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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七章 齐聚
    有周瑜这个火神开路,所过之处只有烈焰,在叶贝贝的吉祥物光环下,烈焰的威力大增,而且神模式可以一直保持让周瑜很是爽快看到什么都烧,男的!烧!!肯定是去找女人!女的!烧!肯定是去汉子!!公虫子?烧!肯定是要骑母虫子!!母虫子!?烧!!肯定是要被公虫子操的!!雌雄公母混合同体繁衍!?自己/操/自己!?那不就是打飞机撸进体内吗!恶心!!烧!!烧!!烧!!“哈哈哈哈!!”

    琴声暴戾张狂无比,火纹音满布通道,烈焰禁狱!无人敢入!!

    一只飞天水蛭突袭叶苍而来,叶苍猛地转身,掏出格林机枪炮!!叶贝贝则在背后的背带上将兰博迷你榴弹枪架在叶苍肩膀上,咄咄咄咄!!发射榴弹!咻!嘣!!瞬间打的稀巴烂,后坐力让叶贝贝理了理自己歪下来的小船长帽。

    叶苍回头一大一小相视一眼,大手小手微微一拍。

    “nie。”叶苍笑道。

    众人一并杀入场地内,看着那数量不断增多的异形生物群,周瑜反倒解除了火神模式,曹操清理出来看台一角“先保留点实力,让刑天和其他人入场消耗,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急。”

    叶苍用菜刀切了几个触手抹了抹寄宿畸形虫的脂肪油,然后让周瑜生了堆火,拔出刘备的双剑叉起来烤,撒了点盐,虽然恶心了点,而且触手还在挣扎蠕动,但一种莫名的烤香让人食指大动,淡定的拿出盘子切成块“吃点东西吧。”

    几人看着叶苍一本正经仿若无人的做菜,又开始烤飞天水蛭和刀锋异形怪前爪,这家伙有的时候真的捉摸不透啊。。。

    “嗯,还不错。”最先吃的是闻仲,吃的是刀锋异形怪的前爪里的肉“非常鲜嫩,长的恶心,味道倒还不错。”。

    周瑜,刘备,曹操神色复杂的看着闻仲,到底是商朝人。

    周瑜看着刘备,曹操和自己一样的眼神“话说人肉什么味道?”

    “和猪肉其实差不太多,略有鸡胸嚼劲。”刘备拆下一根略像蟹腿但异常锋利的后腿。

    “不觉得抵触吗?”叶苍拿出平底锅抹上虫脂开始煎虫卵。

    “乱世哪来那么多抵不抵触,不死总有出头日,为了活下去乱民之中更恐怖的我都看过,没什么好说的,人猎杀人,易子而食,小白兄弟,人在饥饿的时候,能做出的事情比动物只有更加原始的,保持礼法在没有食物的状况下很难,比如这个充军粮的,可惜了程仲德(程昱)背锅,毕生难立于三公。”刘备耸了耸肩。

    “本来就是他出的馊主意。”曹操脸不红心不跳,然后接过刘备递来的另一条腿“他的确太狠了,大是大非前,他胆略比虎将刚,决断比谋臣狠,就是军粮一事毁了他,太过不惜羽翼。”

    “其实,贾诩那种人渣都可以列三公,没差的。”刘备品尝的同时夸了一下叶苍的手艺,烤的非常到位,虽然作料只有盐,但如此鲜嫩之物,盐足矣,然而他是不是知道,也只有这种没有调料且东西还算能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这种美味,不然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哇,人家都没说你这种跑动渣都可以称帝,你居然还先质疑别人。”曹操不禁笑出声。

    “哼,我乃汉室宗亲,汉室正统,中山靖王之后,匡扶汉室是我毕生。。。。”

    “行啦,行啦,行啦,这话从认识你开始就没停过,我t耳朵都听出茧了。”曹操直翻白眼,周瑜也不禁叹了口气“能这么厚脸皮吹血统吹成正统的也就你了。”

    “献帝都认,你们凭什么不认!”刘备的话直接让两人无视聊其他的了。

    叶苍则在思考制作料理的同时,缓缓抬头看了看圣杯,还挺大的,忽略杯脚生火就是一口好锅,而且里面的圣水肯定是一等一的好水,就差一等一的食材了,缓缓上移看了看克苏鲁的虚影,停顿了一下,再缓缓看了看圣杯,再看了看克苏鲁,脑海猛然里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但貌似可行度几乎不可能,有些兴趣盎然的叹了口气。

    “哥!!小白哥!!”

    叶苍猛地别过头看着从第四十五号出口那边来的人,众英灵放下手里的‘零食’,曹操,刘备,周瑜看到其中来人中的孙权。

    “斗地主,斗地主,我当地主。”曹操笑道。

    “上长下短孙仲谋。”刘备有点嫌弃。

    “大耳猿臂刘玄德。”周瑜反唇相讥,目光来到了冉闵身上,瞳孔微缩“身负枪戟那人很强!”。

    而叶苍则看向了林森,大混乱的缔造者,他也是英灵?。

    “认识?”闻仲看着冉闵和林森这一对人魔两人组睁开了神目。

    “嗯,一伙的。”

    林乐瞧着叶苍烤的异形等物,张正雄倒吸一口气,你连这些死人都不放过,尤其是看到那触手还在动。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两个弟弟,阿雄,乐乐。”叶苍揽过两人,一手递了一根蠕动的新鲜烤触手。

    “周瑜,曹操,刘备,闻仲。”

    “哥,你都有四个了,这是冉闵,孙权。”

    “小白哥,这个是小美,她非要做我的坐骑,然后这个和我长得一样的笨蛋是林森,哎”林乐说到这里然后拉过叶苍小声道,指了指脑袋“他这里有问题的”

    声音不大不小,林森青筋直冒,如果不是那小子的隔代传人我的血脉后裔非撕了你不可,比起讨厌程度和那小子有的一拼,而且都不喜欢杀人,林林那小子只会在保护别人的时候,不得已置人于死地,比如为了保护沈佳宜那丫头,一刀捅死了挖出沈佳宜一只眼并要她的叔父,那时他才五岁,然后十五岁就打遍地球无敌手,这个无敌手是真的无敌手,华夏第一武圣,药圣,我是一步步看着他越过苍穹之巅的,最后看着在叶苍摸头杀下开心笑的林乐,难得正常的微笑了一下,宝宝也最喜欢我这么摸他,哎,缓缓抬头看着沉沉的夜空。

    头顶传来触感,低目看着林乐在摸自己头,这小子真的没大没小,但林乐很匆忙的又去和叶苍聊天了,冉闵看着林森头发上有一小搓鼻屎,没有选择提醒,淡定别过头看着刘曹孙三人叙旧,目光来到了闻仲身上,两人对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