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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心系春风花已尽,世上如侬有几人
    幻想城的秘密之地,任逍遥击败远古多梦,血脉祭祀了十几年的彩蛋,忽然诞生一只通灵彩凤。

    这只通灵彩凤,一会儿自称为接光,一会儿又自称为彩儿。

    她的身躯,每一根翎羽都表现出不同的旋律、色彩,蕴含着不同的神韵。

    ;彩儿,你的存在,早就已经消逝,唯有我,才是唯一。

    通灵彩凤的声音,透着一股皇者的威严。

    但转瞬,她就用一种小女孩的语气,说着:;彩儿不要,我就是彩儿。

    ;彩儿,我们的生命之火早已融合,这世上,我们已经成为一体了。

    ;

    ;如果不能相离,不若相合,从今往后,吾是,彩光儿!

    ;

    接光的本体,是一头远古火凤,不过天赋异禀,才当上了幻想城的城主。

    当日被任逍遥逼迫的涅盘后,一直没有在本命真火中重生。

    直到天赐带着舞衣、彩儿、花骨儿出现在幻想城,就引起了冥冥中接光意志的注意,派出了幻想城的凶兽,进行追击。

    彩儿的本体,是春风暗唤彩凤蝶,幼体,是落花有意相思虫,而成熟体,就是彩凤,也唤做真凤。

    春风暗唤彩凤蝶,想蜕变成彩凤,几率不足千万分之一,基本没有可能。

    但接光,她是火凤一族的天骄,有着涅盘不死的神通,本身又是绝顶境,通过血脉祭祀,便能够融合春风暗唤彩凤蝶的血脉基因。

    虽如此,也牺牲了和接光相差无几的多梦,才成功脱胎换骨,降生为彩凤。

    由此可见彩凤,是何等珍稀。

    这时,天赐立在空中,焦急的喊道:;彩儿,你怎么了?

    通灵彩凤的眸光,射向天赐,说着:;上宫天赐,我是彩光儿,彩儿与接光,从今往后,已经不复存在了。

    ;怎么会?我刚还听到彩儿的声音了!天赐根本无法相信,通灵彩凤所言。

    通灵彩凤的羽翼,轻轻舒展,忽然化作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少女,端丽方庄,清丽无垠。

    ;上宫天赐,彩儿是我,接光亦是我,我们已经融为一体了。这世上,只有彩光儿。

    彩光儿的话,传到天赐的耳中,是那么陌生,又带着一丝的亲切,是真是幻,谁能辨别?

    彩儿,虽然是当初在骄阳大联盟的拍卖会上买来的,但这么多年下来,感情早已深厚。

    如今,记忆中的彩儿变作了另外一个人,就像十几年过去,小女孩长大成人,再不是记忆中的那个了。

    天赐带着淡淡的忧伤,朝花夕拾,流年落地成殇。

    ;花骨儿,你喜欢什么我便为你买什么。

    ;呜呜,天赐,你太好啦!

    当初的对话,历历犹如仍在耳前,然而彩儿、花骨儿、梁丘飞花,尽皆不见了。

    天赐便轻轻说着:;彩光儿,那我妻子,与花骨儿,现在在哪里?

    彩光儿容颜淡雅,素手一挥,顿时从一个空间中,抓出了舞衣和花骨儿,柔和道:;她们都还好好的呢。

    一见着舞衣和花骨儿,天赐心神不由颤抖了,忙唤道:;舞衣,花骨儿,快来我这里!

    突然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空间中,舞衣和花骨儿,都有点不知所措。

    但听到天赐的声音,她们想都不想,就向着天赐飞去,扑进了天赐怀里,呜呜哭泣起来。

    不过花骨儿,没有舞衣那么多的忧愁善感,只抹了两滴眼泪,便东张西望,哇哇说着:;天赐,彩儿哪里去了也!

    被困了十几年,花骨儿还是没有丝毫的成熟,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天赐将花骨儿的翅膀捏在手中,道:;花骨儿,彩儿已经长大了,她现在叫彩光儿。

    ;哦也,彩儿,彩光儿,在哪里?花骨儿要看!花骨儿,立即激动好奇不已。

    彩光儿望着活泼好动的花骨儿,淡然一笑:;花骨儿,我就是彩光儿,我已经长大了。

    彩光儿超越绝顶境的气息,落在花骨儿的感知中,使得花骨儿弱小的心灵,都被一下震撼了。

    忽然,花骨儿怔怔掉下两滴晶莹的眼泪,哽咽道:;彩儿,你长大了,再不需要花骨儿的保护了!花骨儿好伤心!

    就算是花骨儿,都认识到,彩光儿与她,已经再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两个人的修为,相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我叫彩儿,你们是不是坏人呀?我怕怕!

    ;彩儿?呼呼,花骨儿喜欢,不怕怕,到姐姐这里来,姐姐保护你!

