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悬疑、搞笑、惊悚,反转。喜欢搞笑的不要错过结尾!
第一章:后院“双红会”
晨曦事务所的后院,最近成了不亚于古战场的“兵家必争之地”。导火索,自然是那个黑白相间、让无数男人为之疯狂的小东西——足球。
迈克,前海豹突击队员,在部队时没别的爱好,就爱看球。退役后所有空闲时间都投给了那抹鲜艳的红色——利物浦。他卧室床头挂着杰拉德的照片,手机壁纸是安菲尔德球场,甚至还在后院葡萄架下挂了个小篮筐,美其名曰练习“精准投送”(把足球踢进去),实际上是他无处安放的足球魂在燃烧。
方阳,土生土长的中国青年,足球启蒙于初中。他支持的球队有点“叛逆”,是利物浦的死敌,曼联。理由很简单,小时候看球,第一场完整比赛就是曼联对阿森纳,吉格斯千里走单骑进球,从此那颗“红魔”的种子就在心里种下了。虽然他踢球技术烂得像狗熊踩皮球,但不妨碍他对着迈克卧室的杰拉德海报做鬼脸。
平时还好,各看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可一旦到了“双红会”——利物浦对阵曼联的比赛日,后院的气氛就会变得异常“热烈”。
这天晚上,正是英超焦点战,利物浦主场对阵曼联。后院那台老旧电视机,正嘶吼着解说员激情澎湃的声音。迈克和方阳并排坐在两张小马扎上,面前摆着花生瓜子啤酒,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
开场十分钟,还比较和谐。
“范戴克这头球,可以啊。”方阳客观评价。
“b费这脚传球,有想法。”迈克也点头。
第二十分钟,利物浦一次快速反击,萨拉赫边路突破,内切射门,被曼联门将神勇扑出。
“哎呀!可惜了!”迈克拍大腿。
“萨拉赫?也就欺负欺负弱队,遇到我们德赫亚,没戏!”方阳得意地喝了口啤酒。
“你们德赫亚?上赛季被灌了几个来着?7个?0-7?”迈克斜眼看他,开始上强度了。
“那……那是意外!谁还没个状态起伏?你们利物浦不也输给伯恩茅斯?”方阳反击。
“我们那是战略性放弃,为了欧冠!你们曼联呢?欧联杯都踢不明白!”
“呸!我们拿的英超冠军比你吃的盐都多!20个!你们几个?19个!差一个就是天壤之别!”
“那是老黄历了!现在是我们利物浦的天下!克洛普,渣叔!激情足球!你们那个滕哈格,就会买圆规(安东尼的外号)!”
“圆规怎么了?能转!你们努涅斯才是脓包!空门都能打飞机!”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从场上球员表现,上升到球队历史、教练水平、引援策略、甚至俱乐部食堂的饭菜口味,火药味越来越浓。声音一个比一个大,脸一个比一个红。
晓晓本来在屋里刷剧,被外面的动静吸引,嗑着瓜子,饶有兴致地倚在门框上看热闹,笑得见牙不见眼,时不时还煽风点火:
“大色狼!他说你们曼联是‘圆规联’!”
“迈克哥!他说努涅斯是‘快乐足球代言人’!哈哈哈!”
“打起来!打起来!我赌大色狼赢!……不对,迈克哥块头大,我赌迈克哥!”
电视里,比赛进入白热化。利物浦围攻曼联球门,曼联则依靠快速反击制造威胁。每一次对抗,每一次射门,都牵动着后院两个“主帅”的心,也加剧着他们的口水战。
终于,在比赛第75分钟,曼联一次反击,拉什福德接b费直塞,单刀赴会,面对出击的阿利松,冷静推射远角......
球进了!1-0!曼联客场领先!
“耶......!!!”方阳猛地从马扎上蹦起来,手舞足蹈,对着迈克做出c罗的标志性庆祝动作,“看见没!拉师傅!世界级!你们利物浦太渣了!哈哈哈!”
迈克的脸色瞬间黑如锅底。他支持的球队落后,死对头还在面前疯狂挑衅。他“腾”地站起来,身高优势瞬间碾压方阳,居高临下地瞪着方阳:“得意什么?比赛还没结束!我们利物浦让二追三!”
“追三?追屁吧你!”方阳毫不示弱,踮起脚尖,试图增加气势,“就你们那中场,能传出一脚好球?等着被我们打反击吧!”
两人越吵越近,鼻子都快碰到一起了。晓晓在旁边兴奋地直跺脚:“要动手了要动手了!菲菲姐!快来看啊!后院要上演全武行了!”
屋里正在研究新到货的一批法器的菲菲,被外面的喧嚣吵得头疼,终于忍无可忍,走了出来。只见后院一片狼藉,花生壳瓜子皮乱飞,两个大男人像斗鸡一样梗着脖子对喷,晓晓还在旁边拍手叫好。
“都给我闭嘴!”菲菲一吼,震得三人耳朵嗡嗡响。
迈克和方阳同时一滞,争吵声戛然而止。
菲菲走到两人中间,一手一个,精准地揪住了他们的耳朵,用力一拧!
“哎哟!老总轻点!”
“疼疼疼!”
“多大人了?看个球也能吵起来?”菲菲没好气地说,“还想打架?出息了你们!要不要我给腾个场子,让你们俩签个生死状?”
