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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正义伙伴
    “和蝙蝠侠作对的人?”酒吧老板不解的反问,这人提这种问题是要干嘛?

    “我想每个坏蛋都不会想自己工作的时候突然被一只大蝙蝠踢翻再地,还拿走你的薪资吧。这蝙蝠坏人的对头会少?”慕秋歪头道。

    “这难道你想联合起来一帮人做掉蝙蝠侠?”酒吧老板一口气干掉果汁继续道,“孩子,你可能是喝多了,真的。”

    “额”慕秋没好回答,自己的样子这么不靠谱吗?

    靠谱,太靠谱了。

    就这一个瘦巴巴的,来酒吧喝还果汁的人,去干掉令所有哥谭的混蛋都恨得牙痒痒的黑暗骑士蝙蝠侠?

    “你听我一句劝,虽然你身手不错,看样子也不像是莽撞的人,但那个大蝙蝠比你所想的要厉害许多,想明白了再去惹他吧。”

    “不不不,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

    慕秋把那杯果汁放在了老板面前。

    老板听到慕秋的话后,以至于慕秋走了半个小时,他脑子里还在飘着那神经病般的发言。

    “我找反派不是为了联合起来干掉蝙蝠侠。”

    “而是为了”

    “把他们抓起来让蝙蝠侠无人可抓!让这个家伙彻底退休。”

    疯了今天不只是疯了一个小丑,还疯了一个慕秋。

    其实慕秋的计划也挺简单。

    既然是来到了世界,而且是别的超级英雄无法涉足的哥谭。

    那么

    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反正蝙蝠侠不会杀人。

    只要让蝙蝠侠觉得自己真的病得不轻,那么阿卡姆疯人院定居可不要太简单。

    小丑不是有哈莉奎茵和笑点两个美女狂热粉丝助阵吗?

    那蝙蝠侠也应该有像慕秋这样癫狂的私生饭。

    喜欢抓人,喜欢当罪恶克星是吧?那我就都给你干了,让你无路可走,然后再和你反目成仇,报复哥谭。

    到时候住进阿卡姆普通喝汤一样简单了

    而且这还不是最终目的。

    入住阿卡姆疯人院基本上必须要犯罪,而当犯罪就很难靠近超级英雄了,万一后续来个获取蝙蝠侠信任什么的任务。不是天方夜谭?

    所以慕秋要发挥自己的双人格优势。

    先让蝙蝠侠认为自己“生意”被抢了,让他知道还有一个超级英雄,和他一样有些同样地目的。

    然后再装疯卖傻,做个小丑一样的超级反派。

    最后被抓进阿卡姆疯人院还能借势卖一波惨,给如果后期有正派向任务留下伏笔。

    天才,十足的天才。

    慕秋当晚入住了另一家公寓,没办法,再回去给小丑找机会报复纯属脑瘫行为。

    钱是路上专门钓小混混鱼,赚来的,在哥谭这种地方,你大半夜的去巷子里乱逛,总会遇到抢劫你的人,更何况慕秋这张亚洲面孔,往里一走简直就像是母猫走进了公猫窝,那一个个眼馋的哟。都在等待慕秋抢自己

    不得不说在哥谭这地方,放开了干,还真有点爽。

    最赚钱的事情果然都写在了法律里,在哥谭这地方,抢混混是来钱最快的,最不用动脑子的活动了。

    但慕秋也知道,爽感完全是因为自己作为施暴者的一方才会有这种体验。

    普通人在这里完全是抖。

    但凡有能力离开,但还选择住在这里的人,纯属自己给自己找事情。

    哪怕就是布鲁斯韦恩的父母,作为四大家族之一的韦恩家族,不一样是早早就翻车了,被人枪杀?

    所以,慕秋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家伙走进小巷子里钓鱼,一钓一个准。

    其实,哥谭这个地方坏人和罪犯如此泛滥是有成因的。

    从地理经济来说,哥谭是一个港口城市,分别是蝙蝠侠父系所在的韦恩家族、缄默所在的埃利奥特家族、蝙蝠侠母系所在的凯恩家族、以及企鹅人所在的科波特家族。

    四大家族的历史可以说和这座城市一样久远,哥谭市最初就是由这四大家族建立的,如今四大家族产业遍布全市,控制着城市的各个领域。

    在强力发展重工业衰落后又没能转型成功,失业率激增后,街头巷尾的犯罪率高的吓人。

    但哥谭又作为一个港口城市,所以伤不了它的命脉,人口数量还是很高。

    但无论如何,哥谭还是提供不了那么多的就业岗位,沦为了社会底层的人,诸如可怜虫这样的小丑前身,就很容易误入歧途,走向犯罪道路。

    这种情况下,很多人想走,也都走不了,看似哥谭是个牢笼,实际上就算是出了哥谭,这帮人一样是下水道的老鼠。

    鼠人,在美利坚,是见不了光的。

    港口多,自然抢地盘的就多。

    逐渐演变成了黑帮发展史,比如法尔科内家族,西恩尼斯家族就是著名的哥谭黑帮。

    这样的畸形发展下,穷人越来越多,失业率也越来越高。

    富人倒是每天过的很开心。

    小到普普通通的一个官员,大到城市的那帮决策者。

    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

    走私、贩堵、洗钱,甚至是倒卖军火,这里面都可以看到哥谭官方人员的身影。

    当然,其中有一个“奇葩”。

    那就是詹姆斯戈登,戈登警长。

    戈登作为哥谭市的警察局长,可以做到不贪不徇私枉法,简直是一个圣人。

    除他之外的官员个个不干净。

    所以,这地方从下到上,都已经烂透了,废掉了。

    不过,这只是表面上的情况。

    在哥谭的某处,封印这一个叫做巴巴托斯的恶魔。

    可以说哥谭现状,这家伙得背一口锅。

    甚至因为这个家伙的纯在,哥谭总是灰蒙蒙的,阴着天,常年下着小雨,就像是长门和小南领导的雨之国的情况一样。

    表和里都是烂的,黑的。

    就这种烂到骨子里的地方,蝙蝠侠还执着自己幼稚的想法,对坏人一枪不开,好人死了一地,明明每个反派手里都有着成百上千条人命。

    而蝙蝠侠这个家伙,照样是把坏人丢进阿卡姆疯人院这种可笑的地方,没过多久这帮反派又会卷土重来。

    包括小丑对待阿卡姆疯人院的看法也很有趣,丑爷完全是把这地方当成度假村来看待的,和蝙蝠侠玩累了就进去住两天,住够了就自己出来,美的不行。

    在这里做好人,完全是脑子有包。

    对这里有所期待,也是脑瘫行为。

    不过今晚,这个腐烂的城市,迎来了属于它的。

    新的

    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