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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笔尖下的战争(二)
    笛福1660年生于伦敦屠夫家庭,在虔诚的新教环境中长大。还不到三十岁,他就将生平赚到的第一笔财富赔光了,肇因自己的草率及生意伙伴的欺诈,此后,他就凭借写作过着离经叛道的生活。他先以讽刺文《地道的不列颠人》出名,接着又积极鼓吹不列颠应取代开始走下坡的西班牙帝国接管其海外势力。他刻薄的政治小册子经常为自己惹来麻烦,最后他被判邪灵附身,上了枷子,关进“新门监狱”。

    但这样的遭遇似乎并没有让他萌生出任何改过自新的想法,事实上,自写诗派逐渐消失在历史文学的长河当中之后,像他这样闭上眼睛,瞎写的家伙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创作思潮。而他笔下的中国也因为他的这种创作思路,或者说是当时的文学创造气氛,而不得不背上了当时人一些狭隘的偏见。

    他第一次谈到中国,是在1705年奇幻作品《巩固者》及《月球世界》中。当时笛福似乎颇能从善如流,采用了一些有利于中国人的论点,指出他们“有历史、聪明、有礼、勤奋”,手工造诣很高,正好弥补“欧洲科学落后、无知的缺陷”。不过到了1719年,当他出版《鲁宾逊漂流记》第二部时,态度却变得敌对、歧视,这可能是因为他个人思想发生了变化,也可能是为了吸引不列颠中产阶级读者才这么做的。

    笛福1719年8月将该书仓促付印,希望借着4月才出版的第一部的畅销余威,乘胜追击。也许是太过仓促了,使得原本可以从容写成的书显得草率而尖锐。因此,虽然鲁宾逊抵达中国的过程,有点类似一百五十年前平托书中主人翁意外进入中国的情节,笛福却缺少平托的悠闲语气,也未尝试以比较性手法来反思。

    当鲁宾逊与几名同伴意外漂流至中国南方海岸后,他们开始往内陆出发,并对中国产生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首先,我们花了十天工夫抵达南京,那确是值得参观的城市。据说城内有一百万人,我却不太相信。城内兴建得当,街道笔直,相互以直线交错,使得城市图的绘制极为容易。

    但是接下来的长篇谩骂立刻将此第一印象破坏无遗。所有与中国有关原本正面的事,全都成了负面,而所有负面的事则更加不堪了。笛福是这么写给不列颠读者的:

    当我将这个国家里可怜的人们和我们自己相比时,我必须指出,无论是布料、生活方式、政府、宗教、财富,甚至所谓的荣誉,根本不值一提,不值一写,也不值读者们一读……

    ……较之欧洲的宫廷和皇室建筑,他们的房舍算什么呢?较之不列颠、荷兰、法国、西班牙的四海通商,他们的贸易算什么呢?较之我们城市里的财富、气势、轻便的服装、华美的家具、无穷的变化,他们的城市算什么呢?较之我们的航运、商船队、强大的海军,他们港口上寥寥可数的破铜烂铁算什么呢?

    自佩雷拉以来,西方报告都会将中国羸弱的军队拿出来做文章。但是没有一个人像笛福这样彻底诋毁中国,而且还能找到大量资料佐证:

    谈过了海军,要谈谈他们的陆军。他们整个王朝虽然可以募集出二百万战士,但是除了毁掉国家并饿坏自己外,这些军人什么事也办不成。如果他们打算围攻佛兰德斯内的坚固城池,或与训练有素的军队交战,只消一纵队的德国铠甲兵或法国骑兵,就可以将他们完全歼灭;在我们一支严阵以待、守备精实的步兵面前,他们纵有一百万人,纵以二十比一的比例出现,也是枉然:不,我绝非吹嘘,我相信三万德国或不列颠步兵,甚至一万法国骑兵,就可轻易击败所有中国部队……不错,他们有军火,但都是一些落伍、不灵光的玩意;他们有火药,但是毫无威力;他们在战场上没有纪律,不懂运用双臂,不善攻击,也不知撤退的时机。