“是他先挑衅的!”方阳指着迈克。
“是他先侮辱我们利物浦!”迈克反驳。
“行了!”菲菲松开手,瞪着两人,“从今天起,后院禁止看球!要看回自己帐篷里看,井水不犯河水!再让我听见你们因为足球吵架,这个月的工资全部没收!晓晓,你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哦……”晓晓吐了吐舌头,端着瓜子溜了。
方阳和迈克互相瞪了一眼,哼了一声,各自扭头收拾自己的马扎和零食,灰溜溜地回帐篷了。不过眼神里那不服输的劲儿,估计下次“双红会”还得掐。
后院“双红会”风波刚过去两天,事务所来了位不寻常的客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穿着得体的深色风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操着一口带着明显北伦敦口音的英语。他自称约翰·哈里森,是一名私家侦探,来自伦敦。
“请问,是李菲菲大师吗?”约翰·哈里森的中文带着浓重的口音,但勉强能听懂。
“我是。哈里森先生,请坐。”菲菲示意,晓晓照例去倒茶。
约翰·哈里森在沙发上坐下,神情严肃中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焦虑。他打开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拿出一个平板电脑,点开几张照片,推到菲菲面前。
照片是案发现场的拍摄,血腥而诡异。昏暗的小巷,湿漉漉的石板路,一具女性尸体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倒在墙角,腹部被切开,内脏外露……场景令人极度不适。
“这是最近一个月内,伦敦东区白教堂附近发生的两起凶杀案。”约翰·哈里森的声音低沉,“受害者都是独居的底层女性,妓女。死亡时间都在深夜。作案手法……”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和一百三十多年前,那个震惊世界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一模一样。”
“开膛手杰克?”方阳和晓晓都露出惊容。这个名字,哪怕对不怎么了解西方历史的人来说,也如雷贯耳,是恐怖和悬疑的代名词。
“是的。”约翰·哈里森调出一些历史档案照片的翻拍,和现在的现场照片并排。“你们看,切口的位置、深度、内脏被取出的方式、甚至尸体摆放的某些细节……几乎完全复刻。警方最初以为是模仿犯罪,但调查后发现,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现代工具的痕迹,反而有些细微之处,和当年法医记录中一些未被公开的、只有极少数研究者知道的细节吻合。这……不像是模仿,更像是……”
“像是同一个‘人’做的?”菲菲接话,眉头紧锁。
“或者,同一个‘东西’。”约翰·哈里森压低了声音,“警方压力巨大,媒体已经嗅到了风声,用‘开膛手杰克归来’做标题。但常规调查陷入僵局,没有任何线索。我受一些……不便透露身份的雇主委托,寻找非传统的解决途径。我通过一些渠道,听说远东的李菲菲大师在处理这类……超自然案件上很有办法。所以,冒昧前来,希望您能去伦敦,协助调查。”
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推到菲菲面前:“这是定金,五万英镑。无论结果如何,都归您。如果能够解决,另有重谢。”
五万英镑!折合人民币四十多万!就定金!
方阳和晓晓的眼睛瞬间亮了。迈克也挑了挑眉。
但菲菲没有立刻去碰那个信封。她仔细地看着那些血腥的照片,又翻看了一些约翰·哈里森带来的、关于当年开膛手杰克案件的简要资料。
1888年,伦敦东区白教堂一带,在短短几个月内,连续发生多起妓女被残忍杀害并剖腹的案件。凶手手法残忍利落,带有明显的外科手术技巧,且每次作案后都会给警方和媒体寄去挑衅信,自称“开膛手杰克”。此案震惊英伦,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始终未能破案,凶手如同鬼魅般消失在伦敦的浓雾中,成为世界刑侦史上最着名的悬案之一,也催生了无数传说和恐怖故事。有传言说凶手是魔鬼,是来自地狱的使者……
如今,相似的案件再次发生,难道真的是百年前的恶灵重现?还是有人利用历史悬案,精心策划的完美犯罪?
“这个委托,我们接了。”菲菲思索片刻,做出了决定。开膛手杰克的名头太大,案件又如此诡异,于公于私,她都想去看看。而且,五万英镑定金,确实很有吸引力。
“太好了!”约翰·哈里森松了口气,“我会在伦敦安排好一切,包括你们的机票、住宿,以及与警方的接洽。你们需要准备多久?”
“我们需要办理护照和签证,至少需要十天。”菲菲说。
“没问题。这是我的名片,随时联系。我明天就回伦敦准备。”约翰·哈里森留下名片和那个装钱的信封,又详细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便告辞离开了。
送走委托人,事务所里气氛有些凝重。开膛手杰克,光是这个名字就让人背后发凉。
“菲菲姐,咱们真要去伦敦抓那个……开膛手杰克的魔鬼吗?”晓晓有点害怕。
“不一定就是魔鬼,也可能是人装的。但无论如何,去看看总没错。”菲菲说,“准备吧,这次出国,东西要带齐。迈克,检查一下我们的枪械证件是否齐全,需不需要特殊申报。方阳,晓晓,采购必要的药品、符纸、还有适应英国天气的衣物。”
接下来的十天,事务所进入了紧张的出国准备阶段。但奇怪的是,菲菲的状态和平时很不一样。
平时接这种大案,尤其是涉及历史悬案和可能灵异的,菲菲都会很严肃,反复研究资料,制定详细计划。可这次,她虽然也看资料,准备东西,但脸上总是时不时浮现出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和愉悦?甚至,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哼起歌来,调子还挺轻快。
“你们有没有觉得……菲菲姐有点不对劲?”这天,看着菲菲一边哼着《友谊地久天长》的调子一边整理符纸,晓晓偷偷问方阳和迈克。
“是有点……”方阳摸着下巴,“笑得……太灿烂了,像要去春游,不像是去抓开膛手杰克。”
迈克也点点头:“情绪,似乎......有点亢奋。”
晓晓脑洞大开,压低声音:“菲菲姐该不会是……被那个开膛手杰克附身了吧?或者……中邪了?”
“瞎说什么!”方阳给了她一个脑瓜崩,“老总是法师,哪有那么容易中邪!我看啊,是那五万英镑定金让她高兴的!”
“得了吧,菲菲姐什么时候把钱看得那么重了?上次两百万美金也没见她这样。”晓晓反驳。
三人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菲菲像是藏着什么天大的喜事。
他们哪里知道,菲菲心里的小剧场已经上演到第108集了!开膛手杰克?悬案?危险?这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伦敦!贝克街!福尔摩斯!
李菲菲,从小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福尔摩斯迷。柯南·道尔爵士的原着,她翻来覆去看了不下几十遍,每一个案件细节、福尔摩斯的推理、华生的吐槽,甚至221b贝克街的摆设,她都烂熟于心。后来改编的英剧、电影,更是看了无数遍。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版的卷福,是她心中最完美的福尔摩斯形象之一。
能去伦敦,去那个幻想里充满雾气和煤气灯、有着鹅卵石街道和古老建筑、诞生了世界上最伟大侦探的城市,对她来说,简直像朝圣一样!虽然这次是去处理血腥的凶杀案,但丝毫不妨碍她内心对“亲临福尔摩斯世界”的憧憬和激动。这种兴奋,她不好意思跟三个伙伴说,只能自己偷偷乐,于是就不自觉地哼歌、傻笑,在旁人看来,自然是“不对劲,大大的不对劲”。
十天后,一切准备就绪。四人带着大包小包,登上了飞往伦敦的航班。
十多个小时的飞行后,飞机降落在伦敦希斯罗机场。约翰·哈里森已经等在接机口,直接驱车将他们送往伦敦市区。
进入市区时,已是华灯初上。车窗外的伦敦,与想象中古典优雅又略带阴郁的形象完美契合。古老的石质建筑在夜色中沉默矗立,街道不算宽阔,红色的双层巴士慢悠悠地驶过。泰晤士河在远处蜿蜒,伦敦眼和碎片大厦的灯光倒映在河水中,现代与古典交织。空气湿润,带着淡淡的雾气,正是菲菲在书里读到过无数次的、典型的“伦敦雾”的感觉。街道上行人匆匆,穿着风衣,打着伞,一派典型的英伦景象。
“哇,这就是伦敦啊……”晓晓趴在车窗上,好奇地张望。
“和电影里一样。”方阳也感慨。
迈克则更关注路况和周围环境,这是职业习惯。
菲菲静静地看着窗外,心脏不争气地快速跳动起来:“贝克街……大本钟……白金汉宫……福尔摩斯博物馆……我来了!”
