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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银鞍白马,双枪破敌
    长社,黄巾军围困皇甫嵩和朱儁联军第五日的时候,南宫旭和赵云带着一千骑兵已经到了。

    此时正静悄悄地埋伏在他们大营十里之外的一处小土坡上。

    原来在赵雨和诸燕离开之后,南宫旭留下两百将士保护甄家,他和赵云带着剩下的骑兵,千里奔袭,经过五日的急行军,昨天他们就从中山毋极赶到了颍川郡长社县附近。

    长社之战具有战略转折意义的战役。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这么大的功劳,南宫旭当然要分一杯羹。

    何况救了皇甫嵩的性命,对于南宫旭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主公!风越来越大了。”

    听见赵云的话,南宫旭睁开双眼,道:“都安排好了吧!”

    “主公!将士们已经休息一天,精神十足,个个战意盎然,只等主公你一声令下了。”

    “不过子龙有句话不吐不快!请主公莫怪。”

    “有话就说。”

    “主公乃是一军之主帅,怎能轻易涉险,还让子龙独自杀进去,主公就在这里静候佳音,子龙定不会让主公失望。”

    “哈哈哈.....子龙,你看眼前的黄巾军有几万人,而我们将不过二,兵不过千,实力对比悬殊,要是遇到危险,哪里都不安全。”

    “何况,我一直说大家荣辱与共,生死相依,我怎么能让子龙独自去涉险,我在这里安逸无为。”

    “此事就不要争了,传令,行动吧!”

    “诺!”

    赵云也知道南宫旭说的是实话。

    千军万马中厮杀,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黄巾军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他身上,借此来减轻南宫旭身上的压力。

    对着后面摆摆手,两百余名精挑细选的士兵接到指令之后飞快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昨日二人观察黄巾军的大营,发现他们依草结营,杂乱无章。

    二人定下计策,起风之时,容易因风起火,乘黑夜派遣精兵潜入敌营,放火焚烧。

    酣睡中的黄巾军一定惊恐散乱,赵云带着一千精骑,利用骑兵的机动优势,顺势杀入敌营。

    南宫旭则是单骑闯关,杀到长社城下通知皇甫嵩出兵夹击。

    如此两面夹击,敌人必败无疑。

    刚开始赵云是强烈地反对南宫旭一个人去涉险,但正像南宫旭说的一样,他们现在的情况还没有资格考虑得太多。

    夜依旧寂静无声,偶尔只能听见几声虫鸣。

    突然,黄巾军的大营之内慢慢地燃起了一道火光,接着上百道火光先后亮起。

    火借风势,片刻间营中那些攻城器械和营帐就被点燃了。

    老天似乎也有意相帮,今夜的风势格外的大。

    熊熊大火仿佛发了疯似的,随着大风四处乱窜,肆无忌惮地吞噬着一切。

    刚才还漆黑如墨的夜晚,一下子被赤红的火焰给照亮了。

    “啊!救命啊!”

    “走水了!”

    “走水了!快起来救火!”

    “.......”

    大火来得太突然,很多还在熟睡的黄巾军将士还没有来得及逃出来就被大火给吞噬了。

    侥幸跑出营帐外面的士兵,看到眼前的漫天大火,一个个变得惊慌失措,不知道自己该是救火还是马上逃走。

    反应快的急忙拿着工具去水池边打水想要将火势扑灭,反应慢的还就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这时候看出正规军和草台班子的区别了。

    黄巾军的士兵如同无头苍蝇一样,乱作一团,大喊大叫,毫无章法可言。

    “主公保重!子龙去也!”看到这里赵云知道该自己出马了。

    “子龙小心!我们二人看看谁最先杀到长社城下。”

    “好!”

    “架!”

    赵云拍马舞枪就奔远处的敌营冲去,紧随其后的是持戈以待的八百名骑兵。

    值守大营的黄巾军士兵本来就没有多少,此时一大半已经跑去救火了。

    剩下的人也都是背对着南宫旭等人埋伏的方向,他们的目光全部的关注同伴灭火。

    “咚咚咚.....”

    站在最后面的一个士兵,感觉站在地上的双脚有些震动,疑惑之下转头看去。

    借着火光,看到一匹白马如同一道闪电一样划破夜空直奔营门而来。

    见鬼了!

    还是眼睛花了?

    揉揉眼睛,定睛再看。

    “敌.....”

    ‘袭’字还没有说出口,赵云的龙胆亮银枪已经穿透了他的喉咙。

    去势不减,赵云没有丝毫停顿,长枪轻轻一抖,将尸体甩向远处。

    千军万马中厮杀,一切花哨的动作都是多余的,斩杀敌人就是最终的目的。

    赵云如一只下山猛虎一样,动作干净利索,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如同疾风暴雨一样,每一次挥舞最少都带走一个黄巾军士兵的生命。

    跟在他后面的八百骑兵人手一支长矛,借着战马奔跑的速度,探着身体,向两边一横,开始收割一个个生命。

    赵云带着骑兵如同一支利箭一样穿入黄巾军的大营,他们为了给南宫旭减轻一些压力,嘴上不断的大喊着。

    “杀啊!……杀啊!”

    “活捉波才!活捉波才!”

    厮杀声,战马奔跑声,金戈交鸣声,惨叫声响成一片,让原本就混乱的敌营更加的慌乱不堪。

    事发突然,喊杀冲天,黄巾军根本就不知道有多少人马杀入他们的大营。

    很多士兵吓得丢下手里救火的工具,转身就向远处逃去。

    八百骑兵所过之处如入无人之境,留下满地的鲜血和残肢断臂。

    站在高处的南宫旭看着赵云已经带着百八精骑杀入了敌营深处,身上的血液也开始跟着沸腾了起来。

    “追风,今日我兄弟二人第一次并肩杀敌,希望你不要给我掉链子。”

    “咴!咴!”

    白马追风放出一声嘶鸣,四蹄开始不断的刨着地面。

    呵呵!看来你也等不及了。

    那好,今天我带你就杀个痛快!

    南宫旭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

    白马追风感受到南宫旭强烈的战意,如同离弦之箭一样向黄巾军的大营直奔而去。

    赵云傲娇,想要将敌人的注意力全部给吸引过去。

    南宫旭同样是一个傲娇的人,不想捡这个便宜。

    催马从另一个方向杀入了黄巾军的大营。

    这是第二次杀人了,南宫旭心中的那股不适之感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是浓烈的杀意。

    手中的乾坤破舞得密不透风,夜色中闪着寒光。

    寒星点点,银光熠熠,所有靠近他身边的敌人,多半连兵器都没有来得及举起来就丧命于南宫旭地枪下。

    白马追风不愧是宝马良和南宫旭之间非常有默契。

    往往南宫旭的长枪还没有刺向敌人的时候,它会抢先一蹄子将敌人给蹬出老远。

    一人一马,配合得天衣无缝,所向披靡,瞬间就杀出了一条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