    对笛福而言,这种结果其实是真实与想象脱节使然。诚如他借用鲁宾逊之口指出:“我必须指出,当我回家并听到大家谈论中国的种种美好时,就觉得非常奇怪,人们传述中国的伟大、富饶、光荣、宏伟、贸易,事实上,中国人不过是一堆贱骨头、一群愚民、龌龊的奴隶,臣服于一个只配管理这种民族的政府之下。”

    在同样简短而耸动的段落里,笛福文中的鲁宾逊将中国所谓的学者斥为“粗鄙、可笑地无知”,甚至认为在与欧洲相比较后,其农民的“耕种技巧,不完美、无能”。在愤世嫉俗的情绪下,笛福不仅贬抑了中国农民的勤劳,更过度夸赞了不列颠农牧业的兴旺,而此一观点就要在他即将于1724年面世的新书中揭露。这本名为《大英帝国全岛游》的书,距离前面一本同样哗众取宠的书《瘟疫年之志》才不过两年。

    最让笛福不满的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他们完全不理解,除了军事,西方在许多其他领域也远远凌驾于中国。他认为“特别荒谬”的是“他们除了自己,谁都瞧不起”。

    借着鲁宾逊与一名中国统治精英的不期而遇,笛福彻底表达了他的怒气:

    他骑马进来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现,浑身充满了浮华与贫窘。这位油污满身的唐是个脏胚子,身上的外套明白昭示了一个驴蛋的俗丽与暴发,比如说悬着的袖子、流苏以及到处可见的开口和衩子。他在衣服上覆着一件针织背心,脏得像屠夫的外衣,说明了他散漫的个性。他的马又瘦又可怜,更因为饿坏了而举步蹒跚,这种马在不列颠只值三四十先令。他还有两个奴隶步行跟着他,一边赶着那可怜的畜生。

    笛福认为,这个中国男人的饮食习惯和家庭生活,就和他的旅游方式一样无耻下流。为了强调这点,笛福再次夸张地描绘他的主角,指出了他和不列颠中产阶级完全背道而驰的价值观:

    我们慢慢接近这位大人物的乡间居所,见他正在门前一块小地方用餐……他坐在一棵树下,那树看起来像矮棕榈,树荫遮住他整个头以及他朝南的身子;树下同时摆了一把大伞,使他身体的另一部分也不会受到曝晒。他懒洋洋坐在一张扶手大椅上,身型肥胖。两名女仆将肉送到他面前,另有两名女仆在他身旁服侍,我相信,欧洲绅士中很少有人会接受这种服侍的。一名女仆拿着汤匙喂这位乡绅,另一名则一手端盘,一手拂去落在他胡子及衣服上的碎屑。这个大怪物根本不屑于这些举手之劳的事,这些连贵如君王都宁可自己做而不愿假手仆人笨拙双手的事。

    笛福得以写出这段文字,也许真有其消息渠道,也许全凭自己想象,无论如何,字句间颇有十四世纪约翰·曼德维尔文章的影子——描述可汗治下一位富人的生活:

    这位大人生活真享受。五十位少女伺候他吃饭、睡觉,任他随心所欲差遣。他坐下用餐时,她们端上肉,一次就是五盘,一边端肉一边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们在他面前将肉切好,送至他口中,好像他是孩子一样。他的双手不切割任何东西,不碰任何东西,只静静地摆在面前桌上……等他吃腻了头五道菜,她们再端上五道,一边仍唱着歌。整个用餐过程就这样持续着。这位大人就这么过着日子,完全照着他祖先的方式,而他的儿孙也会继续下去。他们每天除了喂饱肚皮,什么事也不做,只为了**享乐而活,就像猪栏里的猪一样。