他们没有住酒店,而是被直接安排在了负责案件的白教堂地区警局的内部接待处。条件比较简陋,但胜在安全和方便。约翰·哈里森简单交代了一下,说明天会有负责案件的警官来带他们去现场,便离开了。
一路奔波,四人早早休息。梦里,菲菲似乎听到了远处大本钟的钟声,以及马蹄踏在石板路上的嘚嘚声……
第二章:迷雾中的魅影
第二天一早,果然有警官来接他们。来了两个人,一个年纪稍大,秃顶,表情严肃,是警长汤姆森。另一个……
当那个年轻的警官走进接待室时,连一向对帅哥不太感冒的晓晓,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身高超过一米八五,身材匀称挺拔,穿着合体的深蓝色警服,更衬得肩宽腿长。金色的短发一丝不苟,五官深邃立体,碧蓝色的眼睛如同宁静的湖泊,鼻梁高挺,嘴唇的弧度恰到好处。最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一种融合了古典英伦绅士的优雅、严谨,以及警察特有的干练和沉稳。他站在那里,就像从简·奥斯汀小说或者bbc古典剧里走出来的贵族青年,偏偏又穿着一身代表秩序与力量的警服。
“各位早上好。我是吉姆·莫里亚蒂,你们可以叫我吉姆。”年轻警官开口,声音温和悦耳,带着标准的Rp口音,彬彬有礼。“这位是汤姆森警长。接下来由我们负责陪同各位,并协助调查。”
“你好,吉姆警官。我是李菲菲,这几位是我的同伴……”菲菲介绍道,目光不自觉地在那张英俊的脸上多停留了一瞬。心跳,好像又快了一拍。
吉姆警官微笑着和每个人握手,态度真诚而周到。轮到菲菲时,他的手温暖干燥,力道适中。“很高兴认识您,李小姐。哈里森先生极力推荐您,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他的目光清澈,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菲菲感觉脸有点热,连忙收回手。“合作愉快。”
简单的寒暄后,吉姆和汤姆森警长开车带他们前往第一个案发现场。车子穿行在伦敦的街道上,吉姆偶尔会介绍路过的地标,语气平和,知识渊博。从他的谈吐中,能感受到良好的教养和对这座城市的深厚感情。
“那是圣保罗大教堂,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的杰作。”
“前面是伦敦塔桥,旁边就是伦敦塔,曾经是王室宫殿和监狱。”
“我们正沿着泰晤士河行驶,对岸是南岸艺术区。”
菲菲听得入神,不仅仅是因为景色,更因为解说的人。她偷偷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驾驶座的吉姆,他专注开车的侧脸线条分明,在伦敦阴天的光线下,显得格外迷人。
“花痴……”旁边的晓晓用胳膊肘轻轻捅了捅菲菲,用口型无声地说,脸上带着狡黠的笑。
菲菲脸一红,瞪了她一眼。
案发地点在东区的白教堂附近。这里与市中心的光鲜亮丽截然不同,街道狭窄,建筑老旧,墙壁上满是涂鸦,显得有些破败和混乱。即使是白天,也透着一股阴森的感觉。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百年前那场恐怖梦魇的气息。
第一个案发现场是一条僻静小巷的深处。警戒线还拉着,但现场已经清理过。即使如此,站在那片潮湿昏暗、仿佛阳光都照不进来的地方,还是能感受到一股令人极不舒服的阴冷和残留的、淡淡的血腥味。
菲菲拿出罗盘,闭目感应。罗盘指针微微颤动,指向小巷更深处,那里阴气确实更重一些,但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怨灵或者厉鬼气息。反而有一种……很奇怪的、仿佛被什么东西刻意打扫清理过的“干净”感。
第二个案发现场在几个街区外,情况类似。都是阴暗角落,都是独居的底层女性,死状惨烈,但现场“干净”得异常。
“两处现场,我们都做了最彻底的勘查。”汤姆森警长沉着脸说,“没有指纹,没有毛发,没有纤维,没有目击者,监控要么坏了,要么没拍到关键画面。凶手像是……幽灵。”
吉姆警官补充道:“我们也调查了所有可能的仇杀、情杀、财杀动机,一无所获。受害者彼此不认识,生活圈子毫无交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她们的职业,以及……死亡方式。”
这几乎和一百多年前开膛手杰克案的情况一模一样。警方陷入了同样的困境。
回到警局,四人聚在临时安排的房间里讨论。
“现场有阴气,但不重,也没有成型厉鬼的痕迹。”菲菲说,“如果是鬼魂作案,这么残忍的手段,应该怨气冲天才对。可现场太‘干净’了,干净得像是被特意处理过。”
“会不会是懂法术的人干的?用某种方法掩盖了气息?”方阳猜测。
“有可能。但动机呢?模仿开膛手杰克,就为了杀几个妓女?”迈克提出疑问。
“也许……凶手享受的就是这种模仿和制造恐慌的过程?或者,有某种仪式性的目的?”晓晓脑洞大开。
讨论没有结果。菲菲决定,晚上去阴气最重的第一个案发现场附近,尝试进行更深层次的“通灵”或者“溯源”,看能否捕捉到凶案发生时残留的影像或信息。
夜幕降临,伦敦的雾气似乎更浓了。白教堂区夜晚的街道格外冷清,行人稀少,路灯昏暗。
吉姆警官主动提出陪同,并安排了便衣警察在远处警戒,既是为了保护他们,也是以防万一。
子夜时分,四人带着装备,来到了那条发生第一起凶案的小巷口。吉姆和几名警察守在巷口,防止无关人员打扰。
小巷深处,黑暗浓得化不开。菲菲在相对开阔一点的巷子中部布置了简单的法坛。依旧是熟悉的配置:迈克提引魂灯,方阳撒纸钱,晓晓摇动一个声音更加空灵的铜铃,菲菲主法。
这一次,她用的是“溯影追魂”之术,尝试沟通此地残留的“记忆碎片”,回溯凶案发生时的景象。
咒语声中,铜铃轻响,纸钱燃烧的青烟袅袅升起,却不像往常那样飘散,而是如同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缓缓渗入周围潮湿的墙壁和地面。引魂灯的光芒变成了幽蓝色,将四人的身影拉得忽长忽短。
周围的景象开始变得模糊、扭曲。现代的涂鸦和垃圾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加破旧、仿佛蒙着一层黄褐色滤镜的古老街景。雾气更浓了,带着煤烟和粪便的气味。远处传来隐约的马蹄声和醉汉的喧哗。
他们“看”到,一个穿着维多利亚时期厚重裙装、面容憔悴的女人,踉踉跄跄地走进小巷,靠在墙上喘息。紧接着,一个高大的、穿着深色长大衣、戴着礼帽的身影,如同鬼魅般从雾气中浮现,悄无声息地靠近那个女人。
女人的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张嘴想喊,却被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死死捂住。另一只手中,寒光一闪——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
然后,便是极其快速、残忍、却又带着一种诡异“精准”和“仪式感”的切割、剖腹……鲜血喷溅在古老的砖墙上,女人无声地挣扎,眼中最后的光芒熄灭……
凶手背对着“观看”的菲菲四人,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高大的背影。就在他完成“工作”,似乎准备离开,并且即将微微侧身,可能露出些许侧脸的关键时刻......
