻常斥候强上数倍。不只是侦查探路,潜伏、暗杀、伪装、渗透,样样都要精通。”
他顿了顿,继续解释:“说白了,他们不是正面厮杀的正规战兵。真要是拎着刀在战场上硬碰硬,说实话,他们比不上咱们大明的野战军。但他们有野战军替代不了的用处。”
“我大概懂了。”李朝宗缓缓点头,若有所思:“我是说如果,这次行动真成了,这种小规模的精锐,是不是可以编入野战军、边军,专门执行战前斩首、突袭要害这类任务?给大部队清扫障碍?”
“没错。”路朝歌颔首,眼中闪过一丝谋划:“我正是这个打算。但他们取代不了斥候,而且下一批人选,我必须从正规军里挑选。罪囚、犯人终究身上有污点,心性难控,若是出了岔子,后患无穷。”
“我明白。”李朝宗深吸一口气,又问出最揪心的一句:“这种非战场的训练伤亡,一般有多大?一百人,最后能活下来几个?”
“都能活。”路朝歌笑了笑,语气轻松:“训练伤亡难免,但绝没有你想的那么夸张。练一批人,死三五个已是极限。你看现在这批,有几个是训练累死的?大多是不守规矩,被我拉出去军法处置砍了头罢了,而且死的都是罪囚,那些选派过去的孤儿,都活着呢!”
“如此便好。”李朝宗长长松了一口气,紧绷的肩膀微微放松:“战兵马革裹尸、死在疆场,我能接受。可若是在训练里白白送命,我实在不忍心。”
“我懂。”路朝歌笑容淡了几分,眼底泛起一丝涩然:“大哥,这些战兵也是我的心血,我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枉死。每折损一人,我都心疼得厉害。我带兵十几年,死在我身前身后的兄弟,少说十几二十万。每次看到递上来的阵亡名单,那滋味……都说我路朝歌厉害,我路朝歌牛……”
他猛地低骂一声,语气里满是沉重:“屁!我今日的功成名就,我这领军大将军的位置,我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身份,哪一样不是兄弟们用命给我撑起来的?他们埋骨沙场,我却风光无限……”
“别说了,不说了。”李朝宗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打断了他的话,语气软了下来:“先回去吧。明天你不是还要带凝语和嘉卉去草原骑马吗?别让孩子们等。”
两人并肩走出牢房,夏侯父子沉默地跟在身后,一言不发。方才两位的对话,他们只当从未听见,为臣者,最该懂得什么该听、什么该忘,什么该烂在肚子里。
行至酒楼前,路朝歌忽然停下脚步,看向夏侯仲德,语气压低,带着几分郑重:“夏侯大将军,那支特殊部队,还有狼骑的事,你心里有数便好。毕竟,狼骑的来历,终究有些上不得台面。”
夏侯仲德神色一凛,躬身拱手:“少将军放心,末将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这是军中最高机密,半字不可外泄。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晨曦便穿透薄薄的晨雾,洒在镇疆城的青砖黛瓦上,空气里混着草原独有的清冽草香与淡淡的马嘶声。
路朝歌早早起身,陪着路嘉卉、李凝语两个小丫头用过早饭,小家伙们捧着温热的羊奶,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对骑马的期待,小身子坐不住,时不时就往门外瞟,那副迫不及待的模样,逗得一旁的侍从都忍不住偷笑。
待收拾妥当,路朝歌牵着两匹温顺的小马,身后跟着神骏的大黑马,缓步走出镇疆城。
城外便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像是一块被精心铺开的碧绿绒毯,一直绵延到天的尽头,微风拂过,青草翻起层层绿浪,夹杂着不知名的小野花,粉的、紫的、黄的,星星点点缀在其间,随风摇曳,远处还能看见零星的牛羊,慢悠悠地低头吃草,一派悠然自在的景象。
夏侯闻叔昨夜精心挑选的这两匹小马,通体毛色顺滑,性子极是温顺,脖颈上的鬃毛软软的,一看就适合孩童骑行。
两个小丫头倒也不是第一次骑马,只不过从前都是窝在路朝歌的怀里,被他牢牢护着,只能乖乖坐着感受马背的颠簸,从未有过独自驭马的机会。
此刻站在属于自己的小马旁,小手忍不住轻轻抚摸着柔软的马鬃,眼底的兴奋藏都藏不住,小脸蛋红扑扑的,嘴角一直扬着,连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爹爹,你把马缰给我,我要自己骑!”路嘉卉性子活泼,早就按捺不住,伸手就想去抓马缰,小短腿还下意识地往马镫上蹭,满心都是风驰电掣的畅快,哪里耐得住慢慢行走的速度。
路朝歌笑着按住她的小手,目光扫过城门口往来的百姓,人来人往间车马喧嚣,若是此刻纵马,难免会有磕碰。
“不行,”他语气温柔却坚定,“等咱们再往草原深处走一走,人少了再说,你现在还没完全掌握驭马的技巧,等爹爹再教教你,稳当了再自己骑。”
“我会!”路嘉卉微微扬起小下巴,一脸小得意,语气里满是自信:“之前大哥教过我,我都跟着骑了好多次了,缰绳怎么拉,马怎么停,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路朝歌闻言,扭头看向一旁安静站着的李凝语,这丫头性子温婉,却也满眼期待地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嗯,我和嘉卉一起学的,当上还有御林军一直在旁边护着我们,我们都学会啦!”
