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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3章 反派十人队,夜神月的死亡小本本【求全订】
    第283章 反派十人队,夜神月的死亡小本本【求全订】

    反派聊天群成员,随着大蛇丸的求援,如今组队来到了火影世界。

    除去如今反派聊天群里实力不济、没有空闲以及心有顾虑的群员,这一次愿意出手帮助大蛇丸的人也不多。

    满打满算,一共也就九个人而已。

    这支援的九人分别是,全知大仙叶遥仙(灵气复苏世界,金丹期圆满修士)、超级发胶手蓝染惣右介(死神世界,五番队队长)、铁血猎人狂战(铁血战士世界,铁血长老)、风云帝释天徐福(风云世界,天门门主)、合体妖怪奈落(犬夜叉世界,人类鬼之主吸引无数妖怪合成的半妖)、正义审判夜神月(**世界,男高中生)、绿皮大魔王比克大魔王(龙珠世界,初代比克)、**爷迪奥·布兰度(JOJO的奇妙大冒险,主角宿敌)以及宇宙霸主波罗斯(一拳超人世界,宇宙暗黑物质海贼团首领)。

    人数不多,但反07派群员的质量却不低。

    哪怕是其中综合实力最低的夜神月,哪怕他本人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架不住他有一本写谁名字就能让谁死的**。

    真要算起来的话,夜神月几乎是所有人里面,杀人手段最诡异的一个。

    而强如宇宙霸主波罗斯,这是名副其实具备毁灭地表文明水平的战斗力,真要是爆发一身实力,什么大筒木一族也要靠边站的那一种。

    当然作为被反派聊天群选中的群员,他们一个个都是标准的反派,而且还是全员洗不白的那一种。

    这样的一群人,不互相坑人就算不错了,要他们为了大蛇丸打生打死,那难度可不低。

    甚至更极端一点,当他们传送大火影世界的刹那,立马调转枪头先干掉同样的反派聊天群的群员,那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而如今十个人能够互不侵犯,这还是作为管理员的叶遥仙的手段,在众人来到火影世界之前,提前搞了一份互不伤害条约。

    根据条约的内容,群员们在火影世界的收获按照多劳多得的方式进行分配,同时所有群员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同样是聊天群的同伴动坏心思。

    这个条约里面,有叶遥仙挖的一个坑。

    条约里虽然禁止群员不能伤害其他同伴,但叶遥仙他可不只是群员,同样也是管理员!

    这是耍了一把文字游戏,利用聊天群系统对于管理员的限制较松,给了他可以在其中调整的余地。

    禁止背后捅刀子?

    叶遥仙和BOSS战斗时,BOSS的攻击一不小心落在群友身上,这应该不算背后捅刀子吧!

    而这点小小的优势,恰恰是叶遥仙在于其他人相处时最大的优势所在。

    人虽然不多,但终究需要一个领头羊,身为群管理员的叶遥仙,自然而然想要这个名头。

    其他人对于拥有“全知大仙”之名的叶遥仙,同样心有忌惮,自然不会因为区区一个首领的名头,就和叶遥仙争个你死我活。

    一种反派,全都盯着叶遥仙,等着他发号施令。

    “咳咳……毕竟这是我们第一次集体行动,所以大家万不可乱来,那大筒木辉夜也不是软柿子,既然要抢神树果实,那就要十拿九稳的计划!”

    这话说得没毛病,纵然喜欢挑毛病的人,对于叶遥仙的提议,也找不出什么不对的地方。

    “同时大家都是群友,大家一拥而上难免会误伤友军,对大家都不好……我看,不如这样!”

    叶遥仙突然拿出一个签筒,随意写了十支签放入其中。

    “大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大家根据抽签结果,依次决定谁先出手!若是拿不下辉夜,也可以选择与后面的人联手,如何?”

    建议一出,众人稍加思考,就觉得没什么毛病。

    叶遥仙拿出的签筒,自然也不是什么普通之物,而是一件由他亲手炼制的法器,虽然没有达到法宝级别,但绝对不容小觑。

    纵然是拥有不俗能力的反派们,也无法直接看透影响竹筒内的一切。

    当然作为竹筒主人的叶遥仙,他自然有着他的办法,所以他自愿最后一个抽签。

    如此“公平”的举动,倒是让其他反派,对叶遥仙这位“全知大仙”高看了一眼。

    随着众人一一抽签,很快除了大蛇丸外的九名群员,便有了一个排名。

    夜神月、狂战、徐福、奈落、叶遥仙、迪奥、蓝染、比克以及波罗斯!

    虽然看起来是随即的,但实际上却是按照实力进行的排名,而其中将自己排在众人中间的叶遥仙,实力可不只是中等而已。

    再叶遥仙心中,前面出战的四人,那几乎是没有战胜辉夜可能性的炮灰。

    反倒是在他身后的四人,则是随意一人都具备战胜辉夜的可能性。

    叶遥仙自然不可能很让其他人夺走神树果实,这才将有可能成功的人,排在他之后,190断绝他们接触神树果实的可能性。

    夜神月眼看自己第一个出战,倒也不含糊,他很清楚自己真的很“弱”。

    比起其他人动辄能够分金断玉的武力,夜神月真就是一个普通高中生而已,甚至格斗能力不见得比小巷里的混混强。

    但排除肉搏能力,身携带的**,足以让他成为威胁所有人恐怖存在。

    若非**并不存在跨世界杀人的能力,怕是叶遥仙在夜神月入群的第一时间,就会动用自己的管理员特权,将这个危险分子直接从反派聊天群给踢出去。

    夜神月拿出黑色的笔记本,当着所有人的面,自顾自在笔记本上书写名字,同时脑海之中回忆辉夜的面貌。

    这正是**的规则。

    写名字时必须要在脑海之中想象书写人物的样貌,因此同名同姓之人不会受到影响。

    大筒木辉夜!

    随着姓名写下,即写下辉夜的死因——10秒后,死于天雷之下!

    轰隆隆!

    无数血色雷霆,如同要毁灭世界一般,疯狂劈向大筒木辉夜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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