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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三百一十七章 霍去病,还是霍光?
    轻歌曼舞,细肢摇摆。

    细绸薄纱,浅吟低唱。

    鼓乐声逐渐的转为平淡,一只有些冰冷的手从侧畔握过来,握在了李治的手上。

    皇帝有些酒醉的头脑,瞬间清醒许多。

    侧过身,看向一旁的有些担忧的武后,李治轻轻点头,表示自己还算清醒。

    李治低头看向右侧上首的李绚,李绚已经和麾下众将碰杯痛饮起来,神情豪爽。

    但仔细看,却能发现,他神色间的酒意十分惊人,看起来虽然一片热闹,但动作之间已显迟钝。

    李治抬头看向整个大殿之中,一片觥筹交错,但好在众卿都还有节制。

    除了奉命敬酒的李显和李旦,其他人也没有胡乱走动,更别说喝的失态的。

    这种场合,每个人的心底都还是保有一份最深的敬畏的。

    看起来有些酣醉,但却保有最后的一丝清醒,这个时候,却是最容易说真话的。

    李治并不是太相信什么酒醉说真话的事情,他这些年见过太多酒后肆意狂放的人,但在清醒之后,却都自己吓出一身冷汗的人。

    酒后会让人放下世俗的约束,但真正的世界,是清醒之后,约束之下的克制。

    只有克制之后的选择才是最接近真实的,而不是用酒后的胡话去。

    就像现在一样,每个人看似喝的不少,但在敬畏之下,还保留着一份清醒。

    这种状态最容易问出真话。

    ……

    一杯酒饮尽,李绚再度对着孙仁师拱手,然后这才坐下。

    老将军已经被调回长安,日后说不定再也没有了并肩作战的机会。

    李绚多敬老将军几杯,感谢他数年来竭尽全力的支持。

    孙仁师虽然杀伐之功并不显著,但调运粮草却是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尤其在最后一战,直接从昌都杀到了吐蕃,将李绚左军的威胁彻底解除,让他可以专心在逻些之上,功莫大焉。

    皇帝同样将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授他周留郡公,晋右屯卫大将军,任右散骑常侍,调任长安,随侍禁中。

    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奖赏……

    “二十七郎。”李治的声音突然在前方响起,李绚顿时转身,然后收敛神色,拱手道:“陛下。”

    李治微微抬手,李绚松了口气,这才将手放了下来。

    “还记得朕当年和你所言,朕问你你是愿做霍去病,还是霍光,伱当时是谁都不愿。”李治笑眯眯的一句话,四周听到这句话的群臣已经全部安静了下来。

    李绚感慨一声,点点头道:“臣那个时候还年轻,无法体会陛下的用心良苦,但若是今日,陛下再问,臣觉得臣会做卫青,长平侯一身戎马,赤胆忠心,臣也愿陛下的功绩能够超越汉武,盛极古今往来。”

    李治一愣,随即忍不住的笑了。

    卫青,卫青。

    相比于霍去病,卫青活得够久,军功更甚,相比于霍光,卫青对朝政干涉更少,一生纵横,却总始终都是被汉武帝握在手里的一把刀,为他开疆扩土,平灭匈奴,最后安然辞世。

    至于说之后,卫家因为巫蛊之祸遭受了一些牵连,但仅仅是一些而已。

    除了卫青长子卫伉因牵而被诛杀,卫子夫因不愿受辱而自杀外,卫伉的子嗣以及卫青的其他后代并没有受到牵连。

    当然,卫家在朝廷的实力被彻底的清除一空,这也是巫蛊之祸真正的结局。

    李绚愿意去做卫青,皇帝用之则征战沙场,搏命取胜,皇帝闲之,则卧享安乐,心安一生,至于死后的家族之事,若能如卫家一般保留绝大多数血脉,也是荣耀之事。

    朝堂,向来进容易,退极难。

    无论是霍去病,还是霍光,都无法和卫青相比,史书是真的贬低了卫青。

    卫青才是真正值得效仿的人臣典范。

    尤其是对皇帝来讲。

    卫青贯穿一生的忠,才是最令人满意的。

    想到这里,李治看着李绚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这个家伙,还是拐弯抹角的表忠心。

    李治身体满意的微微靠后,眼神有些迷离的说道:“二十七郎,做首诗吧,今日盛景,怕是他日再难有现,做首诗让史书铭记。”

    “喏!”李绚沉沉的躬身,然后长吐一口酒气,神色沉吟,片刻之后,他缓缓开口道:“赋性生来本野流,手提竹杖过并州。

    饭篮向晓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

    与生俱来人中首,唯吾与天同齐寿。

    两脚踏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

    殿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彻底的安静了下来,李绚的声音虽轻,但却清晰的传进了所有人的耳朵当中。

    不少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一丝嫌弃,这首诗实在做的太庸俗。

    但这一丝嫌弃瞬间就消失无踪,群臣的脸上转眼就堆满了赞赏,因为此刻皇帝的眼中,就满是赞赏。

    “赋性生来本野流,手提竹杖过并州。饭篮向晓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

    李治轻轻的念着这两句诗,恍惚中他看到了年轻的自己,从并州,受诏前方长安的场景,晓风残月,歌板晚秋。

    “与生俱来人中首,唯吾与天同齐寿。两脚踏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李治忍不住的念了出来,随即有些好笑的摇头。

