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一天,男人还是照常的时间照常的点儿过来吃炒河粉,然后过了不大会儿,又来了几个人,一共四男一女,项骜起初以为是普通食客,但等要好了东西这五个人不怎么着急吃,而是和前者搭话,从双方的态度上看,明显是认识的。
五人中带头的一个道:
“哎哟,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吗?失敬失敬!你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我们也是混着口饭吃的,目前也没什么线索,不如给点提点,有钱大家一起赚嘛。”
男人往嘴里扒了两口河粉,然后道: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你们跟在我屁股后面,那我吃肉,你们就只有吃屎的份儿。”
项骜一听心说好家伙,认识也算有一段时间了但真没看出来这哥们儿嘴这么损,和自己有的一拼了,不过瞧这架势今天是要打起来?那可太有意思了,终于碰上能当个旁观者的场面了。
再说对面五人,那这话一听自然是绷不住了,带头的一拍桌子,骂道:
“你他妈的找死是不是?别觉着名声大在圈儿里就都得敬着你,我看你这装逼啷当的样不爽很久了,现在把这个吃了,当是对刚才的赔罪,不然的话信不信今天让你横着回去?”
他说着,把自己那份没动的蛋炒饭就给泼到了地上。
男人也不怕,抖了抖风衣,道:
“怪不得你们都不吃,看来是知道即便吃了等会儿也得被揍的都吐出来。”
被二番语言暴击后,那个带头的实在忍不了了,骂了句“叫你妈的再装!”便第一个冲了上去,另外几个人除了那个女的之外,也都一拥而上。
随后便是一场无可避免的拳脚相向。
项骜的想法是先看看情况再说,别瞎管闲事,毕竟来之前想好的要低调,但看了一会儿发现不管不行啊!这老兄别看装逼是一把好手,可身手稍微差点事——
当然,四个人打他他还能打个有来有回对于普通人来讲已经很不赖了,但对于这边来说实在是不够看,而且本以为话说的这么自信,一定是个高手呢,结果一看满不是这么回事。
一开始男人还撑得住,打了半分钟左右之后就招架不了了,脸上接连挨了几拳,肚子上有被踢了一脚,后腰还挨了一记正蹬,站立不稳摔了个结实,而带头的那个见状弯腰一捞,从地上拿起一个板凳,对准前者后背便要砸。
项骜见状立刻吼了一声:
“给我放下!”
声音之大,震的这四个人的动作都停在了半空,带头的反应了一下,回身骂道:
“你丫一个臭摆摊儿的管你妈的闲事呢?”
“听口音你还是京城来的?你爹你娘是在同仁堂前面生的你吗?不然嘴巴怎么这么臭?”
这话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因为在民国以前,同仁堂正门前面的一片空地上过往行人每天晚上和早上都会到那儿去方便,其中上大号者不在少数,久而久之那里就成了一个露天的公共厕所,味道远近闻名。
不过作为知名大药房,同仁堂并不在意,甚至还以此为荣,认为这是能为自己招来财运的好兆头。
但放到这里说,不比狼行千里吃肉那句好听,所以这人当即就急了,矛头转向了项骜,举拳就打,另外三个也紧随其后。
而双方还有点距离,所以项骜像看傻逼一样看着四人,先不慌不忙的把围裙解下来,又把套袖摘下来,等这俩事做完了他们也正好到跟前,接着一脚,两拳,外加一个别腿摔,他们就全躺地上去了。
挨了一脚的是那个带头的,他捂着胸口,躺在满是油污的石砖地上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副武大郎被灌了毒药的表情冲着旁边那个女的说:
“打120,我感觉我快要死了。”
至于另外那仨,中拳的俩现在全都侧躺在地上除了还有口气之外和死人已是一般无二。
而被摔的那个其实摔的不重,但被别的右腿吃不住项骜这么大的力量,愣是疼到站不起来,只能躺在地上捂着呲牙咧嘴,心里想着可能是断了。
这边不管他们,径直走到男人身边把他拉起来,道:
“这几个傻逼是干什么的?”
后者整理了一下凌乱的风衣和歪了的礼帽,道:
“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但他们确实是我的同行;对了,我是个私家侦探。”
“我靠,现在这一行这么不景气吗?怎么什么人都能干?”
