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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苍茫大地一剑挽,何处繁华笙歌落(下)
    剑丝上有如流水一样的火焰慢慢停止荡漾,随后是一条一条的剑丝。

    两个意念,一个霸道,一个离情,相遇、相分。

    虚无中突然就探出六万三千根粉红色的红线,离情意念还来不及逃跑,就被红线捕捉,吞噬。

    上宫蝶衣闷哼一声,感应到一缕离情,自己苦修的道种,已经真个远离自己而去了,整个灵魂开始显得空虚、无适、彷徨。

    乱拳打死好汉。

    在意志交锋中,天赐的偏执战胜了上宫蝶衣的道心,世事往往就是这样不可思议,按常理出牌的人输的更快。

    ;这就是你的道心?离情?天赐狂笑,似问非问,不明所以。;这样的道心,永远只能被我踩在脚下!

    道修都有一颗道心,也被称为道种,凝聚金丹的种子,一切神通的根源。

    上宫蝶衣不语,一袭长裙艳红如血,微风吹来,仿佛要翩翩飘落,碾碎尘埃。

    ;我是湘神,愿水化火。

    浑身火光,明黄霓裳,看不真切的湘神从上宫蝶衣身后浮现。

    湘神屈指持印,天赐脚下的沼泽突然就冒起大火。

    低吟祷告的声音继续响起:;我为湘神,指火为水。

    ;刷!红炎离水剑散作一道蓝色的水幕,从天奔腾直下。

    一时上下夹击,天赐安之若素。

    浑身精气外放,流苏一样的精气和元气交融,外刚内柔,脚下火焰被远远排开。

    天赐遽然抖动慧剑,千万道剑气飞出,满地火海四散,星星点点,被强横的剑气切割的支离破碎。

    蓝色的水幕降到头顶,种种众生迷妄,沉沦情海的意念隐约透出。

    这样的惑水,迷障道心,对付他人自然无往不利,但用来对付天赐却是失策了。

    天赐冷笑一声,一道剑芒迎上不断压来的惑水,在相接的刹那,六万三千根情丝从剑芒内探出,蓝色水幕瞬间被撕开。

    剑芒去势不绝,不见衰弱,粉色的情丝根根挥舞。

    凌厉、冷酷、出手无情。

    这一道剑芒,蕴含了天赐全部的情劫之力,务必要将上宫蝶衣一击而杀。

    ;啊——上宫炽烈突然大吼一声,揉身扑出。

    ;六根归一,无漏本相!

    上宫炽烈周身精气熊熊燃烧起来,犹如神明附体,一枪刺中剑芒,强大到义无反顾的意念,在枪芒中不停翻滚呐喊。

    ;吟——剑芒一阵长啸,六万三千根情丝齐舞。

    上宫炽烈猛然一震,陷入情网不可自拔,即使殒身也在所不惜的枪芒溃散。

    剑芒约一停顿,继续携带一击必杀的意志,轰向上宫蝶衣。

    这时节上宫蝶衣已然抓住上宫炽烈拼命争来的机会,身后湘神跨前招手,破裂的水幕合拢化作红炎离水剑飞回。

    湘神一剑劈出,口中低吟:;离情——

    虚幻飘渺的红炎离水剑架住犹若不见人血誓不回头的剑芒,时间有顷刻的停息,然而当六万三千根情丝齐齐缠绕上湘神全身,所有的杀机归于平息。

    湘神好像一个鸡蛋,破碎,再碎,随风而逝。

    不甘的剑芒看着近在眼前的上宫蝶衣,最终也不能再生出什么想法,同样与湘神一起回归到虚无。

    无根的情丝失去载体,化作一阵红烟,亦消失不见了。

    上宫蝶衣一口精血喷出,神色萎靡,容颜憔悴。

    天赐看着,不停的冷笑。

    一个月前他们的战斗,一个月后总算要结束了!

    是谁说要我坚持一炷香便算过关?我要你今天就去死!

