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缘,妙不可言(1更)
起步六条人命的案子,太大了。
前往现场的警车内,肖御的脑瓜子很疼。
不说别的,有一点可以确定。
今晚不用回家了……
对了,肖御看向正开车的王丞。
瞅着徒弟那张‘失恋’的面孔。
不知为什么,他憋不住的想笑。
不是幸灾乐祸,是觉得挺搞笑。
昨天才想给人家女方买戒指,今天你就分手?
你是逗逼派来的猴子?
可惜,王丞社会性死亡了。
死人无法说话,只能开车!
“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女人还是有的。”
肖御笑着说道:“我上警校的时候,有个同学处过三任女友,结果分了三次!”
女人安慰女人时,往往会说自己有多惨。
男人安慰男人,往往说另一个男人多惨。
“啊?”
王丞好奇,心情好了点。
“他的第一任比较直接。”
肖御笑着开口,“对我同学说,分手吧,你太傻了。”
“噗!”王丞笑了。
“第二任有点意思。”
肖御回想了一下,“对我同学说,不好意思,你是警察!”
“靠,这不能忍啊。”
王丞有些气愤,“警察怎么了,吃她家大米了?”
但事实就是如此。
文职警察还好。
外勤警察找对象挺难的。
先不说职业的危险性,只说成为一名警察后。
天天上班,天天加班,休个假都跟做梦一样。
有时间找对象吗?
找到了有时间陪?
有多少人能受得了这种伴侣?
就说肖御自己,和沐倾舞结婚一年多了。
带着姐姐出去玩的次数,两只手都能扒拉过来。
他自己也很有逼数,知道亏欠沐倾舞太多了……
“我同学的第三任,是个好女孩,到是没有提出分手々‖。”
肖御叹了口气,“不过,我同学自己和对象提了分手。”
“为什么?”王丞不会了。
“女孩的家人不同意女儿找警察,阻挠。”
肖御笑了笑,“我同学最后选择分手了。”
王丞沉默。
他很清楚女孩父母为什么阻挠。
警察,高危职业。
人,说没就没了!
“做咱们这一行,命运早被老天安排好了。”
肖御笑着开导,“你看你师父我,不就遇到你师娘了。如今连孩子都有了,很幸福!”
王丞:……
我特么怀疑你在装逼!
师娘的‘传说’,他在一些前辈那里听说过了。
千亿女霸总不说,还美的一塌糊涂。
倾国倾城,就是给师娘量身定制的。
这样的女孩全世界有几个?
“师傅,你不会安慰人就别安慰了,听起来像是在说风凉话,很拉仇恨。”
王丞快羡慕哭了,“像师娘那种级别的女生,不要说我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男生,这辈子都不用想了。不对,做梦的时候还是可以想一想的!”
“哈哈!”肖御大笑。
请原谅我不厚道的笑出了声。
清晰记得他穿越重生前,并没有触摸古董。
或者被老爷爷笑摸狗头。
到底是怎样逆天运气,能让他遇到沐倾舞?
缘,妙不可言!
……
某高档住宅区。
肖御和王丞坐着电梯来到四楼。
刑警们早以封锁现场。
有两家邻居正在围观。
“头!”
刑警们笑着和肖御点头。
“嗯。”
肖御回以微笑,接过一名刑警递来的鞋套穿好,走进现场。
全程围观这一幕的王丞,羡慕坏了。
看着师傅的背影心中呐喊:真威风!
从警不到两年,主任科员,一级警督。
特案要案侦破了无数,功劳拿到手软。
全国优秀警察荣誉称号获得者,警王!
我的妈……自己什么时候能像师傅一样优秀?
只是,王丞这个做徒弟的可能永远不会知道。
他的师傅早在去年已经是厅局级,三級警监。
职务更是囯安十组组长,一方巨擘。
真要是知道,估计王丞得吓晕过去!
……
大厅内。
“过来了?”
蹲在高度腐烂尸体前的女法医何丽,看了小老弟一眼。
“好巧啊,何姐也在?”肖御打了个哈哈。
“无不无聊?”
何丽翻个白眼,“凶杀,你说我在不在?”
“哈哈!”
肖御笑了几声,目光落到尸体上时,笑容消散,“什么结果?”
被害人、胡昕然、36岁、滨城市人……本案中的那名有钱人!
“¨「钝器加刀具,双重致命伤。”
何丽简短汇报,“致死原因在后脑,后颅骨破裂!”
开启了猎鹰之眼,肖御扫视了一眼尸体。
以他的经验大致分析一番,与何丽说的差不多。
“推测凶手大概是男性,女性极少具备这种爆发性力量。”
何丽挥动手臂,做出打击动作,“成年人的头骨防御力与硬度极高,但被害人的颅骨几乎遭受到粉碎性力量打击,四次,懂我的意思?”
“懂!”肖御点头。
这不是说瞧不起女性。
体能、爆发力方面,女性无法和男性做对比,区别太过明显。
四次挥舞钝器,对被害人颅骨粉碎性打击。
不是说女人不敢杀人。
而是说……
99%的女性,无法完成!
肖御脑海中回想起报案人龚鸿运的口中。
胡昕然,是被他妻子的情夫,杀(吗吗的)害的吗?
“刀伤呢?”
肖御看向高腐尸体的胸腹,看着两处伤口。
“刀具刺击的力度很大。”
何丽皱眉,“以我的经验判断,和伤口呈现出来的损伤度……同样是男性!”
嗯?
肖御眯起眼睛,大脑思维急速转动。
不对……记得报案人龚鸿运说过。
他进入被害人家中,被害人的妻子站在门口,手持带血尖刀?
尖刀有血,还握住被害人妻子手中。
岂不是被害人妻子,参与杀人过程创。
捅刺被害人的,应该是他的妻子吧?
又或者说是情夫杀完人后,把刀给了被害人妻子?
等等……肖御眼中闪过一道历芒。
假设杀人过程都是那名情夫所为。
难道他当时一手钝器,一手刀具?
交替使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