    当初,在拍卖场第一次与彩儿相见,花骨儿以姐姐自居,扬言要保护着彩儿。

    到虚空界,天赐的小世界中,远古大鹏擒捉彩儿时,花骨儿毫不畏惧的挺胸而出。

    到如今,命运竟是有了如此变幻。

    这时,彩光儿的目光,又转移到任逍遥的身上,说着:;任逍遥,你还要为难远古凶兽一脉吗?

    任逍遥倚剑的身姿,孤傲不群,剑削而成的脸庞,微微转动,道:;通灵彩凤,亘古相传有着所有凤凰的神通、属性,我既然遇见,怎能错过?

    通灵彩凤,不死不灭,任逍遥除非进入天子境,否者是不可能杀死彩光儿的。

    他现在,也没有能力再诛尽远古凶兽一脉,还不愿退去,纯粹是剑修挑战强者天性在作怪。

    彩光儿就又对天赐道:;上宫天赐,我不会再离开幻想城,等你开启轮回之门时,我们还会相见的,现今再见吧!

    ;花骨儿,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容我,再叫你一声——姐姐!

    三根翎羽,变作一根精美的项链,挂到花骨儿的脖子上,彩光儿的身体,猛然迸射出七彩之光。

    天赐几人,蓦然发现自己掉进一个漩涡中,再出现,已经远离了幻想城,到达虚空界一处空阔的荒漠。

    彩光儿与任逍遥的战斗,是再看不见了。

    天赐停剑四顾,空气中,却是没有闻到二十四番花香,一时茫然。

    舞衣依偎在天赐身边,直到这时,才平静了心神,说着:;天赐,这些年,你去哪了?你可知道,我日日夜夜想的都是你!

    天赐紧紧抓着舞衣的小手,道:;我知道的,我为了救你出来,去了很多地方,可是直到今日,我才救出了你。

    ;天赐,再不想,与你分离了,离别之苦,最是断人肠。

    ;舞衣!

    执剑而行,一路有你相伴,风景不再寂寞。

    修者,修来修去,修的终究还是自己而已。

    ;好啦,不要卿卿我我啦!花骨儿嘟着嘴,飞来飞去,道:;天赐,我们现在去哪里?

    天赐和舞衣分开,望着花骨儿,眼眸中泛着一丝笑意:;去休息休息,便回家罢!

    说完,他们三人的身姿,同时消散,到了阔别已久的小世界。

    小世界被远古大蛇、远古鲲鹏、远古大鹏闹一通,死伤无数,人口由十几亿人,经过十几年的繁衍,反降到了只剩一亿多。

    不过天赐的两千万先天境战士,依然健在,凡人死伤多少,对修士来说,其实是并不在意的。

    与舞衣在一座庭院中说了许久的话,天赐又平定下来。

    他在中古世界的剑冢中,吸收了无数剑意,特别是上古十大名剑之一的君子剑剑意,让他的武者真意,极度凝练。

    传奇境,只有在武者真意的刺激下,全身血肉才会进一步释放出潜力。

    而天赐此刻,正有一股庞大的潜力没有被释放出来。

    只要将潜力全部转换成实力,天赐的力量,必然可以一飞冲天。

    世界之树上,一枚足有房屋大的血红色果子,砰砰跳动着,仿佛一个胚胎,充满活力。

    那是远古大蛇结成的果子,一直没有被吸收。

    远古大蛇,几乎匹敌绝顶境,一身精血之浓厚,任逍遥恐怕都难以与之相提并论。

    盖因远古大蛇,实在是太大太大了,而结成果子后,得有多少精血?

    天赐结印盘坐,神光内敛,张开嘴便疯狂吞噬起来。

    他的嘴,犹如凶兽般裂开,居然一口就将远古大蛇的果子,吞了下去!

    顿时,仿佛开天辟地世界爆炸,无数股精血洪流冲刷向天赐的全身。

    天赐的身体,充气球般急速膨胀着,给人的感觉,是轻轻一捏就会撑破。

    ;千奇百态随意轮,诸天万界浑圆功!

    恒河沙数的混沌符箓,按照某种神秘的轨迹运转。

    同时,寂寞罗离的永恒之光,也照耀四肢百骸,全身每一处地方。

    远古大蛇的精血,渐渐在天赐的压制下,驯服下来,被竭力吸收着。

    潜力不停的释放、释放、再释放

    从未有一刻,力量的提升是如此迅猛,用厚积薄发都难以形容。

    也只有中古时代,才能造就如此奇才,若非担忧舞衣,天赐真不会那么早离开中古世界。

    这一番修炼,足足耗去了半年。

    天赐的气力,本来是一千五百万钧,然而将潜力全部释放后,居然一举达到了八千万钧!

    实在是恐怖!

    中古时代的剑冢,每吸收一道剑意,便相当于至少和一个传奇境巅峰的强者交战。

    天赐吸收的剑意,连绝顶境的,都有不少,更有神剑剑意,那是相当于天子境,能有现在的实力,其实并不奇怪。

    中古时代,天资出众的一两百年便进入绝顶境的都大有人在,也只有在现代,天赐的成就才称得上惊世骇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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