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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离家
    第二天一早,老法师带着学生们离开了,他们乘坐的的是用魔力驱动的飞行马车,引得全村人都出门观看。特纳尔站在人群最前面,向腾空起飞的马车挥手,车上老法师和卢克罗莎莉亚几人也向特纳尔挥手告别。

    我们王都见!卢克大喊。

    王都见!特纳尔也喊道。

    马车越飞越远,终于消失不见。

    学院学生们走了,军队搜索天体教派的行动还在进行,搜索圈子越来越大,一直一无所获。在七天之后军队和战斗法师撤回了丹帝城。

    特纳尔也拿到了丹帝城送过来的白鸦剑术图谱,白鸦剑术并不是传统的军用剑术,而是由贵族决斗剑术演化而来的军官剑术,所用的剑是刺剑。特纳尔只有斧头和柴刀,没有剑。拿着书上的图形去找铁匠,村里的铁匠也不会打。只能削根木棍对照剑谱比划。

    好在仅仅隔了两天,丹帝城派军士给他送来了一柄刺剑。原来老法师埃洛贝尔特刚离开丹帝城,卢克就想起来特纳尔家买不起好剑,立刻提醒他木林村没能力打造合适的剑,老法师便找人专程回木林村,让人再送特纳尔一柄剑。

    特纳尔从村长手里拿到一个大木盒。抱着装剑的盒子兴冲冲的回到家,迫不及待打开装剑的木盒。只见盒子里躺着一柄剑刃三尺出头的单手细剑:

    红枫木剑柄黄铜十字护手,护手向下延伸出笼形更好的保护手指剑柄末端有圆球配重。剑刃靠护手端约两指宽,越到剑尖越收窄。剑尖非常锋利,特纳尔手指轻轻摸过就被划破了。特纳尔是贫民,所以剑上没有相应的花纹佩饰,简洁质朴,非常漂亮。

    特纳尔挥舞两下,这柄剑平衡感极好,比斧子柴刀什么的好得太多了。特纳尔找了一颗大叔,将魔韧附加在剑刃上,一剑刺出,‘嗤’的一声轻响,一尺多粗的大树被轻松刺穿。特纳尔把剑来回挥舞,剑的平衡感极佳,附加上魔韧,每一下都有很大的威力。

    太顺手了!太顺手了!太顺手了!特纳尔咧嘴无声大笑:他太喜欢这柄剑了!

    特纳尔照着书上的内容,一刻不停开始练习剑术。起势丁字步前刺跳叉步刺剑上步刺剑腿步挡隔弓步反击刺剑白鸦剑术全是刺,特纳尔练得很起劲。就连晚上他都要抱着剑睡觉。只七八天,在特纳尔掌握了魔韧和多重魔力流的强大身体能力加持下,他的剑法已经入门了。

    同时特纳尔也没忘为家里攒钱,军队撤走之后就要开始打猎。但前段时间丹帝城的军队在林中大规模搜索,把野兽都吓跑了,如今也没有大野物可打,只能抓抓鱼。

    老特纳尔不再劝特纳尔出门上工,他见识到儿子的厉害,也知道圣格洛林学院教授对儿子的肯定,便放任儿子继续锻炼魔力训练剑术。看着儿子刺剑的动作一天天流畅,心中满是欣喜和惆怅,因为特纳尔快要离开了。

    转眼间,老格尼尔亲自到他家,把路引与地图交给特纳尔,还送了一封信,里面装着的是罗莎莉亚寄给她的推荐函。当天特纳尔救了四位学生,之后罗莎莉亚召唤火焰雄狮巴洛利安的火焰虚影出场,巴洛利安当场说特纳尔是他的竞争对手,让村里人都对特纳尔刮目相看。

    这些日子,再没有人嘲笑特纳尔的梦想。反而每一个遇到特纳尔的相亲,都热情的上来打个招呼,拍他一下,说声好样的!每次他有东西送来都是村长老格尼尔亲自给他。卢克特纳尔都是村里的榜样,木林村一村有可能出两位骑士团骑士,每一个村里人都脸上有光。老格尼尔也专门在村里凑了一笔钱给特纳尔家送来。

    特纳尔不想收,但老格尼尔带着一帮邻居浩浩荡荡堵着门,特纳尔是不收不行。有了这笔钱,特纳尔家便不缺钱了。眼看家里的钱够花很多年了,特纳尔打算近日就悄悄离开家乡,前往王都格洛林。

    特纳尔成年了,距离他离开村子的时间也更近了。特纳尔生日当天,老特纳尔给特纳尔带回来一根盐水香肠,又带回来一小瓶黄油。

    老特纳尔亲自下厨,炖了羊肉和豆子,又切了香肠,烤了新面包。

    特纳尔拎着野鸡回家,还没进屋就闻到炖羊肉的香味,他大步进屋,看到老爹在灶台边忙碌,氤氲的锅气夹杂着豆子与羊肉的香气升腾出来,香气中带有浓郁的奶油香味,让特纳尔食指大动。

    特纳尔走到锅边,伸着脑袋使劲吸了一口气,狠狠咽了咽唾沫。伸手就要从锅里捏肉。老爹把他的手打到一边:臭小子,还得等一会才好,去屋里等着去。

    特纳尔又看到了香肠,又咽了口唾沫,趁着老爹没注意,捏了两片快速塞进嘴里,含混道:老爹,今天啥日子啊?做这么好的菜?

