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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腹上旧疤
    沈煜云不理老鸨众人,也不用龟奴引路,轻车熟路径自往教坊里头走,显然是这地方的熟客。

    老鸨笑地满脸脂粉渣直往下掉,丝毫不介意沈煜云的高冷姿态,仍自顾说笑“咱们沛桐说呀,大爷您……”

    “这儿不用伺候!”沈煜云随手丢出锭金子撞进老鸨怀里。

    老鸨手忙脚乱地接住,悄悄对众龟奴使眼色。

    所有人都不敢再跟着。

    老鸨站在回廊下,看着沈煜云往沛桐的闺房走,眼睛不由缀在他身侧的姑娘身上。

    身为青楼老鸨,见过的各色姑娘多如牛毛,如这般秀出班行的女子,形容凤毛麟角都嫌委屈。

    这位根本就是天上有,地上无的神仙绝色!

    只可惜,是大爷的人。

    也不知大爷今日带个姑娘过来是啥意思?

    别是有人了,来跟沛桐了断的?

    老鸨皱着眉,心里生出不好的预感。

    炎颜默默跟在沈煜云身后,走在教坊曲折蜿蜒的花廊里。

    她能清晰听见周围雅间精舍中,歌舞声箫外,夹杂着嫖客们的窃窃私语。

    几乎所有人都对沈煜云敬而远之。

    这些人显然都清楚他的身份,却没人上前来与他搭讪,甚至背后议论他的时候,都把声量刻意压的很低。

    炎颜察觉这些人像很忌惮沈煜云。

    看来豪府商队的大爷,在这鹿吴城厉也算是号人物。

    也许因为沈煜云的缘故,炎颜年轻轻一小姑娘,大喇喇地来逛青楼,居然也没人敢对她指指点点。

    山海界的人族社会,大大小小的部族疆域已有君王或宗门统领数百年,早形成礼教约束。

    在这个世界,女人行为太过放浪,同样会受社会非议,尤其明目张胆逛青楼这种事,实在有碍声誉。

    不过声誉于炎颜,实在是最不要紧的身外之物。

    她又没打算在鹿吴城安家落户,要声誉作甚!

    其实进了青楼,炎颜倒颇感新鲜。

    主要是活了两个世界,她还是头回踏进风月场。

    以前总听说这地方如何糜音绯绯,放浪自在,等进来了,炎颜反倒有些失望。

    这地方在外头看着光鲜别致,走在其中,虽然也是灯红酒绿,高堂明烛,细节处却透着粗糙潦草。

    就同这地方的花娘,虽衣着光鲜,粉面红妆,可是真跟富贵人家深宅教养的闺秀站在一处,满身的廉价装扮和风尘俗气,登时无处藏掖一览无余。

    最要命的是这里的空气,四处飘散着劣质脂粉的浓香,那气味儿还不如地球的驱蚊花露水呢,呛地炎颜脑仁儿疼。

    直到跟着沈煜云走进一间雅阁,那股浓重的气味才稍微好点。

    他俩刚跨进门,一抹粉嫩的身影就迎面扑来,一头扎进沈煜云的怀里。

    等炎颜看过去的时候,人俩已经抱在一起,场面如火如荼……

    她此刻是空气。

    这地方的姑娘确实很奔放。

    对于喜欢看无码欧美电影的炎颜,直面这种事根本不存在接受困难。

    径自走到桌前,她自己斟了杯茶,又拣了块糕点。

    待门口的俩人第一波热情退却,炎颜面前的豌豆黄已经少了半盘,茶汤也添过一遍。

    沈煜云的手揽在美人腰间来到桌前,看炎颜唇角还带着一粒点心渣,笑斥“你倒是自来熟。”

    炎颜咽下嘴里的点心“不然呢?欣赏你们表演?”

    沈煜云“……”

    这姑娘搁哪儿长大的,这根本就没羞没臊!

    不过炎颜这样不扭捏不矫情的做派,倒让沈煜云有些另眼相看。

    他看得出这姑娘不是装的,她是真不在意名声之流。

    通常这样性格的女孩儿家,要么马帮出身;要么便是修仙门内修为不错,被师门娇宠长大的女弟子。

    可是眼前这姑娘显然两样都不沾,却养出这样一副洒然不羁的性情……

    沈煜云对炎颜的出身越发好奇。

    他敢肯定,这姑娘绝对有来头!

    回去得让洪爷查查。

    沈煜云心下正思量,胸口衣襟被一只柔弱无骨的小手轻轻一扯,耳畔响起沛桐婉若莺鹂的声音

    “奴家新换了鲛纱银丝幔,是大爷最喜欢的比目云纹。上回大爷送奴家的那盒鹅梨帐中香,奴家一直存着舍不得用,闲时就雕了个檀木香球,可将香悬挂于帐内。”

    “隔着鲛纱银幔,欣赏袅袅消散的青烟,既雅静又有意趣,就只等大爷去品赏呢。”

    沛桐说话的时候,眉眼微微低垂,露出一段白皙修长的颈,看上去有种不胜娇羞的温柔姿态,十分惹人怜。

    只是低垂的眉睫,却悄悄撇向炎颜。

    其实自炎颜一进门,沛桐就留意到了她。

    没办法不留意,这女子长相实在太惹眼了。她身为红袖添香楼的花魁,往这女子跟前一站,都忍不住要自惭形秽,怎能不妒这张脸!

    就算拿女人看女人的挑剔眼光去审视,炎颜这张脸也挑不出半分缺憾。更莫说她身上还有种一般女子没有的洒脱风流。

    其实炎颜的长相不衅不艳不魅不妖,不是那种特别丰艳华丽的美。

    恰相反,她生的琼鼻檀口,黛眉星目中还透着几分典雅风韵,温柔又精致。

    可是对上她那双黑湛湛的眸,气场立马就全变了。

    那双明晏眸中,七分灵动,三分锐利,揉在一处刚好十成十的锋芒潋滟。

    普通的男人,只消一眼就马上却了步,知道自己招惹不起。

    锋锐的男人,只消一眼就想去摸腰里的马刀,迫不及待想收割这朵带刺的艳玫。

    身为花魁的沛桐却清楚,这样的女子,男人也只消一眼,就会把她深深地篆在心上。

    从此,她就是那男人心头朱砂,梦里万顷温柔乡……

    沛桐觉得,自打炎颜一踏进她的房门,她攒了这么多年的底气,顷刻就被这女子的一颦一笑割地七零八落,只剩深深的惶恐无着。

    她就像只毫无还手力量的羔羊,她一身鲜美的肉,就是她最后的本钱。

    只有红罗软帐,才是她唯一的主场,在那里,她才能稍稍找回点昔日的自信。

    所以,沛桐迫不及待想拉着沈煜云进内室,仓惶地想要退回属于自己的主场去。

    空气中弥漫着靡靡气息,男人和女人身上都挂着汗。

    沛桐贪恋地匐在沈煜云胸口,手指像无意识轻轻抚过男人结实的腹肌,脐下……

    男人的丹田位置,有条丑陋的旧疤,就像只狰狞可怖的大蜈蚣,横趴在男人紧实平坦的小腹上。

    沛桐才触到那条伤疤,手突然被沈煜云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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