“轰!”
一股强大而无形的排斥力猛然从那个凶手的“影子”上爆发出来!如同平静的水面被投入巨石,刚刚回溯到的景象瞬间剧烈震荡、破碎!
菲菲闷哼一声,嘴角溢出一丝鲜血,法术被强行打断!迈克手中的引魂灯骤然熄灭,方阳和晓晓也感觉脑袋像被重锤砸了一下,眼前发黑。
周围的古老景象如同潮水般退去,瞬间恢复了现代小巷的阴冷模样。
“噗!”菲菲又吐出一小口血,脸色苍白。
“菲菲姐!”晓晓和方阳急忙扶住她。
“我没事……”菲菲摆摆手,擦去嘴角的血迹,眼神惊疑不定,“好强的反噬……凶手……不是普通鬼魂,也不是普通人!他有很强的力量,而且……似乎能察觉到我们在‘看’他,主动干扰了回溯!”
巷口的吉姆警官听到动静,带着人冲了进来,看到菲菲的样子,碧蓝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关切:“李小姐!你受伤了?需要叫救护车吗?”
“不用,小伤。”菲菲勉强站直身体,看着吉姆近在咫尺的、写满担忧的英俊面孔,心里那点因为法术失败和被反噬的郁闷,竟然奇异地被冲淡了一些。“只是法术被干扰,反噬了一下。休息两天就好。”
“先回去休息吧。”吉姆不容置疑地说,很自然地伸手虚扶了菲菲一下,“看来今晚不会有更多收获了。”
回到警局住处,晓晓给菲菲处理了一下内息(菲菲自己调息,晓晓打下手)。这次法术消耗很大,而且受到了反噬,至少需要三天才能恢复,才能再次尝试。
接下来的三天,上级安排吉姆警官陪同他们在伦敦参观,算是调整和等待。
这三天,对菲菲来说,简直像梦一样。
吉姆警官不仅是个尽责的警察,更是一个完美的导游和绅士。他开着车,带他们游览了伦敦的精华。
他们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感受庄严肃穆的历史和那些长眠于此的伟人气息。吉姆轻声细语地介绍着历代君王和名人的故事,声音在空旷的教堂里回荡,格外好听。
他们漫步在白金汉宫前,看着古老的宫殿和换岗的卫兵。吉姆指着宫殿的某个窗户,说那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曾经向民众挥手的地方。
他们乘船游览泰晤士河,从河上欣赏伦敦眼、塔桥、碎片大厦的景色。河风带着水汽,吉姆很细心地为菲菲挡了挡风。
他们还去了菲菲心心念念的贝克街。虽然221b现在是福尔摩斯博物馆,他们只是在外面看了看那扇着名的黑色大门和窗台。但站在那条小说中无数次出现的街道上,看着周围保留着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建筑,菲菲感觉自己真的走进了那个侦探世界。而身边站着一位英俊优雅、如同从那个时代走出来的绅士警官,更让她有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
吉姆似乎对福尔摩斯也很有研究,和菲菲聊起了几个经典的案件,两人相谈甚欢。他看菲菲的眼神,也越来越温和,带着欣赏。
第三天下午,他们正在科文特花园附近逛街。突然,街道上涌来大量身穿蓝色球衣、兴高采烈的球迷,高唱着歌曲,挥舞着围巾。原来是当天下午的足总杯决赛,切尔西战胜了对手,夺得冠军!狂热的蓝军球迷正在市中心庆祝游行。
人群如同蓝色的潮水,瞬间淹没了街道。欢呼声、歌声、喇叭声震耳欲聋。菲菲身材相对娇小,一下子就被汹涌的人潮挤得东倒西歪,和伙伴们失散了。
“菲菲姐!”晓晓在人群外焦急地大喊,但声音被淹没。
菲菲被人流裹挟着,身不由己地向前,差点摔倒。就在她惊慌失措之际,一个坚实有力的手臂猛地从侧面伸过来,一把将她揽入怀中,用宽阔的后背挡住了冲撞的人群!
是吉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挤了过来,用身体为菲菲筑起了一道屏障。狂热的球迷不管不顾,推搡踩踏,好几脚结结实实地踹在吉姆的腿上,但他纹丝不动,只是将菲菲护得更紧,低头在她耳边快速而沉稳地说:“别怕,抓紧我!”
菲菲的脸紧贴着他温暖的胸膛,能听到他有力而稍快的心跳,鼻尖萦绕着他身上干净好闻的、混合着淡淡古龙水味的气息。周围是混乱的喧嚣,但他的怀抱却像一个安全又令人怦然心动的港湾。那一瞬间,菲菲感觉自己心跳如鼓,脸颊发烫,一种前所未有的、混合着安全感和小鹿乱撞的感觉,席卷了她。
直到警察赶来疏导,人群渐渐散去,吉姆才松开她,关切地问:“李小姐,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我……我没事。谢谢你,吉姆。”菲菲不敢看他的眼睛,声音细若蚊呐,脸更红了。
“你脸很红,是不是吓到了?我送你回去休息。”吉姆很自然地伸手想探一下她的额头,但手在半空中顿了顿,又收了回去,只是示意她跟上。
当晚,回到住处,晓晓挤眉弄眼地调侃菲菲:“哟,英雄救美哦!菲菲姐,你完了,你坠入爱河了!”