    这“与生俱来人中首”,天下间只有他一人,“与天同齐寿”,李治也想。

    “两脚踏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这便是皇帝,也只有皇帝。

    李治抬头,看向李绚,说道:“不错,这一首诗,足够朕安眠一年了。”

    “陛下身体康健,臣从逻些找到了不少珍奇药草,陛下可令有司斟酌使用,必定千秋万年,寿与天齐。”李绚沉沉躬身。

    殿中群臣这个时候同时站了起来,躬身赞道:“陛下千秋万年,寿与天齐。”

    “哈哈哈哈……”

    ……

    酒宴散去,不知不觉中,天色已黑。

    从两仪殿出来,李绚就被勃伦赞刃给缠上了。

    “大帅,你不能不管,末将可是跟你一起厮杀拼命出来的,末将对安西四镇人生地不熟,还请大帅多加指点。”勃伦赞刃沉沉的对着李绚躬身,满脸的担忧。

    勃伦赞刃被任为安西都护府副都护,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无比的开心,但是没有多久,他就彻底的反应了过来。

    他虽然能带着一万军前赴安西,但是若是不能迅速的站稳脚跟,那么他这一万军很有可能会被人直接肢解切割。

    哪怕这些人是他从老家带出来的同族也是一样,绝对会有人因为利益而背叛他。

    所以他迫切的需要一个能够在当地站稳脚跟,并且保住自己利益的方法。

    可他如今在长安,更是人生地不熟,如今唯一能够找的上的助力只有李绚。

    李绚不仅是逻些道大总管,还是当朝嗣王,右卫大将军,太子宾客,皇帝亲信,宰相孙婿,这种事情不找他找谁。

    李绚有些苦笑的看着勃伦赞刃,说道:“国公,绚其实也未曾去过安西,如今的安西都护府都护好像是杜怀保。”

    “不是杜怀保,是王方翼。”史暕跟在一旁,接口说道:“前年绛国公征突厥,为了防止西突厥动乱,所以奏请陛下,调庭州刺史王方翼为副将,检校安西都护。”

    李绚顿时沉默了下来,其他众将也都同时沉默了下来。

    勃伦赞刃顿时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一时间满脸惊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李绚轻叹一声,说道:“国公直接前往上任便可,若是有人找国公的麻烦,报本王的名字便可,不过国公上任安西副都护之后,记得多与喀州多联络,陛下可是有命,要我等沟通西域的。”

    “喏!”勃伦赞刃惊讶的拱手,让没有想到李绚的名字在西域竟然也这么好用。

    四周的众将并没有解释什么,因为他们都清楚,王方翼这个安西都护是做不久的。

    大唐无数军将,王方翼实际上也数的上,甚至只要给他足够的施展空间,他的才华未必输给裴行俭,但可惜,他是王皇后的亲堂兄。

    王方翼之所以这些年依旧能够在大唐军政上层稳稳站立,原因就在于他的祖母是高祖皇帝的亲妹妹同安大长公主。

    王方翼和皇帝也是三代之内的表亲。

    正是因为如此,王方翼在王皇后被废,太原王氏沉寂多年的时候,依旧能从肃州刺史,做到庭州刺史,如今又做到了安西都护的位置,可谁都又清楚,他这个位置是做不久的。

    皇帝如今调勃伦赞刃前往安西,恐怕就是有着调整之意,至于其他……

    李绚摇摇头,迈步向前走去。

    众将思索之间,也都跟了上去。

    后方,武承嗣缓步而行,目光落在李绚身上,心中不由得轻叹一声,南昌王……不,彭王已经成了成了气候。

    随即,武承嗣又忍不住的摇摇头,想起之前李绚在两仪殿写的那首诗,他忍不住的感到有些好笑。

    能够将拍马谄媚说的那么清醒脱俗,整个大唐也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南昌王的。

    与生俱来人中首,唯吾与天同齐寿。

    两脚踏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

    武承嗣忍不住的再度冷哼一声,皇帝是人中首不假,但寿与天齐就是一种夸张了。

    更别说,还有一肩担尽古今愁,你把当朝宰辅,尚书,无数朝臣都放到哪里去了。

    只有“两脚踏翻尘世路”,或许还沾点边,皇帝的确掌握着整个大唐所有人的生死杀……

    “周国公。”一个声音突然在身侧响起,武承嗣顿时回神,转身看去,然后赶紧拱手:“见过韩王!”

    韩王李元嘉点头道:“宗正寺明日要为彭王戴冠,还请周国公一并前来见礼。”

    武承嗣眉头一挑,随即拱手道:“承嗣明日必定前往。”

    “麻烦了。”韩王李元嘉说完,然后迈步向前走去,身后一众宗室相继跟随。

    武承嗣心中凛然,彭王从来就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还有大唐无数的宗室。

    莫名的,武承嗣想到了自己身上。

    他虽然升任了礼部尚书,但却感觉自己掌握的实权,远远比不上自己做秘书监,还有汾州刺史时。

    礼部尚书,除了能够在朝廷大策上说上几句话,至于其他职权范围内的权利,就少的可怜。

    可偏偏武承嗣在朝廷大策上并没有多少能让皇帝感到眼前一亮的东西。

    甚至就连武后都对他有些失望。

    他还比不上南昌王。

    不,是彭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