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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进城
    接下来的日子,我成了封二的“跟屁虫”。

    他耕地,我就跟着学握锄头的姿势,练了整整三天,胳膊酸得抬不起来,才算勉强能把土翻得均匀;他选种,我就蹲在储藏室里,跟着他挑拣种子,学习分辨饱满度、光泽度,甚至要记住不同品种的特性——“这是‘金穗1号’,抗倒伏,但成熟期长;那是‘矮脚青’,早熟,可产量低”;他播种,我就跟着拉线、挖穴,严格按照“行距一尺五,株距一尺”的标准操作,稍有偏差,就会被封二纠正:“间距太密,苗长不开;太疏,浪费土地。种地,讲究的就是个分寸。”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学“看天”。

    封二说,农民就是靠天吃饭,能看懂天气,就能少遭灾。

    有一次,午后的天空突然阴沉下来,我以为要下雨,赶紧收拾农具准备回家,却被封二拦住:“别急,这雨下不下来。你看西边的云彩,是‘鱼鳞云’,看着吓人,其实是晴天的兆头。”

    果然,没过多久,太阳就重新出来了。

    还有一次,夜里我被雷声惊醒,想跑去田里看看刚种下的豆子,封二却拉住我:“不用去,这雷是‘干雷’,没雨,反而能杀死土里的虫子。”

    这些看似“玄学”的经验,在后来的日子里一次次得到验证。

    我开始明白,所谓的“经验”,不过是老农民们把千百年的观察和实践,浓缩成了最朴素的判断标准。

    而我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标准,内化成自己的“本能”。

    有一天,我跟着封二去田里查看玉米苗。

    走到地头,封二突然停住脚步,指着一株玉米苗说:“你看这苗,叶子发黄,边缘卷曲,是缺氮了。”

    我凑近一看,果然和其他绿油油的玉米苗不同,这株苗的叶片毫无生气。

    封二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里面装着腐熟的农家肥,抓了一把撒在玉米苗根部,又用土轻轻盖住:“农家肥比化肥好,温和,还能养土。等过几天,你再来看,它就能赶上其他苗了。”

    我蹲在地里,看着那株发黄的玉米苗,忽然想起自己在实验室里的经历——当时我发现生菜倒伏,只想着调整灌溉量,却忽略了土壤肥力的变化。

    如果那时我能像现在这样,懂得“看苗识肥”,或许就不会失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种植技巧越来越熟练。

    从耕地、选种、播种,到施肥、灌溉、防治病虫害,每一个环节,我都能独立完成,而且很少再犯基础错误。

    封二看着我的进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有时候还会把村里的年轻人叫来,让我给他们讲种植技巧——当然,我只讲从封二那里学来的“老法子”,绝口不提什么“科技”“算法”。

    这天傍晚,我和封二坐在田埂上,看着夕阳把田野染成金色。

    玉米苗已经长到了膝盖高,绿油油的叶片在风中摇曳,生机勃勃。

    封二掏出旱烟袋,点燃后抽了一口,慢悠悠地说:“大脚,你现在种庄稼的本事,已经不比我差了。以后这片地,交给你,我放心。”

    我看着封二眼角的皱纹,忽然有些感慨。

    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收获的不仅是种植技巧,更是对土地的敬畏——我终于明白,种地不是简单的“播种-收获”,而是与土地的对话,与自然的共生。就像封二说的:“土地是活的,你对它好,它才会对你好。”

    但是,我知道,在这年月,光是种田,是过不了好日子的。

    我得进城。

    我联系了一个人,郭龟腰。

    郭龟腰在咱村是没地的,他要生活,就跑城里当一个小脚商。在外面,他穿草鞋,布鞋,在村里,他反而穿了一双皮鞋子。

    他这日子,靠的就是在城乡之间。

    倒买倒卖。

    对于县城,倒也十分熟悉。

    和郭龟腰在一起,至少不会走丢了。

    告别封二的那天,我站在田埂上,深深鞠了一躬。

    这是对大地的敬畏。

    我攥着衣角跟在郭龟腰身后,鞋底碾过青石板路的声响,混着远处洋人的叽里呱啦,在耳朵里嗡嗡打转。

    这是我头一遭进县城,来时在驴车上晃了半个时辰,此刻脚底板还发飘,却被眼前的景象勾得忘了累——街两旁的铺子一间挨着一间,朱红的门板敞开着,绸缎庄的幌子绣着金线,粮油铺的麻袋堆得比人高,连空气里都飘着点心铺传来的甜香,这是在村里闻所未闻的味道。

    “跟紧点,别丢了!”