“别瞎说!”菲菲嘴上否认,但嘴角的笑意和眼里的光彩却骗不了人。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全是吉姆护住她时那坚定的眼神和温暖的怀抱,还有他白天讲解历史时专注的侧脸,谈论福尔摩斯时睿智的谈吐……
不知不觉,她睡着了。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梦里,吉姆不再是警察,他穿着福尔摩斯那身经典的格子呢大衣,戴着猎鹿帽,手持烟斗,站在贝克街221b的窗前,微笑着对她说:“我亲爱的华生……不,我亲爱的菲菲,你愿意和我一起,破解这世上所有的谜题吗?”
然后场景一变,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吉姆牵着她的手,走在铺满鲜花的教堂长廊上,周围是鼓掌祝福的人们……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窗,洒在他们身上,温暖而幸福……
这个梦太美好,以至于菲菲早上醒来时,嘴角还挂着笑意,心里甜丝丝的。但紧接着,一丝微不可察的疑虑,如同细微的冰刺,轻轻扎了一下她的心,案件还等着她处理,目前一无所获。
今天,她的灵力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准备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尝试“溯影”。必须集中精神。
上午,她调整状态,准备法器。晓晓则显得有点心神不宁,欲言又止。
“晓晓,你怎么了?”菲菲问。
“没……没什么。”晓晓摇摇头,眼神有些躲闪,“就是……有点担心今晚。菲菲姐,你说……那个吉姆警官,人这么好,又帅,又绅士,还救了你……但我有点怕他。”
菲菲笑了,揉了揉晓晓的头发:“想什么呢?吉姆是警察,是我们的协助者。”
“可是……”晓晓咬了咬嘴唇,最终没把心里那个荒谬的猜测说出来。她只是隐约觉得,菲菲姐对吉姆的好感,似乎有点……太突然,太强烈了?而且,她昨晚好像听到菲菲姐说梦话,说什么“吉姆,你不喜欢大蒜味,那以后我的调料就不会有葱蒜韭菜了,我也戒掉。”
当时晓晓睡得迷迷糊糊,没在意。可今天早上吃早餐时,看到餐厅提供的大蒜面包,她脑子里那根天马行空的弦突然被拨动了!吉姆不吃大蒜?上次他们一起吃牛排,吉姆确实对配菜里的大蒜碰都没碰,还礼貌地解释说自己不太喜欢那个味道。菲菲姐梦话里提到吉姆不喜欢大蒜味,还要为他戒掉?
晓晓的脑洞瞬间开到了外太空:不喜欢大蒜?长得帅得不真实?气质古老优雅?对菲菲姐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再加上这次的案件是模仿百年前的开膛手杰克……
一个词蹦进她的脑海——吸血鬼!
传说中,高级吸血鬼不怕阳光,但依旧讨厌大蒜、十字架、圣水等东西。他们永生不老。他们优雅、迷人,能轻易吸引人类。开膛手杰克那干净利落如同外科手术的杀人手法,会不会是吸血鬼在获取“食物”或者进行某种黑暗仪式?
这个念头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太扯了!吉姆是警察!是帮助他们的好人!可是……万一呢?万一是吸血鬼伪装的呢?他接近菲菲姐,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晓晓被自己的猜想弄得心神不宁。她偷偷去找了方阳和迈克,把自己的怀疑说了出来。
方阳听完哈哈大笑:“晓晓,你看《暮光之城》看多了吧?还吸血鬼?吉姆那样子,哪里像吸血鬼了?阳光得很!”
迈克则沉思了一下:“你的怀疑,没有证据。但保持警惕是好的。今晚做法,我们多留心。”
傍晚,夜幕再次笼罩伦敦。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人物,但气氛却隐隐不同。
菲菲专注地准备着最后的“溯影”法术,心无旁骛。方阳和迈克暗中提高了警惕。晓晓则紧张得手心冒汗,不停偷看站在巷口、一如既往平静温和的吉姆。
吉姆似乎察觉到了晓晓的目光,对她微微一笑,笑容依旧优雅迷人,但此刻在晓晓眼中,却仿佛藏着无尽的深意。
法事再次开始。
咒语,铃声,纸钱,幽灯……古老的景象再次如画卷般缓缓展开。那个高大的、戴礼帽的凶手身影,又一次在雾气中浮现,走向那个不幸的女人……
这一次,菲菲集中了全部心神,灵力毫无保留地输出,试图冲破那层干扰,看清凶手的真面目!景象比上次更加清晰,甚至能看清凶手皮手套上的纹理,以及他手中那把闪着寒光的、造型奇特的手术刀细节。
就在凶手即将抬手,刀刃即将落下,而他的脸部侧影也似乎要转过来的千钧一发之际......
“不许动!警察!”
“放下武器!”
突然,震耳欲聋的吼声和无数道刺目的强光手电光束,从四面八方射来!十几名全副武装、手持枪械的警察,如同神兵天降,瞬间冲入小巷,将正在进行法事的四人,以及站在巷口的吉姆,全部包围!枪口黑洞洞地指着他们!
而在警察中间,还站着两位身穿黑色长袍、胸前挂着十字架、手持圣经和圣水瓶的神父!他们的目光,如同利剑,死死锁定在吉姆身上!
这突如其来的巨变,让所有人都懵了!
菲菲的法术瞬间被中断,气血翻腾,惊愕地看着周围指向自己的枪口,又看向被重点包围的吉姆。
“汤姆森警长?这是怎么回事?”菲菲又惊又怒。
汤姆森警长从警察后面走出,脸色铁青,没有看菲菲,而是死死盯着吉姆:“吉姆·莫里亚蒂,或者说……不管你究竟是谁。我们怀疑你与最近两起,以及历史上开膛手杰克连环谋杀案有关!请你配合调查!”
菲菲如遭雷击,难以置信地看向吉姆:“吉姆?这……这不可能!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等等!”就在这时,晓晓和方阳猛地冲到菲菲身边,一左一右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往后拉,远离吉姆,同时迈克也迅速拔出手枪,枪口不是对着警察,而是对准了吉姆!
“菲菲姐!离他远点!”晓晓尖叫道,“他不是吉姆!他是吸血鬼!开膛手杰克就是他!”