    无论波罗、平托、利玛窦还是闵明我,每一位旅行家都会想尽办法详述旅游中国的路线,而且无论用的是哪一种方式,他们都尽可能将经过的中国城市及省份名称拼出来。笛福笔下的鲁宾逊却不这么做,他只随便编了个理由,就将读者搪塞过去了。他表示,当他自一条小河浅水处过河时,跌下了马,并浸透了全身:“我之所以提这件事,是因为我的笔记本全湿了,而里面正记载了许多的人名及地名。不小心的结果是,纸页全糊了,所有的字也无法辨读。里面全都是我这次行程造访过的地方,真是损失惨重。”相信所有的人在看到这段描述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去怀疑这位所谓作家是否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恐怕是根本就不愿意去求证和考据,那些实实在在存在的事情,只愿意按照自己的一些亲吻白狐变慢造。对于这样的写作态度,有一段假借对他主角的描述来进行毫不掩盖的调侃和讽刺的描述非常值得一看:如此信口谈论一本折损了的笔记本,对他根本毫无损失可言,因为鲁宾逊早已深感不耐,恨不得早点离开中国,一辈子再也不回来了。

    就在最后几段谩骂后,这篇尖酸刻薄的文章总算结束了。他说,中国浮华的“陶瓷建筑”,除了“奇特”,根本一无可取。长城也许“工程浩大”,却“毫无意义”,因为当地“巨石嶙峋,根本无法通行,而且峭壁高耸,敌人不可能上得来。如果他们爬得上来,那么再高的墙也挡不住他们的”。鲁宾逊除了指称长城“没有意义”,还表示,只要愿意,不列颠工程师只需“十天,就可将其拆毁”,不在当地“留下任何痕迹”。

    一如二十年后的安生,笛福也是利用中国负面的例子赞美他的祖国不列颠。然而这种慷慨激昂的论调却与当时的社会趋势背道而驰。当时的主流是,借着亚洲的优点彰显西方社会内在的弊病。

    在所有主题曾涉及中国的此类中,约翰·曼德维尔的书为其中的第一部;他以遥远的异国社会的一些例子,批评当时十四世纪中期基督教价值观的缺点。曼德维尔设计了一个场景,让书中的叙述者和“法语流利”又友善的苏丹进行“私人对话”,借着这种对话,曼德维尔表达了他自己反传统的宗教观:

    待他们全部离开了,他问我,在我们国家里基督徒如何管理自己。我回答:“王啊,管理得很好——感谢主。”他则说:“不对,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因为你们的教士并没有过着他们应该过的生活,因此他们没有正确地侍奉主。他们应该树立榜样,让比他们无知的人了解适当的生活方式,他们却正好相反,立了所有最坏的榜样。”

    这所谓的基督教社会之所以出现负面的例子,完全是因为这个社会里充满了好吃、好喝的好像“无理性的野兽”般好打架的人:

    基督徒习惯于互相欺骗,并喜欢发伪誓。更糟糕的是,他们极端自负与虚荣,从来都不知道如何打扮自己。有时候他们穿着短装,有时候长装,有时候宽大,有时候合身。你应该效法你信仰的基督:单纯、温顺、真诚、乐善好施。但是事实正好相反,因为基督徒太傲慢、太善妒、太好吃、太好色,最严重的是,太贪婪,他们会为了一点银两将自己的女儿、姊妹,甚至妻子,转让给觊觎她们的男人。

    类似这样的虚构技巧,在十六世纪的乌托邦中变得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正式确立乌托邦的地位)、约翰·艾弗林曾提过的弗兰西斯·培根的《新亚特兰提斯》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就在笛福仓促将其有关中国的负面评论付印时,孟德斯鸠在法国也正在撰写《波斯人信札》,并在1721年出版后,立刻大为畅销。孟德斯鸠在书中,采用了曼德维尔模式,塑造了两名中东访客,针对法国社会的荒谬现象予以坦白批判。孟德斯鸠同时也从自己过的大量读物中攫取资料,尽可能翔实地呈现中东社会。几年之间,其他法国作家开始引用中国而非中东,作为批判自我文化的借镜。

    而在不列颠,正在力争上游的自由投稿作家奥利佛·戈德史密斯,也决定从同一个宝藏内挖掘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