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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平文学中的暗卫10
    “无碍,以后便是同僚,自当和睦相处。”

    不过一段小插曲,若非再遇,吹笙都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马流云见吹笙并未放在心上,心下松了一口气,作揖道:“那便谢过大人,改日寒舍设席,扫榻恭迎大人光临。”

    吹笙应了声好,“你我平辈相称即可。”

    便做自己的事去了。

    马流云坐在案桌前,文书堆积成山,余光却时不时落到对面。

    曦光漫过窗棂,正落在吹笙肩头,鬓边碎发被镀上一层金芒,恍然若神人,马流云觉得心痒。

    她不喜爱女子,也早娶了正夫,平生就一个喜好,见着样貌好的人走不动道。

    实在是对面生得太好了些,生平所见男女,竟找不到一个比她好看的。

    远观美人,马流云对繁琐的庶务都少了几分不耐。

    申时,暮鼓准时响起。

    最后一笔收尾,吹笙等墨迹晾干,便起身准备离去。

    马流云跟随起身,活动了僵直的筋骨,慢悠悠晃在吹笙身后。

    马车早已在侧门等候,她却不急,倦乏得坐在人凳上。

    连随行的奴仆都是清秀的样貌。

    见吹笙骑马出来,便问:“陆大人,你这般回家?”

    “有何不妥?”吹笙收紧缰绳,马儿前蹄原地踏了几下。

    马流云看她,颈侧弧线若削成,几缕青丝垂落颊边,恰衬得那张脸莹白如落雪,偏那双瞳仁黑似浓墨。

    盘领处滚着细巧的银线,绣上的鹭鸶栩栩如生,素带周正,束得腰身纤细利落,更是雅致端方。

    ——只一眼,便叫人移不开视线。

    “大人,你这般穿过闹市,怕是香包瓜果能把你砸个头破血流。”马流云调侃,那声“大人”更是拖长尾音,带着一丝懒散的笑意。

    吹笙低头打量这身装束,对马流云拱手道:“多谢马典籍提醒。”

    她出门时未料到还有这种情况,有些无奈,眉峰轻蹙。

    瞧着她眉宇间的愁绪,马流云脱口而出:“不若我送大人一程。”

    “不劳烦,我还需去接我家夫郎。”吹笙摆手。

    被拒绝也不恼,马流云等背影彻底消失在街角,才叫奴仆驾马回府。

    心情颇佳,口中哼着小调。

    这般世无其二的美人,虽不是男子不可金屋藏之,若能结为知己好友,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

    于竹租了一间铺子,不是顶好的位置,租金每年十两银子。

    他正带着冯冬凌清扫前任租户遗留的杂物,为了不弄脏衣物,在身前围了一块粗布。

    一声犹疑之声响起:“于竹?”

    春杏挎着竹篮立在门槛外,眼中凝着几分不可置信。

    他今日随着采买一道出府,未料想会遇见于竹。

    面对苏府这些所谓的“旧友”,隔了几日,于竹只觉得生疏,向春杏点点头,便当见过了。

    人却是没走。

    春杏依旧站在门外,目光在店铺中搜寻,咬唇欲说些什么。

    他身旁的蓝衣男子率先开口。

    “于竹,你的妻主怎让你干这些,你还不如回府里,吃穿却是不愁的。”

    在于竹成为大公子随侍前,他们曾一道做过府里的洗衣郎。

    后来与苏府的管事好上,便被调走了,那一个冬天,于竹便要做两人份的活计。

    一同的采买的苏府侍仆自然听说过大公子院中有位侍仆脱了奴籍,还许了一户当官的。

    当时艳羡。

    现在想想,正经官宦人家,怎可能娶侍仆出身的男子为主夫,更不能让夫郎出来抛头露面。

    想到这,不少苏府的侍仆面露鄙夷之色,于竹哪位妻主怕是泥腿子,还让夫郎抛头露面营生养家。

    他们身上的衣料都是云都寻常人家穿不起的。

    春杏扯了扯蓝衣男子的袖口,示意他别说了,忆起那日惊鸿一瞥的新娘子。

    那般人物,想来绝不是碌碌无为之辈。

    暗自攥紧掌心。

    仅仅几日,于竹脸上便多了些血色,离开苏府时瘦削孱弱得像是一道苍白的游魂

    而今这具腐朽的身躯注入生气,连带着原本清秀的面庞蜕变出一丝活色生香的美艳。

    ——那是被精心浇灌、呵护的姿态。

    春杏的心脏像被无数只虫蚁啃咬,酸涩中满出细密的疼。

    为什么?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于竹,幸得你走了,我才得被调去大公子的院里,昨日还听到公子提起你。”

    “苏府算不得你的后家,然公子于你有大恩,竟不上门拜谢,确是不妥。”

    说完,春杏便后悔了,看着于竹清凌凌的眸子,似乎他的心思在对方眼里无所遁形。

    一时失智,于竹与他毫无恩怨,何况上次还得了喜钱。

    低声说了一句:“对不住。”

    忙拉着身旁的人走远,“快些采买吧,到时辰我们须得回去。”

    等人走远,于竹垂首沉思。

    春杏的态度,他未放在心上,他说的话却是紧要。

    公子诚然于他有再造之恩,他思索得更多的是,公子不日便要成为君后,尊荣非常。

    自己不登门谢恩,恐有碍乎妻主仕途。

    于竹细心擦拭干净指尖上的尘土,他抬头望外面的天色,斜阳西落,妻主也该回了。

    “你好不容易出来,怎不叙叙旧,下次可没这般机会,我与妻主说一声,我们晚些回去。”蓝衣男子现已嫁给苏府管事作侧夫,自然能得些便利。

    他见春杏依跟个闷葫芦似的,也觉无趣,放开手与旁人唠嗑去了。

    “那于竹定是被他那妻主骗出来做工,我真以为他能过好日子,才是新婚就这般,以后免不得还要被如何磋磨。”

    “哎呀,谁说不是,还不如留在苏府,起码工钱是自个儿的。”

    春杏静静听着,也不附和,沉默地跟在他们身后。

    “哎,怎么这么多人往那边去?”

    前面围了好多人,有人抓着一个凑热闹的小贩问:“出了何事?”

    “听说街头来了一个顶好看的女郎,还是做大官的。”

    那人嘀咕一句:“又不是探花游街,怎么如此阵仗。”身体却是十分诚实,往人堆里挤。

    有热闹不看是傻子。

    “咱们也去看看。”

    春杏只得跟在几人身后,心里压着事,对那“顶好看”的女子无甚兴趣。

    闹市不能驾马疾行,吹笙牵缰绳慢慢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