“什么?!”菲菲彻底呆住。
吉姆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冰冷、漠然,仿佛俯瞰蝼蚁般的眼神。他看了晓晓一眼:“小姑娘,想象力很丰富。但指控,需要证据。”
原来,中午时,晓晓不放心,她趁午饭时间,偷偷溜去找了看起来比较靠谱的汤姆森警长。她委婉的表示,觉得吉姆警官有些地方让人看不透,而且和这次诡异的案件似乎有某种微妙的联系,建议警方暗中调查一下吉姆的背景,尤其是在案件发生前后他的行踪。
没想到,汤姆森警长听完,脸色变得异常严肃。他屏退左右,压低声音对晓晓说:“杨小姐,你的话点醒了我。现在想来,吉姆·莫里亚蒂,五年前加入警队,背景干净,表现优异。但他的档案太完美了,完美得有些不真实。今晚,我们会试试他。”
晓晓没想到自己歪打正着,竟然提醒了警长!她既兴奋又害怕,连忙问:“那菲菲姐今晚做法……”
“照常进行。”汤姆森警长眼神锐利,“如果他有问题,很可能会在那个时候露出马脚。我会布置人手,见机行事。杨小姐,谢谢你,但请务必保密,尤其不要告诉李小姐,以免打草惊蛇,或者……影响她的情绪。” 他显然看出菲菲对吉姆有好感。
晓晓重重点头,心里既忐忑又充满了一种参与重大行动的刺激感。
法事现场,汤姆森警长对一位神父点点头。那位年长的神父上前一步,举起手中的圣水瓶,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剥开的大蒜:“莫里亚蒂警官,如果你问心无愧,请接触一下圣水,或者……吃下这颗大蒜。”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吉姆身上。
吉姆沉默了几秒钟,忽然低声笑了起来,笑声在寂静的小巷中回荡,带着说不出的诡异和嘲讽。
“呵呵……哈哈哈……”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有趣的笑话,“圣水?大蒜?多少年了,还是这些老套的把戏。”
笑声戛然而止。他抬起头,那双原本碧蓝如湖的眼睛,此刻变成了深不见底的、如同凝固血液般的暗红色!嘴角微微咧开,露出两颗尖锐的、闪着寒光的獠牙!他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大变,从优雅的绅士,变成了来自深渊的恶魔,周身散发出冰冷、邪恶、令人窒息的恐怖气息!
“不错,我是吸血鬼。活了……我也记不清多久了。一千年?或许更久。”吉姆,或者说吸血鬼,用他那依旧悦耳,却冰冷刺骨的声音说道,“吉姆·莫里亚蒂?不过是我五年前杀掉,觉得这皮囊还算顺眼,拿来用用的小警察罢了。他的父母?一对愚蠢的老家伙,到现在还看不出来,哈哈哈!”
“至于开膛手杰克……”他舔了舔尖锐的牙齿,露出残忍而愉悦的笑容,“那是我一百多年前,在伦敦无聊时打发时间的小游戏。看着那些愚蠢的警察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报纸上大肆渲染我的恐怖,真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最近?哦,是的,最近我又觉得无聊了,所以……让这个经典游戏,重现人间。杀几个低贱的女人,就像人类踩死几只蚂蚁,需要理由吗?”
他的话,如同最寒冷的冰锥,刺穿了菲菲的心脏。她看着那张曾经让她心动不已的英俊脸庞,此刻却扭曲成恶魔的模样,听着他用最轻松的语气,说出最残忍的真相。巨大的悲伤、愤怒、被欺骗的耻辱、以及世界观崩塌的冲击,如同海啸般将她吞没。她身体晃了晃,几乎站立不稳,被晓晓和方阳死死扶住。
“所以……一切都是假的……”菲菲的声音颤抖,带着哭腔,“你的绅士风度,你的博学多才,你的关心保护……都是假的……都是为了迷惑我?那晚法事失败,也是你干扰的?”
吸血鬼吉姆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似乎更加愉悦了:“不不不,亲爱的李小姐。你的法术很有趣,你的人也很有趣。我是真的有点……喜欢你。可惜,游戏该结束了。你们,还有这些烦人的警察和神父,今晚,都将成为我的宵夜,或者……玩具。”
话音未落,他身影猛地一晃,如同鬼魅般从原地消失!下一瞬,已经出现在一名外围警察的身后,速度快得肉眼根本无法捕捉!
“小心!”迈克大吼,同时扣动扳机!
“砰!”子弹打空了,只击碎了后面的砖墙。
“啊.....!”那名警察只来得及发出半声惨叫,脖子就被吸血鬼吉姆咬住,鲜血瞬间被吸走大半,软软倒地。
“开火!!”汤姆森警长目眦欲裂,厉声下令。
“砰砰砰砰......!!”
枪声瞬间响成一片!子弹如同暴雨般倾泻向吸血鬼吉姆!但他速度太快了,在人群中穿梭,留下一道道残影,子弹大部分打空,偶尔击中,也只是让他身体微微一顿,伤口流出暗红色的血液,但瞬间就开始愈合!普通子弹,对他的伤害有限!
两位神父大声念诵着驱魔经文,将圣水泼洒出去。圣水沾到吸血鬼吉姆的身上,立刻发出“嗤嗤”的灼烧声,冒起白烟,让他发出痛苦的嘶吼,动作也迟缓了一些。但也仅此而已,无法造成致命伤害。
“没用的!老家伙们!你们的信仰,太弱了!”吸血鬼吉姆狂笑着,一爪挥出,直接将一名靠近的神父拍飞出去,撞在墙上,吐血倒地。
他如同虎入羊群,在警察中肆意杀戮,每一次闪现,都带起一蓬血雨和惨叫。警察的阵型瞬间大乱。
迈克、方阳、晓晓也开枪射击,但收效甚微。菲菲强忍着心痛和眩晕,努力凝聚灵力,打出符咒。符咒金光闪过,能暂时逼退吸血鬼,但也无法重创。
千年吸血鬼的力量,远超他们的想象!而且他似乎对现代武器和法术都有很强的抗性。
不断有警察受伤,惨叫和血腥味弥漫。两名神父也受伤不轻。局势急转直下,眼看他们就要全军覆没!
“这样下去不行!”菲菲看着不断倒下的同伴,心如刀绞。吉姆的背叛和真实面目让她痛彻心扉,但此刻,保护伙伴、消灭这个恶魔的念头压倒了一切。
她的大脑飞速运转。千年吸血鬼,近乎不死不灭,物理攻击和普通法术效果有限。必须用更强大、更本源的力量!什么力量能克制黑暗?光明?火焰?还是……
突然,她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上次为方阳招魂时,最后关头,是靠他们四人之间的羁绊与心意,汇聚成温暖的力量,唤回了方阳的“情根”!那种力量,无形无质,却直达灵魂本质!而吸血鬼,无论多强,其存在本身,就是背离生命、背离温暖、背离“情”的黑暗扭曲!
“方阳!晓晓!迈克!”菲菲用尽全力大喊,盖过枪声,“还记得上次救方阳吗?用那个方法!把我们的血,滴在一起!心里想着彼此!想着我们要活下去!想着光明和温暖!”
生死关头,三人对菲菲有着绝对的信任。闻言,立刻逼退靠近的吸血鬼,迅速向菲菲靠拢。
四人背靠背围成一个小圈。菲菲快速用匕首划破自己的掌心,方阳、晓晓、迈克也毫不犹豫地照做。四只流淌着鲜血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伤口相贴,血液交融!
