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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新县
    <b></b>                  陈绳武和柯平看着被打回来的方案,下意识地相互对视一眼,随即默契地扭过头回避了对方的视线。

    得到消息的众官员再次被召集到参政司衙门,大家聚集在起来共同咂摸着郑克臧批语的含义。

    礼官郑斌看着柯平轻声道“这是殿下对现行的县制有所不满了?让我们议新法?”

    柯平看着郑斌唔了一声,面色严肃地点点头道看来是这样,殿下之意是让我等就旧县制之弊端提出改良之策,正好应用在此次新县设立上。”

    众官闻言沉默起来,&nbp;这倒并不是因为找不出现行县制的弊端,实在是弊端太多不知该从何说起。

    原本仅占据东宁时还好,地盘小,人口少,天兴和万年这唯二的两个县级行政机构都在中央政府眼皮子底下,问题不大。

    可自从占据了琼州之后,&nbp;县制的弊病就暴露了出来。

    县衙作为古代政权最低一级的政府,&nbp;承担着绝对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是朝廷中与百姓接触最多的政府机关,也是朝廷各项政策措施的末端执行者,直接影响着百姓的生活和对朝廷的观感。

    如今的琼州和东宁两地都沿用的明代县制,弊端那可是数不胜数。

    在琼州做知县陈梦球之前便就如今县制弊端一事上过专门的奏折给郑克臧,但当时临近澎湖海战,郑克臧暂时将此事压了下来。

    如今柯平提出增设一县的提议,在郑克臧看来是进行县制改革的一个绝好的机会。

    全新设立的县不存在以往的历史遗留和错综的人事关系,民众又都是新移民还未形成本土势力,乃是县制改革的天然试点。

    若能借着新设立的县展示改革成果,日后在全境推行起来阻力也会小很多。

    “目前各县设官员四名分别是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其下吏员一般在数十名,分充于吏房、户房、礼房、刑房、工房、兵房和承发房。”

    “除承发房专管公文档案的收发保管外,其余县里六房完全与中央六部对口,另外各县还都有杂役,视县里需求由各县衙自行聘用。”

    吏部左侍郎孟宪忠率先介绍了现行县制的官吏情况。

    “太少了。”

    工官李景率先发表了意见。

    “一县之大,县衙官员至多才四人,以四人之力,需应付来自六部的“条”和府衙的“块”两个方面的政令,&nbp;还要从钱粮、刑名、教育、风化等各方面有效地治理全县数万乃至十数万百姓,实在难以胜任。”

    他顿了顿继续道

    “最关键的是县官多为外调而吏员却多为本地人,各有跟脚,树大根深,乃至有县吏把持公门之弊,彼辈朝穿青衣而入,暮各持金而回,贪索无度,架空县官之事常有。”

    对李景所说的第一条,一些人觉得有待商榷,但他说的第二条倒是获得了众人的认可。

    在天兴和万年二州(府属州与县平级)还好,可在琼州的很多县已经有了这样的苗头。

    柯平点点头扫视众人道“可还有其他意见?”

    刑官郭英平起身冲着左右参政拱手道“李大人刚才所言甚是,如今县制官吏制度确实有很大的弊病。”

    他面对着众人缓缓踱步道“但不止于此,在县衙具体的职责划分上,恐怕也有很多待商榷之处,现下各县官府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催科即征收赋税钱粮,此确是要务,但县衙所管又岂仅此一事?其他事务莫非便不甚重要吗?”

    “就拿各县的刑狱来说,仅今年刑部打回重审的案件便有近百起,&nbp;许多县官根本不通刑名,办案也往往糊涂了事,实在可虑,&nbp;既然审理诉讼如此敷衍了事,依本官看,正好如今殿下开了明法科科举,或可考虑将刑狱职权单独剥离成衙。”

    郭英平这是从各县官府所需承担的职责角度出发,指明了现行的县制无法很好地完成县衙应该承担的职责。

    郭英平的建议立马得到了户官蔡济的响应,他继续补充道

    “如郭大人所言,许多县官也不习数术,往往让小吏在数字上蒙蔽,或也可单独成立催科衙门,从明算科选材,专管征缴赋税。”

    柯平将众人的意见一一汇总,并与众臣商议每条弊病的改良措施,通过连续数日的讨论总算形成了一个大体方案,上报给了郑克臧。

    郑克臧对参政司报上来的方案大体上是满意的。

    这种改革是需要谨慎些的,若是太过激进容易出乱子,可若太过温和又不容易出效果,其中的度很难把握。

    纵观整个方案基本做到了言之有物,说明中枢这些官员大部分还都算实干派。

    像那种空谈臆想的人难以得到郑克臧的赏识,自然也无法占据高位。

    他对柯平的这个方案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又发给参政司审议,经过几轮来回修改后最终颁布实施。

    在原大肚番国腹地新设立宁中县,治下移民共计有八万余人。

    原本的屯垦驻军大部分被郑克臧调去了琼州北部驻防。

    而原本杨彦迪麾下军镇除了黎忠镇留在琼州外,其余各镇悉数调回东宁,尽数驻扎在宁中县,加强中部的防御的同时,允许各军从移民中择优补充兵源。

    按照参政司的意见,县官的数量进行了相应的增加。

    知县一名维持不变,县丞变为两名分管刑名和教育,主簿也变为了两人,分别主管农业和商业,而典史增设为三名,分管稽保甲,严缉捕,掌牢狱,总体负责治安之事。

    同时根据郭英平和蔡济的建议,在新县设立了单独的催科衙门和刑法衙门。

    其中催科衙门不受地方官府领导,由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官员,主管各县赋税劳役的征缴。

    而刑法衙门也由中央选派官员,但它和地方的关系更紧密一些,将与地方县衙一起处理官司诉讼。

    双方商议一致的判决才可作为最终判决结果,若无法达成统一应上报府一级进行审议,若还不能达成一致则上报刑部审议。

    既增加了官员数量,又剥离了一部分职能,以使县级行政机构能更好地运行,而经过众官员一致推荐陈梦球从琼州调回担任宁中县首任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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