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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 要出大事了(1更)
    第三百七十一章 要出大事了

    卫生间内。

    被凉水浇醒的方杰,浑身打着冷颤,惊慌失措的瞅着眼前警察们。

    “认识他们吗?”

    肖御举起一只手,上面有两张照片。

    被害人曹旭德与被害人卢顺的照片。

    “……”

    方杰看着照片,表情疑惑,茫然。

    为什么是这种表情……肖御皱眉。

    明白了。

    太多年没有接触,加上样貌变化太大。

    人都是健忘的生物。

    几年不见面,说不定都能忘记一个熟人。

    十年二十年不见。

    很可能再见面已经不记得对方是谁。

    “他们叫曹旭德和卢顺,真的忘记了?”

    提示一句,肖御沉声问道。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

    照片不认识,但听到名字的那一刻,方“五零零”杰的脸色瞬间一变。

    好像听到了什么惊恐字眼。

    惊惧慌乱不说,还费力的吞咽一口唾沫。

    这样的表现,让肖御这群老刑侦眼前一亮。

    果然有问题!

    什么问题?

    照片都没有认出来,肯定是好多年没有见过。

    只能说明,过去应该发生过什么。

    不然的话,也不会连人都忘记了,反而听到名字变的惊惧慌乱。

    是曹旭德和卢顺做过什么?

    还是,你们一起做过什么?

    “不好意思。”

    肖御看向两名缉毒警,脸上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表情,“人我要带走。”

    这是通知,不是协商!

    “没关系。”

    程帅和李贺龙微笑点头,笑的很勉强。

    换做其他大队的人这么和他们支队的人说话。

    当场就翻脸了。

    有没有点上下级的观念,怎么跟领导说话呢?

    但在滨城,刑侦大队是不一样的。

    在滨城吃警察这行饭,谁敢说没听过肖御?

    那么大半年前的越狱案件总指挥,记得不?

    指挥全市警力,肖御的名字早以响彻滨城。

    不说别的。

    22岁的一级警督,了解一下?

    够不够骇人听闻?

    跟这样的人翻脸,你够资格?

    可惜,他们永远不会知道。

    肖御早就不是警督了。

    如果把真实职务和警衔亮出来。

    得吓尿一群人!

    ……

    刑侦大队,审讯室。

    “我们能找到你,还让你看了曹旭德和卢顺的照片。”

    肖御目光冷厉,凝视着审讯椅上的方杰,“你应该知道是为什么吧?”

    诈与唬,在刑侦审讯中,属于基本操作。

    有些罪犯心理素质不行。

    诈唬一下,就全交待了。

    很明显,方杰不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强的人。

    听到肖御的话后。

    方杰的脸色苍白起来,身体哆哆嗦嗦,低着头不开口。

    这样的表现更说明了问题。

    肖御有种不好的预感。

    过去,方杰、曹旭德还有卢顺三人,或者更多的人。

    应该做过什么非常不好的事情。

    这种推理很正常。

    人做亏心事,被发现后会惊慌,惊恐,害怕。

    一般亏心事不是太大,最多惊慌什么的而已。

    能让一个人惊恐害怕的亏心事。

    这件事,你觉得还能小得了吗?

    “抗拒从严,坦白从宽,你只有一次机会。”

    肖御冷声开口,“更何况……这件事你不是主谋,你真要为他们扛下去?确定不给自己留一条活路,还要在死路上一直走?”

    依然是诈唬。

    但这是有技巧的诈。

    之所以说方杰不是主谋。

    是因为对方的心理素质和性格。

    这种人不具备领导才能,没有领秀魅力。

    但肖御的这番话,直接击溃了方杰的心理。

    让他心理生出了一种错觉。

    对方什么都知道。

    连他不是主谋都知道。

    方杰的内心防线坍塌了……

    “我说,我都说。”

    方杰已经六神无主,更有些惶恐不安,“我,我就是参与了,是他们逼我啊,我也不想那样的。那时候我不那么做,他们就打我,还威胁说要杀我,我只能,只能……那么做了!”

    虽然还没有听出方杰干了什么。

    但以肖御的办案经验来分析。

    他知道,要出大事了!

    “很好,没有说谎,和我们了解的差不多....”

    肖御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温和开口,“把具体的过程从头到尾都说一下,假如你交待的和我们查到的差不多,我可以给你一次立功的机会,也能为你争取一次宽大处理的机会。”

    在一旁陪审,始终沉默不语的郭强。

    面无表情的转过头,看了一眼肖御。

    那眼神,好似看着一只魔鬼。

    还可以这样操作的吗?

    假如肖御转行做诈骗犯……郭强有点不敢想了。

    “那是我们高中刚毕业的时候。”

    方杰面无人色,低下了头,缓缓开口。

    卧槽……肖御和郭强的内心爆了句粗口。

    你们高中毕业的时候?

    十七八岁?

    大哥,你都41岁了。

    是不是说你要交待的事情。

    起码要发生在二十多年前?

    而方杰接下来交待出来的事情。

    却让肖御和郭强的表情彻底变了……

    二十多年前,有五个少年男女。

    不光是好朋友,也是一个小团体。

    他们还给小团体,取了一个名字。

    兄弟会!

    他们整日胡作非为打架斗殴什么的经历略过。

    直奔主题。

    高考结束后,五个男女相聚一起。

    有的考上大学,有的要进入社会。

    即使上大学的也不在一个学校,从此各奔东西。

    大家喝了很多酒3.2,有个男孩说自己还没对象,让女孩给介绍一个。

    女孩就把自己的闺蜜……那个年代不叫闺蜜,叫好姐妹。

    她把一个小姐妹叫来了。

    但是,大家都喝多了啊。

    结果……

    四个男孩把后面来的女孩轮女干了。

    不光如此。

    在这个过程中,女孩一直呼救尖叫。

    有人捂住女孩的嘴。

    因为喝的太多。

    直至女孩不动。

    他们才发现女孩死了。

    当时的五人都吓坏了。

    最后有人议题把女孩的尸体藏起来,不能让人发现。

    否则大家都死定了。

    他们找来一个铁箱子,找到了一辆自行车。

    去到滨城的某个水库,把尸体丢进了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