    我家小子成年了!老特纳尔看着锅里的肉,话语中半是骄傲,半是感慨,半是不舍。雏鸟总要离巢,他儿子也终将离家。

    圣格洛林魔法骑士团啊!高贵荣耀万人敬仰,但也相当危险。王国有难,永远是骑士团冲在最前面。老特纳尔有时甚至希望儿子能平凡一些,那样就不会加入骑士团,遭遇危险了。

    炖菜和香肠端上桌,老爹给特纳尔面前摆了个小酒杯,拿出自己珍藏的半瓶酒,给特纳尔倒上:小兔崽子,你也长大了,今天老子我跟你喝一杯。老爹举起酒杯,等待特纳尔跟他碰杯。

    特纳尔学着大人喝酒的样子,端起小酒杯,和老爹的酒杯碰了一下,一口喝掉:呼!特纳尔长出一口气,吧唧吧唧嘴。老爹的酒喝到嘴里初时辣,回味起来有点甜还有点苦。

    行啊你!老特纳尔又给特纳尔倒了一杯。

    特纳尔再次一饮而尽,他第一次喝酒,两小杯下肚,第一次喝酒的特纳尔感觉晕乎乎的。

    小子,你要走了吧?老爹说道。

    两三天吧。我拿到推荐函,去参加骑士团的入队测试。特纳尔说道。

    出门老爹的声音断了一下,吐出口气继续说道:出门不比在家里,少跟人争,看好钱财,别惹不正经的女人老爹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只是丹帝城。

    嗯,我知道了,老爹!等我在骑士团安顿下来,咱们就在圣格洛林安家。咱们买个大房子!特纳尔边说边比划。

    不去,我不去,圣格洛林太远了,我怕住不习惯。你要是真出息了,给我买匹马就行,我没啥事还能骑着马出去转转。老爹连连摇头。木林村和丹帝城位于格洛林王国西边境,过了乌纳塞河就是拜伦王国。而王都圣格洛林则在最东边沿海,与长生种族鲸人的故乡白沙湾不远。

    你爹我老了,不想走太远。老爹将杯里的酒一口喝完,悠悠说道:我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是丹帝城。孩子,你本事大,多出去闯闯,见识见识大地方是什么样,回来跟你爹说,我好跟村里那帮人吹牛。

    老特纳尔对儿子很不舍,但他知道特纳尔不属于这个小山村,雏鹰必将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老特纳尔站起来,从装衣服的箱子底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布包,继续说道:你这段日子打猎卖了不少钱,我这边也攒了些钱,你都拿着,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多。吃好点,穿暖点,住的地方也别亏着自己。出门在外,多小心,少说话,多听别人说

    老特纳尔说了很多很多,边说边喝酒,说道最后躺在特纳尔怀里睡着了。特纳尔扶着老爹躺下,给老爹盖好被子。

    然后吃得饱饱的,便开始收拾东西。穷人家孩子出门,实际没啥可带的,只有简单的两件衣服,一双舍不穿的新鞋。他现在就要走了,他不打算通知任何人,自己悄悄离开。

    特纳尔把老爹给他的钱留在桌子上,又把这段时间攒的钱村里凑的钱一块放在桌子上,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草纸,拿起炭条,打算在上面写点什么。特纳尔和老爹一样,也有一万句话想对对方说,但思索良久,最终只写了短短一封信:

    老爹:

    儿出门了!

    到了王都,我就去找卢克,听说卢克家可大了。埃洛贝尔特教授和罗莎莉亚也说到时候能照顾我,老爹不必牵挂。我把这段时间攒下的钱留在家里,我算了下,够在买些地了。等到明年,我就成了骑士了,咱家就不用在担心钱的问题了。好男儿,志在四方,我的名字一定会响彻天地!

    老爹,等儿回来!

    特纳尔背起行囊,腰间别着细剑,披着夜色出门,走向更高更远的世界。

    老特纳尔在儿子出门后,睁开眼睛,坐了起来,眼睛望着窗外,怔怔的看着儿子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能回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