    一颗暴戾的心砰砰跳动,血性上涌世界无光。

    ;死吧!天赐大喝一声,战剑高高举起。

    天赐看向上宫蝶衣,欣赏着最后一刻那无尽绝望的到来。

    ;不要!天赐哥,你不要杀蝶衣姐姐啊!柳如眉带着哭腔,突然从天赐身后跳了出来,猛地推向天赐。

    ;滚开!天赐暴怒,强大的精气咆哮奔出,柳如眉如遭雷殛,一声惨叫都没有,便被远远轰飞。

    娇弱的身子,洒落一道血光,好像暴风雨中的柳叶,无依无凭。

    风暴停息,砸落地时,已是柳败花残,生死不知。

    红炎离水剑化作一团火云,卷住上宫蝶衣和上宫炽烈,极速升空,呼啸而去。

    ;吼!吼!吼!天赐疯狂吼叫,满腔戾气聚积,然而心河永固,无处发泄。

    天赐眼睁睁看着上宫蝶衣在自己的面前逃走,必杀的一道剑芒才迟迟落下,击向大地。

    一剑挽出,伤了一个人,走了一个人,繁华笙歌落,浮世转头空。

    血色的世界,到底是地狱,还是天堂?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看法。

    天赐朝上宫蝶衣飞遁的路线追去,转身便将人事不知的柳如眉丢掷脑后。

    一旦偏执起来千军万马也别想把天赐拉回,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强大的**之力让六欲分神吸收,导致自己一度自陷死地。

    天赐身体修炼到;无漏金身,道法也达到先天大成,更是修炼了;六欲分神术和;万丈情丝劫这两大无上秘术,单纯的力量比之金丹一两转也毫不逊色,先天境中几无敌手。

    特别是在微尘洞天,有源源不绝的血珠可以猎取,力量提升的速度,比之他人快了数倍不止。

    若是在微尘洞天呆个十年八年,天赐完全可以凭借无穷精气,硬生生将身体修炼到;三十六相。到时配合道术,金丹下品也可以纵横无敌了。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的无奈,并不会依此改变。

    渐渐深入了沼泽,上宫蝶衣的气息却越来越飘忽,以至微不可查,天赐无奈的叹息出声。

    暴怒过后,清醒过来,天赐并不为自己的莽撞后悔,但没有杀掉上宫蝶衣和上宫炽烈,终究是后患无穷,白白为自己树立了两个大敌。

    按照规矩,出了微尘洞天,便不能再随便出手杀害族人了。

    ;快,发现了血晶,这边走!

    ;真的?哪来的消息?

    ;我族弟通过符剑传来的,现在很多人都过去争夺了,修炼瑰宝啊!

    突然一伙人掠过,虽然隔了很远,但天赐仍旧听的清清楚楚。

    ;血晶?有意思。天赐自言自语,如一道轻烟,袅袅蜿蜒,贴了上去。

    血晶是精粹无比的精气,天然生成,修士可以直接吸收,而不用怕精气斑驳,走火入魔。

    不像血珠,蕴含了妖兽死时全身的暴戾之气,要通过秘法炼化后才能吸收,十不存一,对修炼的裨益有限。

    但天赐分离了七情六欲,两者对他没有多少区别。

    唯一的区别便是,血珠是妖兽死时后天凝成,存在不了多久就会消散,然而这一点点的缺陷,天赐直接无视了。

    很快天赐便感觉到脚下的淤泥开始发硬,愈来愈硬,虽然还是只长一些蓼草浮萍,但天赐知道已经来到了另一处地方。

    一个露天地矿,四处散着血色的水晶,铺了满地。

    最主要的是中间那呈半透明的水晶,若不是水晶内部一根一根的血丝在飘动,几乎就要看不见。

    血晶,这才是蕴含了极大精气的血晶,用肉眼望去,和四散的血色水晶除了颜色没有其他的不同。

    几拨人在紧张对峙着,剑拔弩张,不时还有人加入各自阵营,地上密密麻麻铺了上百具尸体。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人没有死在妖兽手中,却被自己人杀害了。

    庞大的部落,数千万人,势力错综复杂,各种矛盾堆积。惟有每年的狩猎,才是各个家族释放压力的地方。

    然而旧怨还没解决,新仇便涌了上来。

    对一些人来说,什么妖兽、血晶,都不是最重要的,他们要狩猎的,也远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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