看着两个小丫头笃定的模样,路朝歌心头一软,笑着应下:“看来是真学过,那我就放心了,咱们再往西走一段,等人烟稀少了,你们再自己策马驰骋。”
说罢,路朝歌牵着两匹小马,慢悠悠地往草原深处走去,大黑马甩着尾巴,不远不近地跟在身后,马蹄踏在柔软的青草上,发出细碎的声响,清晨的阳光渐渐暖了起来,洒在身上暖洋洋的,风吹过耳畔,带着草原的清新气息,惬意极了。
约莫走了一刻钟的功夫,周遭的人烟渐渐稀少,再也不见往来的百姓,只剩下无垠的草原与蓝天白云,偶尔有几只飞鸟掠过天际,留下几声清脆的鸣叫。路朝歌停下脚步,将手中的马缰轻轻交到两个小丫头手里,细心地帮她们拢了拢衣角,又叮嘱道:“慢些骑,别着急,若是马跑得快了,就轻轻拉缰绳,知道吗?”
“知道啦!”两个小丫头异口同声地应下,小心翼翼地踩着马镫翻身上马,小手紧紧攥着马缰,坐姿虽还有些稚嫩,却透着一股认真劲儿。
路朝歌随即翻身上了大黑马,身姿挺拔地跟在两人身侧,目光始终落在两个小家伙身上,时刻留意着她们的动静,只要有一丝危险,他便能第一时间出手护住。
起初两个小丫头还有些拘谨,只是轻轻催动小马缓步前行,可没过多久,感受着草原的风拂过脸颊,看着四周无边的绿意,胆子渐渐大了起来,轻轻夹了夹马腹,小马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起来。她们的笑声清脆悦耳,像风铃一般在草原上回荡,随风飘向远方。路嘉卉时不时回头冲路朝歌挥手,李凝语也眉眼弯弯,满是欢喜,大草原的辽阔与自由,远比狭小的跑马场更让人舒心,这份肆意的快乐,也深深感染了路朝歌,他脸上的笑容愈发柔和,连日来的疲惫与心事,都在这欢声笑语中消散了大半。
时光悄然流逝,日头渐渐升到半空,阳光变得热烈起来,草原上的暖意更浓。
直到中午时分,远处传来侍从的呼喊声,是李朝宗派人来请他们回府,说是烤全羊已经备好,就等他们回去享用。
两个小丫头骑了一上午,小脸上沁出薄汗,身子也有些乏了,乖乖将自己的小马交给前来的侍从,一前一后爬上了路朝歌的大黑马,坐在路朝歌身前。
路朝歌伸手将两个小家伙牢牢护在怀里,低头笑道:“今日让你们感受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风驰电掣。”
话音落下,他轻抖马缰,大黑马似是懂了心意,仰头长嘶一声,四蹄翻飞,如离弦之箭般窜了出去。这些年大黑马跟着路朝歌久居长安城,虽繁华却拘束,早已憋闷坏了,此刻在辽阔草原上撒开蹄子奔跑,速度快得惊人,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卷起路朝歌的衣袂与两个小丫头的发丝。
不过片刻功夫,大黑马便载着三人冲到了镇疆城城门处,路朝歌勒住马缰,大黑马缓缓停下,他翻身下马,一手牵着马,一手护着两个小丫头,缓步走进城门,一路朝着将军府走去,身后还留着草原上未散的清风与欢声笑语。
回到将军府,羊肉已经烤上了,府上的佣人带着两个小丫头简单的梳洗一番换身衣服。
路朝歌则坐在了周静姝身边,和她说着带着两个小丫头出去骑马的趣事。
“难得她们这么开心。”周静姝笑着说道:“倒是你,看着两个孩子也是辛苦了。”
“我有什么辛苦的。”路朝歌摆了摆手:“你上午和大嫂干什么去了?”
“在城里逛了逛。”周静姝将昨天买的那个扳指递到路朝歌面前:“昨天在边市上看到的,你试试。”
“正好。”路朝歌戴上扳指:“大哥,你干什么去了?”
“我看了一下镇疆城的城防。”李朝宗片下一片羊肉:“长安城那边还有多少火炮?”
“出门之前我去过一次兵部。”路朝歌想了想:“差不多还有四百多人,都调到这边来?”
“都调过来吧!”李朝宗想都没想就点了头:“镇疆城的防务还是要在加强一些,看着有些单薄。”
路朝歌笑了笑没接话,李朝宗对北疆有着不一样的情愫,他的父亲生前就是北疆大将军,所以在四疆边军中,李朝宗最重视的就是北疆,给予投入最大的一样是北疆。
“不好吗?”李朝宗见路朝歌没说话。
“行,有什么不好的。”路朝歌笑了笑:“反正现在各军该配备的火炮已经到位了,本来这一批是准备送到东疆的,但是让唐老虎在等一等吧!也不差这点时间了。”
“那就一半一半吧!”李朝宗想了想:“倒也不能让唐老虎那边没有火炮可以用。”
“随你。”路朝歌倒是无所谓,东疆的火炮配备更多是为了上船,现在东疆的水军只不过是初具规模,打仗肯定是还差点意思的,所以火炮的需求暂时不大。
“那就这么定了吧!”李朝宗点了点头:“现在咱大明一年生产的火炮,有多少?”
“千门还是有的。”路朝歌大概算了一下:“足够后续的补充和使用,你不用担心。”
“那我就不操心这些事了。”李朝宗现在是真的不想操心这些事,给北疆调运火炮,也不过是他来了这边之后的临时起意罢了,只要不影响整个大明的军事系统就好。
路朝歌也是能理解李朝宗的想法的,毕竟这是他父亲生前所待过的北疆,有所偏袒也是情理之中的,谁心里没有一丝曾经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