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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砂锅粥里藏杀机,送钟上门反被祭
    潮汕的夜宵江湖,是以一锅滚烫的砂锅粥开始的。

    大排档里人声鼎沸,塑料凳子摩擦地面的声音、酒瓶碰撞的声音、划拳猜码的吆喝声,交织成一曲充满油烟味的人间交响乐。

    林轩坐在角落的一张折叠桌前,面前摆着一大锅还在咕嘟冒泡的海鲜粥。他脱掉了那身紧绷的中山装外套,只穿一件白衬衫,袖口挽起,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正拿着汤勺,专心致志地给红狐盛粥。

    红狐坐在他对面,哪怕是在这种充满市井气息的地方,她那身剪裁得体的职业装和那张祸国殃民的脸,依然让她看起来像是个走错片场的女明星。周围好几桌光膀子的大汉,眼神都有意无意地往这边瞟。

    “多吃点。”

    林轩将满满一碗粥推到红狐面前,里面堆满了大虾和干贝。

    “这家的粥底是用猪骨和老母鸡熬了六个小时的高汤,米粒开花,米油浓郁。在凡人的世界里,这一口热乎的,比什么灵丹妙药都养人。”

    红狐看着那碗粥,又看了看狼吞虎咽的林轩,有些哭笑不得。

    “老板,你心真大。再过两天,叶擎苍就要杀上门了。那可是宗师啊,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我们的那种。你还有心思在这儿研究米油?”

    “宗师也要吃饭,也要拉屎。”

    林轩夹了一块卤水鹅肝放进嘴里,一脸满足。

    “只要是碳基生物,就逃不过物理定律。他练的那个‘纯阳功’,说白了就是通过高强度的呼吸法,提高血液含氧量,加速新陈代谢,让身体产生高热和生物电。”

    “听起来很玄乎,其实跟电鳗放电是一个道理。”

    “只要是个大号电池,我就有办法让他短路。”

    红狐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拿起勺子尝了一口粥。鲜甜滚烫的味道顺着喉咙滑下,瞬间驱散了她心底积压的焦虑。

    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有一种魔力。只要他在,仿佛天塌下来都能当被子盖。

    “对了。”

    红狐像是想起了什么,那双桃花眼微微眯起,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用穿着黑丝的小腿在桌下轻轻蹭了蹭林轩的裤腿。

    “刚才买的那些生蚝,你是打算自己吃,还是……留着晚上用?”

    林轩筷子一顿,差点被一口粥呛到。

    “补脑。纯粹是补脑。”

    林轩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锌元素有助于神经突触的连接。我现在每天脑力透支这么大,不补补怎么行?”

    “是吗?”

    红狐凑近了一些,吐气如兰。

    “我还以为老板是觉得,昨晚那个‘凡人’的身体,有点力不从心了呢。”

    林轩放下了筷子。

    他看着眼前这个妖精似的女人,嘴角勾起一抹危险的弧度。

    “激将法对我没用。”

    “不过,等我收拾了叶擎苍,我可以考虑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凡人的……耐力。”

    就在两人调情斗嘴,气氛逐渐升温的时候。

    一阵不合时宜的刹车声,刺破了大排档的喧嚣。

    一辆漆黑的厢式货车,蛮横地停在了大排档门口,挡住了半条街的路。

    车门打开,四个穿着黑色练功服、太阳穴高高隆起的壮汉跳了下来。他们二话不说,打开后车厢,从里面抬出了一个被黑布罩着的庞然大物。

    这四个人步履沉稳,抬着那看起来足有几百斤重的东西,却像是抬着一团棉花。

    他们径直朝着林轩这桌走来。

    周围的食客感受到这股来者不善的气势,纷纷噤声,自觉地让开了一条路。

    咚!

    那个庞然大物被重重地放在了林轩的桌边,震得那锅砂锅粥都跳了起来,汤汁溅了一桌子。

    为首的一个壮汉,面无表情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烫金的大红请帖,啪地一声拍在桌上。

    “叶老太爷有令。”

    壮汉的声音洪亮如钟,震得人耳膜生疼。

    “听说林老板新店开张,特送厚礼一份。祝林老板……寿比南山。”

    说完,那壮汉猛地一扯黑布。

    哗啦。

    黑布落下。

    全场瞬间死寂。

    那是一座足有两米高的……西洋座钟。

    钟身用的是沉重的黑檀木,雕刻着繁复的彼岸花纹路。巨大的钟摆在玻璃罩内缓缓摆动,发出沉闷的“滴答”声。

    而在钟表的表盘上,指针并没有走动。

    它死死地定格在……三天后的正午十二点。

    那是叶擎苍约战的时间。

    也是他预告的,林轩的死期。

    送钟。

    送终。

    这是赤裸裸的死亡通知单,也是对一念堂那天“抬棺迎客”的最强硬回击。

    红狐的脸色瞬间变了。她的手已经摸向了手包里的枪。

    “别动。”

    林轩按住了她的手。

    他甚至连屁股都没挪一下,依旧稳稳地坐在塑料凳子上,拿起纸巾擦了擦刚才溅在手上的粥渍。

    “叶老太爷太客气了。”

    林轩抬起头,看着那个壮汉,脸上不仅没有怒意,反而带着一丝惊喜。

    “我正愁店里缺个计时的物件。”

    “这钟,机芯是德国赫姆勒的,木料是百年的印尼黑檀。市价至少三十万。”

    “替我谢谢叶老太爷,这礼,我收了。”

    那壮汉愣住了。

    他本以为林轩会暴怒,会恐惧,或者直接动手。

    但这个反应……怎么像是个收破烂的捡到了宝?

    “哼!不知死活!”

    壮汉冷笑一声,“希望三天后,你还能笑得出来。这钟声响起的时候,就是你的人头落地之时!”

    说完,壮汉一挥手,带着人扬长而去。

    看着那几人的背影,红狐气得浑身发抖。

    “太欺负人了!老板,这钟不能留!晦气!我现在就找人把它砸了!”

    “砸了干什么?”

    林轩站起身,绕着那座巨大的座钟转了一圈,眼神中闪烁着那种让红狐看不懂的、属于理工男的狂热光芒。

    “多好的导电材料啊。”

    林轩抚摸着那根巨大的黄铜钟摆。

    “红狐,你知道这钟摆的频率是多少吗?”

    “什么?”红狐一头雾水。

    “0.5赫兹。也就是每秒摆动一次。”

    林轩打开了座钟的后盖,看着里面精密的齿轮结构。

    “我之前买的那堆变压器和电容,正缺一个精密的‘定时触发器’。”

    “叶擎苍想用这口钟给我倒计时。”

    “那我就用这口钟,给他做个‘起搏器’。”

    林轩从口袋里掏出那把从不离身的瑞士军刀,三两下就拆掉了钟表的后盖板。

    “叫车,把这宝贝拉回去。”

    “今晚不用睡了。”

    林轩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

    “我们要把这个‘送终’的礼物,改装成一个……‘送走’的礼物。”

    红狐看着林轩那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心中的怒火莫名其妙地消散了。

    她看着那口原本阴森恐怖的座钟,此刻在林轩手里,竟然真的变成了一堆等待组装的零件。

    这个男人,总是能把绝境变成游乐场。

    “行吧。”

    红狐无奈地叹了口气,掏出手机叫车。

    “不过老板,你那个‘送走’……是送哪去?”

    林轩将一根刚才买的漆包线缠绕在钟摆上,打了个死结。

    “当然是……”

    “送他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