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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
    “在做什么?”始皇刚出来,就看到不远处蹲在火堆旁的赢楚。

    若隐若现的火堆内,还有一团黑乎乎的块状物!

    “嗯?”

    正专心致志烤着番薯的赢楚一抬头,直接撞进了始皇那双深邃的眼神之中。

    “父皇,您已经解决完了?”

    自打始皇苏醒,赢楚转身就出了营帐。

    接下来的事已经与他无关。

    毕竟事关国家政务,不是他一个孩子该听的事。

    如果他站在一旁吃瓜,难免会让其他人多想。

    夕阳西下,空气中还弥漫着一丝血腥。

    但赵高的尸体,早就被人处理过了。

    当然,被迫观看了赵高行刑的胡亥,也在几分钟前被人拖到了始皇的面前。

    紧接着,蒙毅一行人也退出了营帐。

    赢楚本以为始皇会和胡亥聊上一阵,可谁知道,这才几分钟的功夫,对方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没什么可处理的。”

    始皇满不在乎的说着,随即坐到了赢楚的身边:“本就是已经知道的事,处理起来又怎会浪费太长时间?”

    说实话,始皇这么说也是有几分道理的。

    毕竟赵高的结果已经是众所周知。

    面对背叛一事,哪怕他有三头六臂也不够始皇砍的。

    至于胡亥和李斯,虽然一个身为皇子一个身为丞相,但皆受到了赵高的蛊惑做出大逆不道之事。

    对于不忠于自己的人,始皇素来不会心慈手软。

    因此,哪怕两人都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但作为赵高的同谋,下场势必好不到哪儿去。

    就算始皇愿意网开一面,想必也逃脱不了流放的命运。

    “不过,比起这些事来,朕更想知道你方才为给朕的事什么药?”

    “续命丹,师傅给的,只有一枚!”

    “呀!我的番薯!”

    为了不让始皇继续问下去,赢楚连忙扒拉着火堆里的番薯。

    毕竟,除了推脱给那个子虚乌有的师傅外,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始皇解释。

    等他手忙脚乱的将番薯从火堆中拨拉出来的时候,原本紫红色的番薯外皮已经变得焦黑。

    “没事,还能吃。”

    小心翼翼的将外皮扒掉后,看着嫩黄色的果肉,赢楚如释重负般的笑了起来。

    仅仅因为一个未曾见过的东西,便能笑得这般灿烂。

    这一点着实让始皇有些意外,同时,他对刚才的问题也有了几分释然。

    其实自打他醒来后,就一直很惊讶于赢楚的所作所为。

    先是非常懂得分寸的转身离开,给自己留下了足够的脸面。

    毕竟不论是宦官叛君还是父子反目,对他来说都是件相当大的丑事。

    而赢楚。

    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竟然能在蒙毅等大臣之前反应过来,并快速离场不让自己难看。

    这绝对让人好感飙升。

    更别提始他就喜欢那孩子。

    再加上赢楚在接二连三救他命的同时,还找出了朝中最大的隐患,间接维护了大秦的百年基业。

    这些都足以让始皇对他展现出足够的重视。

    至于寿命值的事,那就更不用说了。

    再和赢楚的朝夕相处中,他寿命值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积攒了足足大半个月的时间。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截止到目前为止,这个孩子以及他师傅说的所有事都一一验证了。

    这也是始皇一处理完政务就跑出来找他的主要原因。

    不知从何时起,似乎只要能看到这个孩子,他所拥有的一切就都有了一层保障。

    “父皇,您吃吗?”

    见始皇一直对着自己发呆,赢楚以为对方是想吃番薯。

    随即立马将那块番薯掰了一半递到始皇的面前。

    可事实上,始皇只是在回想一些事情罢了。

    “朕……”

    闻着番薯那独有的香甜气息,始皇原本想要拒绝的话胎死腹中。

    “此乃何物?”他一边接过番薯,一边露出了不解的眼神。

    “番薯啊,您没吃过?”

    番薯诱人的香气直接勾起了赢楚的馋虫。

    急不可耐的他也顾不得烫不烫了。

    啊呜一口,把他烫的眼泪都忍不住。

    可即便如此,他依旧舍不得吐出来。

    这么长时间没吃过番薯,还别说,这味道真挺让人怀念。

    见他吃的这般香甜,始皇也忍不住分泌起了口水。

    不得不说,手里这个不知名的食物所散发出来的清香,确实让人食指大动。

    他也不再迟疑。

    一口咬下去,香甜软糯,唇齿留香。

    “此物着实美味!”

    眼前一亮的始皇忍不住又吃了一口。

    赢楚则露出了一副那是当然的表情:“这是自然,此物名为番薯(别名:山芋),旋花科番薯属一年生草本植物。”

    “它原产南美洲及大、小安的列斯群岛,全世界的热带、亚热带地区广泛栽培。”

    “其长2米以上,平卧地面斜上,叶片通常为宽卵形,长4~13厘米,宽3~13厘米,花冠粉红色、白色、淡紫色或紫色,钟状或漏斗状,长3~4厘米;蒴果卵形或扁圆形。”

    “有假隔膜,分为4室,具地下块根,块根纺锤形,外皮土黄色或紫红色,它喜温、怕冷、不耐寒,喜光,属不耐阴的作物。”

    “因为其适应力强,无地不宜的优良特性,产量相当之高,大有‘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的可能。”

    “再加上它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

    “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始皇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手里的番薯。

    这玩意儿竟然会有如此高的产量?

    这怎么可能?

    也不怪始皇震惊。

    毕竟眼下大秦最高的产量也不过在一亩100斤左右。

    而番薯的亩产量竟然能达到数十石。

    要知道一石就有120斤,如果这个农作物的亩产量真的能达到十石,那就是1200斤!

    这样的亩产量简直骇人听闻!

    看着始皇震惊的模样,赢楚突然想到,在大秦好像还没有出现过番薯。

    番薯第一次出现在我国还是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

    明时,多年在吕宋(即菲律宾)做生意的一对父子见了当地种植一种叫“番薯”的块根作物。

    那东西块根大如拳,皮色朱红,心脆多汁,生熟皆可食,产量又高,且广种耐瘠。

    想到家乡山多田少,土地贫瘠,粮食不足,那对父子就决心把番薯引进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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