“以血为引,以心为契,羁绊为火,焚尽黑暗!”菲菲闭上眼睛,用尽所有灵力和意志,大声念诵着即兴编造的、但充满信念的咒语。方阳、晓晓、迈克也闭上眼睛,心中摒弃所有杂念,只剩下对伙伴的信任,对生存的渴望,对光明的向往,以及……对那个欺骗伤害他们的恶魔的熊熊怒火!
四人紧握的手掌中,交融的鲜血突然发出炽热的、金红色的光芒!那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热,仿佛握着一团燃烧的太阳!
吸血鬼吉姆正杀得兴起,忽然感到一股令他灵魂都为之战栗的、无比厌恶又恐惧的力量正在凝聚!他猛地转头,看向那四个被金红色光芒笼罩的身影,暗红色的眼中第一次露出了惊疑不定的神色。
“这是什么力量?!”他尖啸一声,不再理会其他警察,化作一道黑影,带着滔天的杀意和腥风,直扑四人!他要在这股力量完全成形前,将其扼杀!
然而,已经晚了。
就在吸血鬼吉姆扑到近前的瞬间,四人紧握的手掌猛地分开,向前一推!
“轰......!!!”
一道纯粹由金红色、温暖而炽烈的光芒与火焰构成的洪流,从他们掌心爆发而出,瞬间吞没了扑来的吸血鬼吉姆!
“啊啊啊啊啊......!!!”
吸血鬼吉姆发出凄厉到无法形容的惨叫!那光芒和火焰,仿佛是他天生的克星,不仅仅是灼烧他的身体,更是在焚烧他的灵魂,净化他体内千年积累的黑暗与罪恶!他周身的黑气如同冰雪消融,皮肤焦黑龟裂,露出下面腐朽的本质。他疯狂地挣扎,试图扑灭火焰,但无济于事。那火焰如同附骨之疽,越烧越旺。
“不......!我是永生不死的!我是......” 最后的嚎叫被火焰吞噬。
在所有人震撼的注视下,千年吸血鬼,臭名昭着的开膛手杰克,自称吉姆·莫里亚蒂的恶魔,就在这充满四人羁绊与信念的火焰中,惨叫着化为了一堆灰烬,被夜风吹散,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小巷里,一片死寂。只有受伤者的呻吟,和火焰熄灭后淡淡的焦糊味。
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那堆灰烬,又看看相互搀扶、脸色苍白但眼神坚定的四人,仿佛做了一场漫长而恐怖的噩梦。
“结……结束了?”汤姆森警长喘着粗气,不敢相信。
“结束了。”菲菲虚弱地说,看着那堆灰烬,心中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意,只有无尽的疲惫和一丝淡淡的悲凉。为了一个虚幻的泡影,她付出了真心,也差点害了所有人。
警察们开始收拾残局,救治伤员。两位神父走过来,对着四人,尤其是菲菲,深深鞠躬:“不可思议的力量……那是爱与信念的火焰,是黑暗永恒的克星。你们……拯救了很多人。”
汤姆森警长也走过来,表情复杂,有后怕,有感激:“李小姐,各位……我代表伦敦警局,向你们致以最深的感谢。关于酬劳……”
“酬劳不用了,给今晚牺牲和重伤警察的家属吧。”菲菲疲惫地摆摆手,“现在我们想回去休息。”
“当然,当然。我派人送你们回去。明天,局里会安排正式的感谢和……”汤姆森警长忙不迭地说。
事后统计,共有三名警察牺牲,四名受重伤,现场所有人或多或少都受了伤。
回到警局住处,菲菲一言不发,直接回了自己房间,关上了门。晓晓想跟进去安慰,被方阳拉住了。
“让你菲菲姐自己静一静吧。”方阳叹气。他能理解菲菲的心情,那种被欺骗、幻想破灭,尤其是对方还是自己刚刚萌生好感的人,打击太大了。
第二天,汤姆森警长找到他们,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上级希望邀请他们在伦敦多玩两天,一切费用由警局承担,算是略尽地主之谊。
菲菲心情低落,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她只想一个人静静。于是,她去了伦敦图书馆,那个安静、充满书卷气的地方。她找了一个靠窗的僻静位置,拿了一本厚厚的、关于中世纪欧洲历史的书,却一页也看不进去,只是望着窗外伦敦灰蒙蒙的天空发呆。吉姆的脸,他温柔的笑,他护住自己时的坚定,还有最后那狰狞的恶魔模样,交替在她脑海中闪现。心里空落落的,又沉甸甸的。
方阳、迈克和晓晓见菲菲这样,知道劝也没用,又不想浪费警局的“好意”,于是决定自己出去逛逛,顺便……周末看场球赛放松一下。
说来也巧,当天下午,正好有一场北伦敦德比——阿森纳主场对阵托特纳姆热刺!这可是英超最火爆的同城德比之一!
方阳和迈克虽然支持的球队不同,但作为球迷,对这种顶级德比还是很有兴趣的。晓晓对足球一知半解,但是个爱凑热闹的主,也想去看看。
三人让片警给买了票,进入了酋长球场。气氛果然火爆!身穿红白球衣的阿森纳球迷和身穿白色球衣的热刺球迷,泾渭分明,歌声、口号声、嘘声响彻云霄。比赛激烈,对抗凶狠,球迷的情绪也随着比赛进程不断高涨。
上半场,阿森纳率先进球,主场球迷沸腾了!下半场,热刺扳平比分,随队的客队球迷也不甘示弱。火药味越来越浓。
比赛进行到八十多分钟,还是1-1。这时,场上一次激烈的拼抢后,双方球员发生冲突,互相推搡。看台上,两边球迷的骂战也瞬间升级!不知是谁先扔了个啤酒杯,紧接着,更多的杂物被扔下看台!骂声变成了吼叫,小范围的推搡迅速演变成大规模的混战!
“我靠!足球流氓!”方阳惊呼。
三人从来没见过这阵仗,吓尿了。只见他们所在的看台区域,红白色和白色的人群如同两股潮水撞在一起,拳脚相加,啤酒和爆米花乱飞!保安根本拦不住!
