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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气质如兰的胡琰【第三更,求鲜花】
    林轩闻言笑着摆手示意无伤大雅,然后让焰灵姬把胡家姐妹带去了二楼。

    大小姐胡琰气质如兰,她肤色晶莹,柔如美玉,精致的脸颊上有一个小小酒窝,看起来有些腼腆!

    二小姐胡妍成熟妩媚,她穿着一袭粉色长裙,一双洁白无瑕的手放在裙摆两侧,看起来娇俏动人!

    人如其名,大小姐胡琰性格温柔,不善言辞;二小姐胡妍性格开朗,能言善辩!

    望着两人渐行渐远的倩影,林轩满意的点了点头。

    “我果然没有看错赵大人!”

    “赵大人居然还知道送姑娘给我!”

    林轩用力拍了拍赵高肩膀,朗声笑道。

    赵高见状立刻谦虚的摇头否认,把功劳推给了嬴政。

    身材修长的嬴政闻言不置可否,而是把视线转移到了院落里的新土上。

    “林先生,这土看起来刚翻开没多久。”

    “莫非这里面又种了什么新东西?”

    嬴政兴趣十足的问道。

    他很喜欢林轩发明的这些新鲜玩意!

    此前的几天时间,他已让人大批量生产玻璃窗,把咸阳宫所有宫殿的竹简,都换成了玻璃窗。

    起初太后还觉得是铺张浪费没必要,可换上玻璃窗后,太后一天能让侍女擦几十遍玻璃窗!

    经此一事,嬴政在赢氏宗族的声望节节攀升,得到宗族元老的一致好评!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林轩!

    所以嬴政今天来,特意给林轩带了五万金。

    他知道林轩喜欢妙龄女子和金银宝物,所以就拨了些卖草纸和铁锅赚的钱,让赵高拉到了林轩府来。

    言罢,嬴政朝赵高使个眼色,让赵高把马车里的金银宝物给林轩搬去了书房里。

    “还是王上您眼尖,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新发明。”

    “只是一种粮食罢了,西域有很多百姓都在种,就跟之前的红薯差不多。”

    “它叫玉米,吃起来味道也不错!”

    林轩侃侃而谈道。

    话毕,他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一个黄橙橙的玉米,递给了嬴政。

    颗粒饱满的玉米躺在嬴政手里,就像是个胖娃娃一样。

    “此物跟红薯差不多?”

    “莫非它也能亩产至少……”

    嬴政难以置信道。

    可他话未说完,就被林轩给抬手打断了。

    “不不不!”

    “玉米亩产不如红薯,它亩产估计能有个七百斤左右。”

    “如果土壤好的话,估计也能亩产千斤,但和红薯的亩产还是有很大距离。”

    林轩急忙摇头道。

    嬴政闻言若有所思着点了点头。

    “亩产七百斤左右吗?”

    “那也不错了,至少比我们以前种的大米,大豆好太多了!”

    嬴政展颜一笑道。

    紧接着,两人无视在忙着搬金银宝物的赵高,并肩走向了书房。

    “林先生,这玉米和红薯相比有何长处?”

    “你为何种了红薯后,还要再种玉米呢?”

    书房玻璃窗旁,嬴政盘膝而坐后,不解道。

    在他看来,玉米和红薯肯定各有所长,不然以林轩的性格,肯定不会费这么大劲种一个全方位被红薯吊打的农作物!

    “其实玉米也没什么长处。”

    “口味这东西因人而异,有人觉得烤红薯好吃,有人觉得煮红薯好吃,甚至有人会觉得生红薯好吃。”

    “我个人觉得玉米羹和玉米炖排骨是极好吃的,甚至不弱于烤红薯。”

    “王上若是有兴趣的话,晚会可以让老赵炖个试试!”

    林轩正色回答道。

    然后他把视线转移到了忙东忙西的赵高身上。

    赵高感受到犀利的目光注视后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直觉告诉他,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怎么了林先生?”

    “不知您还有何吩咐?”

    赵高小心翼翼的把木箱子放下,故作卑微道。

    当着嬴政的面,他是不敢跟林轩硬碰硬!

    而且因为之前去han国没把姬一虎给杀了,所以他现在说话也有些底气不足!

    尽管救回了两个妙龄女子,可功过能相抵吗?

    “王上想尝尝玉米羹和玉米炖排骨。”

    “让你待会做饭的时候,别忘了做这两个。”

    林轩和嬴政对视一眼,笑意渐浓道。

    赵高闻言一脸黑线,极不情愿的答应了林轩。

    他就知道没什么好事!

    然后他怒气冲冲的转身离开了这里。

    可他刚走没几步,林轩突然又喊住了他。

    “赵大人别着急走啊!”

    “这玉米羹和玉米炖排骨虽然很好做,但为防万一,我还是要把菜谱给你。”

    “你待会按照菜谱上写的方法去做,不要随意发挥,不然王上怪罪下来,可莫要怪我!”

    林轩霍然起身,从怀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玉米菜谱》,笑着递给了赵高。

    赵高闷闷不乐的接过菜谱,黑着脸去了厨房。

    他想说林轩你看不起谁呢?

    但又怕回去被嬴政责骂,所以只好认怂转身离开。

    “不就是做个玉米羹和玉米炖排骨吗?”

    “这有何难?”

    厨房里,手法娴熟的赵高一边切菜,一边自言自语道。

    他厨艺一日千里,真快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看得出最近是下了苦功夫!

    “它叫玉米?”

    “闻起来味道倒还不错。”

    “它应该也能煮着吃吧?”

    赵高弯下腰把鼻子凑过去闻了闻,心说道。

    言罢,他翻开林轩刚给的《玉米菜谱》,仔细看了一遍。

    确认可以煮着吃之后,他才往锅里添了几碗水,然后把玉米放了进去。

    ……

    半个时辰后。

    赵高把煮好的玉米羹端到书房,先给嬴政舀了小半碗。

    他起初是想给政哥舀一大碗的,但怕不好喝,等会政哥喝不下去,那不就尴尬了?

    紧接着,赵高把炒的家常菜,煮玉米和玉米炖排骨也端了上来。

    煮熟的玉米颜色加深了很多,好像一粒粒金豆似的排列在玉米穗上,香气扑鼻!

    “王上您试下这玉米味道如何。”

    “微臣感觉这煮玉米应该味道不错。”

    赵高主动找了根煮的最好的玉米,双手递给了嬴政。

    刚出锅的玉米由之前的玉白色变成了金黄色,香甜浓郁!

    嬴政接过烫手的玉米,朝它最饱满的腹部大咬了一口。

    “恩?”

    “这味道?”

    “鲜,甜,香,嫩!”

    “即便与烤红薯相比也丝毫不落下风啊!”

    “世上怎会有如此美味的食物?”

    嬴政忍不住咂咂嘴,难以置信道。

    杵在一旁的赵高看到眼睛都直了,他正在疯狂吞口水。

    香甜浓郁的玉米味道正止不住的往他鼻孔里钻,搞得他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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