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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三百七十章 亲近,山猪,造谣
    <b>inf</b></div>                  本县地势,超过八成都是山坡。

    在这里的公路驾驶车辆,就算是经验再怎么老道的司机,也没办法把车开平稳了。

    马素芹睡了一会,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鹿肉的缘故,浑身燥热,再也睡不着了。

    偏偏苏明哲此刻为了保护她,一手固定着她的手臂,让她身体不至于因为车辆的刹车翻滚到地上,另一手则是压在凶器上。

    偶尔间,男人的手指轻轻滑过,立刻就能让马素芹全身颤栗一下。

    进城时,明明很快就过去的两个小时,在这一刻,显得无比煎熬。

    过了不知多久。

    眼看要到公社门口了,苏明哲这才依依不舍松开双手,叫醒了浑身酥软的女人。

    “到了?”

    马素芹满脸通红,悄悄抬头看了少年一眼,眼睛中的媚意,好像是勾了芡似得,浓稠的让男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到了,姐。”

    苏明哲忽然把称呼改了,马素芹微微一愣,随即就羞涩地低下头,轻嗯了一声。

    回去的路上,当前后没人时,苏明哲就大胆的牵起了女人软绵绵的小手。

    马素芹也有些惊讶少年的胆量,不过,在观察到前后无人后,她也就任由少年拉着自己了。

    毕竟,刚才在公交车上,她对少年的轻薄举动就没理会,这个时候,也没必要再装什么害羞了。

    苏明哲也没想到,马素芹这么快就‘从了’自己,这也导致他放在嘴边的很多话,在这一刻都说不出口了。

    不得不说,女人的纵容,就是对男人放肆的催化剂!

    走了半个小时后,两人坐在路边一块大青石上喝水歇脚。

    苏明哲忽然就单膝跪在女人面前,声情款款道

    “素芹姐,我喜欢你,喜欢你好几年了,你能嫁给我吗?”

    “明哲,你还小……”

    马素芹不想拒绝少年,但是,男人才十七岁,距离领证还有三年呢!(七十年代,男人结婚年龄是二十岁!)

    “素芹姐,我们可以先订婚,等我年龄到了,咱们就结婚!”

    苏明哲说着,见女人没有拒绝,忍不住就把双手放在她那好似水蛇的柳腰上,继续讲着自己的打算

    “今年恢复高考,我预计考试题目不会太难,依咱们两个这些年不间断的学习成绩,应该很容易就考上一所大学。等咱们大学毕了业,正好能结婚……”

    “……”

    听着少年描绘两人的未来,马素芹也不反驳,只是伸出修长白皙的手臂,搂住了男人脖子,等男人讲完了,这才柔声道

    “我都听你的!”

    当两人回到刘家屯时,时间才四点半,但是,太阳已经落在了山的另一边。

    刘家屯三十多户人家,基本上都开始飘起袅袅炊烟。

    “明哲,你先去休息一会,我去做饭!”

    谈了恋爱的马素芹,也不掩饰自己对恋人的关心,等男人把辅导资料放下,就心疼道

    “一会我烧些开水,洗个澡,再泡泡脚,解解乏!”

    “姐,我不累,你先做饭,我去看看我昨晚下的套子!”

    苏明哲把辅导资料放回屋里,就拿起一根碗底粗的挑杆,朝着附近山林走去。

    为了不显山,不露水,苏明哲虽然想要改善生活,却也只能先从小处着手改变。

    否则,一次性改变太大,苏明哲害怕吓着自己的素芹姐。

    半个小时后。

    马素芹已经做好了晚饭,苏明哲也挑着一头哼哼叫的野猪下了山。

    还是第一次见到野猪的马素芹,差点就被野猪那双猩红的大眼、暴起的獠牙吓坏了。

    和成年的老虎、黑瞎子相比,成年的野猪体型并不怎么占优势。

    但是老山猪一般都是皮糙肉厚,还有两双尖锐的獠牙,加上血红的眼珠子极其骇人。

    东北人就常说‘一猪二熊三虎’。

    把捆了四条腿的野猪扔进柴火房里,苏明哲先用热水洗了一个澡,这才陪着马素芹吃晚饭。

    六点多钟。

    马素芹也冲洗过了,待在自己房间里,点着油灯看书。

    苏明哲点着一根火把,朝着村里屠户张根发家走去。

    张根发的婆娘,也是刘家的闺女,是苏明哲的亲姨。

    苏明哲来到张家门口,就朝着里面喊道

    “四姨,我老姨夫在家吗?”