    郭龟腰回头喊我,他常年替村里的药铺跑县城,熟门熟路得很,脚步迈得又快又稳。

    我赶紧小跑两步跟上,目光却被斜对面铺子前的洋人勾了去。

    那洋人穿着挺括的黑色短褂,头发黄得像晒干的麦秸,鼻梁高得能架起磨盘,正指着柜台上的玻璃花瓶比划,掌柜的弓着腰赔笑,手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郭龟腰顺着我的目光瞥了一眼,撇撇嘴:“洋人的物件中看不中用,咱们先办正事。”

    说是办正事,其实是郭龟腰要给药铺采买当归,顺带带我认认路。

    他领着我穿街过巷,每过一个路口就停下,指着路牌念叨:“这是东门大街,往前是城隍庙,往右拐能到码头,记住了?”

    我使劲点头,把那些陌生的街名往脑子里塞——以前总听村里老人说县城大得能让人走丢,可真走起来,倒也没那么吓人,无非是把村里的田埂换成了石板路,把各家的院墙换成了铺子的门面。

    路过一家杂货铺时,我脚步顿住了。

    铺子门口的木架上,挂着各式各样的物件:锃亮的铜壶、编得细密的竹篮、还有几柄闪着寒光的刀子。

    我盯着其中一把最顺眼的,那刀子比村里砍柴的柴刀小些,刀身窄而尖,刀柄是深色的木头,握在手里刚刚好,刀刃上的光晃得人眼睛发花。

    “想要?”

    郭龟腰看出了我的心思,凑过来问。

    我脸一红,捏了捏兜里的铜板——那是娘给的压岁钱,本打算留着买笔墨,可此刻盯着那刀子,心里像有只猫在挠。

    掌柜的见我们驻足,连忙迎出来:“两位客官瞧瞧?这是上好的牛耳尖刀,切肉削木都利落,村里来的后生买得最多。”

    我犹豫着伸手,指尖刚碰到刀柄,就被那冰凉的触感惊得缩了缩,又忍不住再次握住。

    刀柄打磨得光滑,贴合着手心的弧度,仿佛天生就该握在我手里。

    “多少钱?”

    我抬头问,声音有些发紧。掌柜的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文,不贵,这刀能陪你用十年。”

    二十文不算少,够买两斤糙米。可我看着刀刃上自己模糊的影子,想起村里伙伴们拿着柴刀劈柴时的神气,咬了咬牙,从兜里摸出用布包着的铜板,一枚枚数给掌柜的。铜板碰撞的声响,在嘈杂的街市上格外清晰。

    接过刀子时,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别在腰后,用衣襟盖住,仿佛藏了件稀世珍宝。

    郭龟腰在一旁笑:“你这后生,买把刀比娶媳妇还上心。”

    我嘿嘿笑着不说话,只觉得腰杆都挺直了些——有了这把刀,杀人就方便多了。

    这毕竟是民国,无法无天的时候。

    往后,无论是山里的野物,还是哪儿哪的不讲理的恶人,都可以一刀解决了。

    再说,如今认了县城的路,下回不用等郭龟腰,我自己也敢揣着刀子,顺着青石板路往城里跑。

    日头渐渐偏西,郭龟腰买齐了药材,领着我往回走。

    路过城隍庙时,戏台子上正唱着戏,锣鼓声震天响,台下挤满了人。

    我拉着郭龟腰的袖子,指了指戏台:“咱看一会儿再走呗?”

    他拗不过我,只好找了个角落站着。

    我靠在他身边,一手攥着衣角,一手按着腰后的刀子,看着戏台上的武生翻着跟头,听着周围人的叫好声,忽然觉得县城也没那么陌生——这里有洋人的新鲜玩意儿,有村里见不到的商品,还有一把属于我的牛耳尖刀,更重要的是,我记住了从村口到县城的路,记住了东门大街的方向,记住了哪家铺子的刀子最称手。

    回家的驴车上,我把刀子拿出来,借着夕阳的光反复摩挲。

    郭龟腰眯着眼打盹,嘴里还嘟囔着:“下回你自己来,可别走错了路。”