项骜吐槽完心说今天晚上也别做生意了,先收摊吧。
于是简单的料理了一下,便推着小车走了,剩下那女的怎么打120来拉人这自不用说,只说男人跟着他一起走,路上他道:
“刚才没来得及说,谢谢。”
“不客气,我以为你能应付得了呢,没想到是这个情况;反正也不能看着他们拿板凳把你打出个好歹来吧?毕竟你可是老主顾。”项骜道。
“让你看笑话了。不过我知道你肯定身手不错,但没想到这么好。”
“嗨,什么身手不身手的,会点粗拳笨脚而已。”
男人没说话,而是顿了一下,随后道:
“对了,相识一场还没做过自我介绍——你好,我叫黄勋。”
说着伸出手去。项骜用左手继续推车,腾出右手与他一握,回道:
“你好,项骜。”
“坦率的讲,我一开始观察你的时候,以为你是个卧底,因为看你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个小摊摊主。
不过作为卧底你好像又太显眼了,而且卧底的手艺通常都很烂,做的饭又慢又难吃,可你不一样,你怎么看都像是个老手。
然后你在其他方面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极具个人风格的战士,无拘无束只被自己的信念所驱动;但矛盾的是我又在你身上看到了军人的印记,而军人的服从性又和这种气质是相悖的。
所以虽然我见过很多人,也敢说一句经验丰富,却怎么也找不到能和你匹配的那个模板,我规划不出你的人生轨迹,更无法完成你的性格画像,只能确定你在到这里摆摊之前的经历,肯定非常精彩且磅礴。
不好意思,我的职业病有点犯了,如果这些话讲的唐突和冒昧了,希望你不会生气,我本身并无冒犯之意。”黄勋道。
项骜自然是无所谓的,便一耸肩,道:
“这有什么,而且你这样才有个名侦探的样儿,哪里像刚才那几个,纯纯的狗屎。
另外说实话,你在观察和揣摩我,我也一样在琢磨你;从你第一天来吃饭,我先注意到的是你的衣着,然后是你看每个人的眼神,都自带着审视和根据细节的判断,当时我猜你可能是个警察,并且是个刑警,然后在这附近卧底。
基于此我还把附近的人都看了一遍,试着找出你在盯着谁,不过没有收获。
但后来想你这幅打扮当卧底貌似有点高调了,所以又推翻了这个想法,没想到你居然也是这么想我的,结果咱们都想错了。
而我的确当过兵,至于什么精彩磅礴的经历,我只能说过誉了,年少轻狂时做过一点事而已。”
“你太谦虚了,我不了解你,但只看你打倒那几个人时的样子,我就知道你所谓的‘一点事’,恐怕一桩桩一件件至少都是曾经的江湖传说。”
“哈哈,这可太过了啊,哪儿来的江湖传说,过眼云烟罢了。”
两人这么边说边走,没多久就走到了项骜租房的地方,黄勋心里是有点奇怪的,奇怪面前的大汉怎么好像一点也不好奇自己正在调查的案子是什么,完全没有要问的意思,只是不感兴趣?恐怕不会;因此也更加笃定此人来历不凡,不然不能有这样沉稳的心性。
在临别之际,这边将小推车在车棚里停好用一根铁链锁锁好,然后道:
“黄侦探,我明天还是照常出摊,你要还想来吃的话我一直都在。
那几个找你麻烦的家伙,没有三个月是恢复不过来的,所以你也不用担心他们报复。
当然,假设他们找了其他人来做这事,我再碰见也还会和今天一样的。”
“那你不怕他们叫很多人来?”
“很多?很多是多少?300还是500?我都不放在眼里。”
项骜把这句作为结束语,说完便转身准备往单元门里走,却被身后的声音叫住了:
“项老板,你难道一点都不好奇我过来是在调查什么事吗?”
这边止住脚步不过没有回身,并道:
“应该是不小的事,不然不能惊动你这样的名侦探,然后还引来了别的同行,虽然水平良莠不齐但至少说明这事得影响很大,甚至有人贴出了高价悬赏,谁能解决谁就能得到一大笔丰厚的回报。
好了,我的分析到此为止,毕竟我不是干这行的,随便一说,你也权且一听,哪里说的不对,就当是个外行人的胡咧咧吧。”
项骜这次说完再次启动脚步,在高大的身形马上没入没有灯的老旧小区阴影之中时,黄勋又开口了,他没有废话,单刀直入道:
“我需要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