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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世家五百年》正文 第16章 法案
    “万历四年,非洲爆发了大规模疫病,这是上天降下的罪罚,其瘟疫不断多点爆发,在雨季时贯穿大陆,导致其人口在短时间内大幅下降,实乃有文书记载以来,最烈之疫病,其人口从约一亿左右,锐减至不足三千万。大明朝在大荒漠以北封关锁道,不许任何人出入,一直至万历二十四年为止,非洲大陆上的人口在两千五百万左右徘徊。万历二十四年后,大明军队重新踏入了非洲,经过讨论,最终其土著化为大批阉割后的昆仑奴,送往美洲的银矿以及金矿,先祖垂佑,我汉人永不遭这等灾祸。”“万历五年,张居正继任高拱履首辅位,他行事颇为激烈,立下革新的志向,对大明朝内部多项事务发起了改革,其中最为人所注目的,便是土地政策,他推行了对有罪之人没收土地的政策,且只进不出,规定了任何形势的土地买卖,以及禁止官田转化为私田,哪怕官田缺少耕作荒芜。政策推行以来,伴随着反腐的持续推行,大量土地被掌握在朝廷手中,这使得铁路等建设速度大大加快,但同时这项政策引起了在外行省的异常反应,大量在外驻守的将军被调回国内述职。张居正坚决取缔了军队的经商权,包括其利用关键地位,对殖民地的实际统治权而接受商队贿赂等,包括其对财权的任何取得渠道,使军队成为单纯的战斗部分。又对一大批立下军功的将军,强行要求其解甲归田,史称·第二次杯酒释兵权,这一次的举动再次重申了大明朝始终坚持文官政府治国的大方向,以及保证军队始终握在内阁手中,坚决抵制私军产生的治军理念。”“在张居正治理时期,军队逐渐走出了军阀习气,朝廷掌握的土地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广袤的土地使朝廷有充足的裕度去调节国内的任何矛盾。”“在张居正治理晚期,关于皇族等旧贵族是否可以突破祖训,从事其他职业的讨论渐渐兴起,在过去,对于皇族的限制是为了维护皇帝的地位,防止靖难之役的再次出现,这项规定经过讨论最终被内阁以正式法律废除,皇族正式从藩王封地走出,这标志着,曾经的皇帝中心制度,已然从各种层面取消。伴随着数十万皇族开始进入大明朝的方方面面,新的问题随之出现,到万历四十年以后,皇族进入社会层面已经二十年左右,这是一代人的成长,产生了最为严重的问题,即,关于皇族加入、建立党派的讨论沸反盈天。作为身份特殊的一群人,其是否拥有参与政治的权力,不止一群人担忧其参与政治会导致皇权的再次复兴。最终讨论的结果呈递至内阁。首辅李启明最终向全国各部、各省、各藩发表了《皇族不得干政》的讲话,从法律层面规定皇族不得干政,不仅仅局限于皇帝,同样包括所有皇族本身。这种不得干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不得科举,不得担任七品及以上官员,不得担任官商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参军,不得成为各级民政院院士,同时没有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政治阴谋、政治操纵。这一结果在大明全国引发了巨大反响,史称《皇族法案》。”“大明的皇室自万历皇帝后,陷入了诡异之中,泰昌皇帝登基一月而崩殂,天启皇帝同样短命且无子,最为诡异的就是崇祯皇帝,在崇祯皇帝去世前后,其尚处于少年、青年的子女相继离世,内阁甚至为之惊惧,太医院跟踪记录,却不知原因,至今为人茶余饭后闲谈。”“自崇祯皇帝以及其近亲属去世后,大明皇帝陷入了无人可坐的诡异境地,其皇位统序甚至要上述到万历皇帝诸皇子处,如嘉靖朝故事,内阁由此颁布了《皇位继承法案》,重新排布了当前皇族统序,以及规定了继承皇帝所必须的条件,诸如身体不得有明显缺陷,不得有十恶不赦等犯律。”“自正德皇帝到崇祯皇帝结束,经过《皇权法案》、《大明大愿宪章》、《皇族法案》、 《皇位继承法案》这四大法案的确认,大明正式进入了君主立宪时代,皇帝不统不治,只作为国家象征存在,维系一些礼仪性的事务,皇帝本人保留一系列法律上的特权,其余皇族本质上同臣民相同,大明走进了新篇章。”“经过数十年的一步步运作,家族终于成功在皇帝与国家之间,达成了一定的平衡,皇帝不会再影响国家的治理,皇族本身也不会再遭受可能出现的灭绝之事。大明历270年,李氏李光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