    我笑着应了,心里却笃定得很——走过这一遭,县城的路就像刻在了脑子里,往后不管是来买东西,还是来看戏,哪怕是揣着刀子去码头瞧瞧洋人的船,我都敢一个人来。

    车轱辘碾过土路,把县城的繁华甩在身后,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再顺着这条路回去,带着我的牛耳尖刀,去看看更热闹的光景。

    从县城回来的第二天,我揣着那把牛耳尖刀,又站在了村口通往县城的土路上。

    晨露还沾在裤脚,风里带着田埂的潮气,可我脚步没半分犹豫——上回跟着郭龟腰认的路,此刻像刻在脑子里的地图,东门大街的石板路、城隍庙的飞檐、杂货铺的铜铃声,一幕幕在眼前晃,连哪处拐弯能避开赶早集的驴车,我都记得分明。

    进了城,天刚蒙蒙亮,铺子大多还没开门,只有几家包子铺冒着热气,蒸笼掀开时白雾腾腾,裹着肉香飘得老远。

    我没急着找事,按捺住心里的躁动,寻到上回路过的那家小茶馆。

    茶馆临河,木头搭的凉棚伸到水面上,几张方桌擦得发亮,掌柜的正蹲在门口生炉子,见我进来,抬头笑了笑:“后生,早啊,喝什么茶?”

    “来碗最便宜的。”

    我找了个靠街的位置坐下,把腰后的牛耳刀往里掖了掖,衣襟盖住刀柄,只留一点冰凉的触感贴着腰腹。

    茶很快端上来,粗瓷碗里飘着几片茶叶,水色淡黄,入口带着点涩,却正好让我静下心来。

    茶馆里渐渐热闹起来,跑堂的伙计挎着铜壶穿梭,客人三五一桌,说话声此起彼伏。

    我支着耳朵听,听他们说哪家绸缎庄来了新货,听码头的洋人又运来了古怪的机器,更听他们压低声音议论城里的帮会——“斧头帮的人昨儿在码头抢了洋人的货”“聚义堂的小子们又在西街收保护费,连卖糖葫芦的都没放过”“听说昨晚黑虎帮的人跟人抢地盘,折了两个弟兄”。

    这些名字我头回听,却瞬间明白了——县城里的繁华底下,藏着另一番天地。

    这些帮会就像山里的狼群,抱团抢食,欺负弱小,可对我来说,他们不是狼,是送上门的猎物。在村里,我跟着猎户学过拳脚,翻山越岭追过野鹿,手里的刀子砍过柴、剥过兽皮,早就练得又快又准。

    上回买刀时,掌柜的说这刀能陪我十年,我倒觉得,它今日就能派上大用场。

    喝罢茶,我在城里转了大半天,不是闲逛,是踩点。

    顺着茶馆里听来的消息,我找到了聚义堂的地盘——西街尽头的几间矮房,门口总蹲着两个敞着怀的汉子,手里把玩着刀子,见着路过的小贩就恶声恶气地要钱。

    我还看到了黑虎帮的人,在码头附近游荡,眼神凶狠,盯着来往的商船,像是在盘算着什么。

    日头西沉时,我找了间不起眼的客栈,要了间最便宜的单间。房间狭小,只有一张硬板床和一张破木桌,窗户对着后院的墙,正好方便行事。我把牛耳刀取出来,在灯下细细擦拭,刀刃被磨得愈发锋利,映着昏黄的灯光,泛着冷冽的光。

    我用布把刀柄缠了两圈,这样握起来更稳,就算沾了血也不会滑手。

    等到夜色完全笼罩县城,街上的灯笼渐次熄灭,只剩下零星的狗吠声时,我揣好刀子,悄无声息地出了客栈。

    脚步轻得像猫,沿着墙根往聚义堂的方向走。

    西街早已没了白日的热闹,只有几盏灯笼挂在房檐下,光线昏暗,正好能遮住我的身影。

    离聚义堂还有几十步远,就听到里面传来划拳喝酒的吵闹声,夹杂着女人的哭喊声和男人的怒骂声。

    我攥紧了刀柄,手心微微出汗,却不是害怕,是兴奋——就像每次进山遇到猎物时,心脏跳得又快又猛,全身的力气都攒着,只等时机一到,便扑上去给对方致命一击。

    聚义堂的门没关严,留着一道缝,里面的光从缝里漏出来,照在门口的石阶上。我贴着墙根走过去,侧耳听了听,里面至少有七八个人,正围着桌子喝酒,没人注意门外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