“快跑!”迈克经验丰富,一看这架势,知道不能待了,拉起晓晓就往出口方向挤。
三人拼命往外挤,但混乱的人群让他们寸步难行。好不容易挤出一条路,跑出球场,发现外面街道上也乱了套!成群结队的球迷在街头追逐斗殴,警笛声呼啸,一片混乱。
“这边!”迈克看准一条相对人少的小巷,带头钻了进去。方阳和晓晓紧跟。
刚跑进巷子没多远,迎面撞见一大群穿着阿森纳球衣、满脸通红、气势汹汹的壮汉!他们显然是刚跟热刺球迷干完架,或者正准备去找茬。
双方打了个照面,都愣住了。
阿森纳球迷上下打量着这三个衣着普通的“游客”,眼神不善。
“喂!你们!哪边的?”一个光头壮汉粗声粗气地问,还晃了晃手里的啤酒瓶。
方阳脑子飞快一转,赶紧举起手,挤出笑容:“自己人!自己人!我们是阿森纳球迷!枪手万岁!”
“对!我们支持阿森纳!”晓晓也连忙点头。
迈克也慌了,连忙点头。
光头壮汉狐疑地看着他们:“阿森纳球迷?怎么证明?唱段队歌来听听!”
“啊?”方阳和晓晓傻眼了。他们哪会唱阿森纳队歌啊!就知道个“Arsenal”!
情急之下,方阳脑子里一片空白,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跑调的:“we are the champion…”(我们是冠军,皇后乐队的名曲,跟阿森纳没关系)
阿森纳球迷们脸色一变。
晓晓更绝,她急中生智,想起刚才在球场听到的好像一句什么“Yid Army”,她以为是加油口号,脱口而出:“Yid Army!”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Yid Army”是热刺球迷的称呼,在死敌阿森纳球迷面前喊这个,简直是最大的挑衅和侮辱!
“妈的!是热刺的杂碎!还敢冒充我们!打他们!”光头壮汉怒不可遏,抡起啤酒瓶就砸了过来!
“我靠!跑啊!”方阳魂飞魄散,拉起晓晓转身就跑!迈克垫后,挡开飞来的杂物。但杂物实在太多,他头上,背上不断中招。
一大群愤怒的阿森纳球迷在后面穷追不舍,骂声震天。
三人慌不择路,在小巷里乱窜。好不容易甩掉一波,刚喘口气,拐过一个弯,又撞见另一伙人!这伙人穿着白色的热刺球衣,正骂骂咧咧地走着,看样子也是刚打完架,不少人身上挂彩。
双方再次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热刺球迷看着这三个狼狈不堪、惊慌失措的人,又看看他们身后,其中一个戴着热刺围巾的瘦高个问道:“嘿!你们!被谁打了?”
方阳这次学乖了,立刻做出一副悲痛欲绝、同仇敌忾的表情,指着来的方向,用带着哭腔的英语说:“是阿森纳的杂碎!他们打我们!看!我们身上的伤就是他们打的!” 他指了指自己刚才逃跑时撞青的额头,和晓晓跑丢了一只鞋的狼狈样。
热刺球迷一看,顿时“正义感”爆棚!“该死的枪手狗!连外国游客都打!兄弟们!帮他们报仇!去找那群红白屎!”
“对!报仇!”群情激愤。
方阳心里刚松一口气,觉得蒙混过关了。没想到那个瘦高个热刺球迷又盯着他看了看,忽然问:“你支持热刺?那你说,我们最伟大的队长是谁?”
“啊?”方阳又是一愣。最伟大队长?他哪知道啊!他只知道曼联的基恩、利物浦的杰拉德……
情急之下,他说漏了嘴——“呃……韦恩·鲁尼?”
巷子里瞬间安静了。
所有热刺球迷的眼神,从同情变成了看傻子,然后变成了熊熊怒火。
鲁尼?那是曼联的传奇!在热刺球迷面前提曼联队长?这比刚才晓晓喊“Yid Army”还过分!
“法克!是曼联狗!耍我们!揍他们!”瘦高个发出愤怒的咆哮。
“妈呀!了不得啊!”方阳差点哭出来,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
又是一场鸡飞狗跳的追逐战!热刺球迷比阿森纳的还狠,捡起地上的砖头石块就扔。方阳只感觉后脑勺风声呼呼,拳头和咒骂声不绝于耳。迈克干脆扛起跑不快的晓晓,夺命狂奔,不断有啤酒瓶飞到头上。
方阳抱头鼠窜,三人再次上演生死时速。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穿了多少条小巷,终于再次甩掉了追兵。三人累得像狗一样,瘫在一个垃圾桶后面,气喘如牛,身上沾满了灰尘和啤酒,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我……我以后再也不想看球了……”晓晓带着哭腔说。
“同……同意……”方阳上气不接下气。
迈克也是苦笑摇头,这比他当年在战区被追杀还凶险,主要是憋屈。
三人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地,好不容易才摸回警局住处。天已经黑了。
来到菲菲房门口,方阳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门开了。菲菲站在门口,脸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眼神已经平静了许多。当她看到门外站着的三个鼻青脸肿、衣衫褴褛、如同刚从难民营逃出来的家伙时,先是愣了一下,随即——
“噗嗤……哈哈哈!”菲菲忍不住,指着他们三个,笑得弯下了腰,眼泪都笑出来了。连日的阴霾和低落,在这一刻,被眼前这三个活宝的惨状彻底冲散了。
“你们……你们这是去打仗了吗?还是去挖煤了?哈哈……”菲菲笑得喘不过气。
方阳捂着自己发青的额头,委屈巴巴地说:“老总,你别笑了……我们差点被足球流氓打死……”
晓晓抬起自己只剩一只鞋、脏兮兮的脚,哭丧着脸:“菲菲姐,我鞋子都跑丢了……”
迈克默默拉紧了自己被扯开成麻花的衣服。
看着他们这副尊容,又听着他们结结巴巴、添油加醋地讲述下午的“北伦敦大逃亡”经历,菲菲笑得肚子疼,眼泪直流。悲伤?失落?去他的吧!眼前这三个伙伴,才是她最真实、最珍贵、也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日常”。
“行了行了,赶紧进来,我给你们处理一下伤口。”菲菲止住笑,但嘴角的弧度怎么也压不下去,“然后,洗个澡,换身衣服。晚上……我请你们吃大餐,压压惊。中餐!不许说不!”
“耶!菲菲姐万岁!”晓晓立刻忘了头上肿起的大包。
“我要吃川菜!”方阳举手。
“同意。”迈克点头。
看着重新活蹦乱跳、为吃什么开始斗嘴的三人,菲菲心里暖暖的。伦敦之行,有噩梦,有心碎,有危险,但也有不离不弃的伙伴,和最终化险为夷的胜利。至于那场短暂而虚幻的心动,就让它随着那个恶魔,一起消失在火焰中吧。
生活总要继续,而她的生活里,有这三个活宝,永远都不会无聊。
窗外的伦敦,夜色温柔。明天,他们就要踏上归途了。
但属于晨曦事务所的、鸡飞狗跳又温暖无比的故事,还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