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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西疆市,林老太的初恋(求鲜花评价月票)
    “哎呀,妹夫,低头,低头,小心磕着。”

    林挽天笑哈哈地为秦牧打开车门,并虚扶车顶,请秦牧坐进去。

    刚坐车上的秦牧笑道:

    “挽歌的大哥,咱们八字还没一撇呢,这叫我妹夫不合适吧。”

    林挽天连连摆手,说道:

    “不管有没有一撇,你就是我心中的妹夫,还有妹夫,你别叫我挽歌大哥了,多生疏,就叫我大舅子好了,听着亲切。”

    见到自家大哥如此没有节操,林挽歌捂住了双眼。

    要是被爸爸看到,又是一顿毒打。

    “啊这,我是大舅子你心中的妹夫,那他呢?”

    秦牧用下巴点了点手足无措的赵武成。

    赵武成这下可是怕极了,他刚刚居然想着要抢云岚集团董事长的女人,这不是找死吗?

    自家的远山集团跟云岚集团比起来,就是一个屁,人家吹口气就能让自家集团倒闭。

    林挽天一脸嫌弃的看着他的“武成兄”。

    “那人我不认识,我心中只有秦妹夫。”

    能有云岚集团董事长这样的牛逼妹夫,林挽天那是求之不得啊,毕竟他以后是要接手自家的玉兰集团的。

    所以在这一刻,他果断和赵武成划清了界限。

    赵武成听了这话,脸气成了猪肝色。

    好你个林挽天,真够狗的,翻脸比翻书还快,幸好我姐还没和你在一起,不然以后你不随时提了裤子不认人?

    “挽歌,那我先走了,回来了我再联系你。”

    秦牧探头对林挽歌招手。

    “嗯,小心点。”

    林挽歌温柔的回应着。

    等到秦牧车队消失在了自己视线中,林挽天转头哀怨地看着自己的亲妹妹。

    “我的好妹妹哟,你怎么不早告诉哥秦牧的事情。”

    林挽歌冷哼道:

    “我想说啊,可是大哥你左一句闭嘴右一句别说话,你让我怎么说?”

    说完,扭头就往学校里走。

    见状,林挽天立马小跑着跟了上去,谄媚道:

    “妹妹啊,你们俩进展到哪一步了,我什么时候可以抱上外甥啊。”

    “去死!”

    二人渐行渐远,最后只留下赵武成一人在风中独自凌乱。

    “我特么回国是干嘛来的?”

    ......

    万米高空处,秦牧摇晃着红酒杯看着窗外的风景。

    曾经秦牧幻想过自己第一次坐飞机是坐京航呢还是川航,唯独就是没想到自己会坐属于自己的私人飞机。

    果然那时候太年轻,想象力还不够丰富。

    这次去西北的西疆市,他是要去接一个叫刘川风的老人。

    根据陈天佑给到自己的记忆,这个叫刘川风的老人就是说服林氏集团掌门人林老太的关键。

    因为刘川风是林老太的初恋,也是最爱的人。

    当年他们也算金童玉女,奈何林老太是林家千金,而刘川风是个只有颜值的屌丝,连入赘的资格都没有。

    于是乎二人就被林氏集团拆散了。

    林老太后来娶了一个大企业的公子,但是却永远忘不掉这个初恋。

    林老太的老公去世后,她曾派人找过刘川风的下落,可是找了二十多年依旧毫无音讯。

    而陈天佑能够找到刘川风的下落也纯属巧合。

    在陈天佑死之前,他已经派人去接触刘川风了,并且说服了他去见林老太,只是当时有事情耽搁,所以他就暂时没有去接。

    哪成想,就在陈天佑准备去接他的前一天会出车祸身亡,这下只能是秦牧去接了。

    “辉洪,大概还有多久到西疆市。”

    “大概还有三小时。”

    “哦,那我先睡一会,要到的时候喊我一下。”

    “好的,秦董。”

    ......

    西疆市,虽然称作市,但其实就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城镇。

    由于此地处于沙漠区,所以终年被黄沙弥漫。

    此刻一处远离集市的小破屋中,正发生着剧烈打斗。

    “玛德,给我干他!”

    八个魁梧大汉拿着砍刀朝一个中年人砍去。

    面对如此多的人,中年人脸上没有一丝胆怯之意,他左手拿匕首右手拿木棍,抵抗着八个大汉的挥砍。

    一开始中年人还凭借着高超的身手躲避攻击的同时还能反击,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体能不支,开始出现劣势。

    嘶啦。

    一个不留神,背部被一名大汉划开一长条口子,鲜血直流。

    砰!

    就在拿木棍抵挡住两名大汉的挥砍之际,一块大石头砸在了他右脑上,随后被人一脚踢中腹部,飞了出去。

    这一脚让他彻底倒在了黄土地上,鲜血不断从其口中喷出。

    一名脸上有刀疤的男人蹲下身,拿着刀拍了拍他的脸。

    “真的是,一开始就投降不就好,我们不过是要带那个老头回去挖挖矿,你非得来拼命,何必呢。”

    “呵....tui”

    在他身上吐了一口口水后,刀疤脸从屋子中揪出一个老头,然后众人就消失在了黄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