    “在家呢,明哲啊,这么晚了,啥事啊?”

    过了重阳节,天色就黑得早,张家不舍得点灯,早就躺在大炕上,准备睡觉了。

    如今有人窜门,刘秋萍不得不点上油灯,让苏明哲进屋说话。

    “四姨,我就不进去了。”

    苏明哲连忙摆手,拒绝了刘秋萍的邀请。

    刘秋萍一共给老张家生了四个孩子,三男一女。

    三个儿子在东屋住着,十三岁的闺女张蕾跟着张根发夫妇住在堂屋大炕上。

    苏明哲如果进屋,肯定不方便,所以干脆就不进去了。

    张根发这时已经穿好了衣服,来到院子里,见到院子外的苏明哲,就笑呵呵地打招呼道

    “明哲啊,我以为谁呢,这大晚上的过来,是有急事啊?”

    “不是急事,老姨夫,我这几天在山上学着下套,抓住了一头大山猪,差不多两百多斤,现在在学校里放着,想请你明天帮着宰了……”

    “行,这事我知道了,明天我就带着家伙事过去!”

    张根发听到是宰猪,当即应了下来,然后害怕苏明哲不懂行,就把自己的规矩讲了一下。

    按照屠户规矩,他帮着宰了老山猪,就要拿走猪红、下水、猪头!

    当然了,有的人家也喜欢吃猪头肉和猪下水,这时就要给工钱!

    毕竟,他不能白干啊!

    苏明哲听后,连忙表示,猪头和下水、猪红,由张根发拿走,剩下的猪肉,还要帮着分给村里人一些。

    这也是公社成立后,定下的新规矩。

    一切生产资料,都要归公。

    生产所得,需要按劳分配,意外所得,则是要上交大头给集体!

    张根发见苏明哲这么‘醒目’,一边举起了大拇指夸赞,另一边则好似‘无意’提醒道

    “你这孩子还挺会办事的,振邦那小子怎么到处胡说八道……”

    得了张根发提醒,苏明哲这才知道,自己昨晚看在大家都是亲戚的面子上,饶了那刘振邦一次,但是这个王八羔子却不感恩,反而开始在村里造自己的谣。

    刘振邦,你小子有取死之道了!

    离开张根发家,苏明哲又去了一趟村长刘秋山家。

    刘秋山是刘家二房的老大,也是苏明哲的亲大舅!

    50年的时候,边关危机,年轻的民兵刘秋山,报名参战,后来受伤退伍回来,当了本村村长。

    如今年逾五十的刘秋山,见自己外甥敲门,顿时就皱起眉头,开口更是训斥道

    “明哲,这大晚上的,你瞎出来跑什么?有什么事,不能白天说?”

    作为老人,刘秋山知道,现在是深秋,随着冬季逼近,山里的猛兽为了熬过寒冬,会不断出来找猎物养膘。

    就算这些猛兽并不怎么经常来人类居住的地方,但是为了预防万一,在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是紧锁家门,轻易不敢外出的。

    苏明哲见大舅训斥自己,也不生气,反而陪着笑脸,把自己的来意,笑嘻嘻的讲了一遍

    “大舅,给村里分肉这事,还得是您主持才行!”

    “行,这事我记住了,你赶快回去,路上小心点,有事就近跳墙跑!”

    刘秋山是个经验老道的战士,叮嘱了一下,就挥手让大外甥赶快回去。

    苏明哲也不硬扛,笑呵呵地应了一声,就朝着学校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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