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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各显神通!(求大佬们多多订阅,打赏!鲜花!)
    生哥一个快速的翻滚,趁着众枪手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给自己换了一个位置。

    也正是借着这个翻滚的机会,生哥看清楚了,数个枪手的位置。

    没有丝毫的客气,生哥在翻滚中直接开枪,不说枪枪要人命,但基本上两三颗子弹,就会夺走一条性命,宛如收割性命的死神。

    咔咔!

    很快,生哥枪中的子弹,全部打完,他也翻滚到一个掩体的后面,磕出了弹夹,重新换上了新的弹夹。

    而他这一路翻滚,已经顺利的解决了四个枪手,效率还是很高的。

    不过,生哥的这一下露头,也让所有的抢手,知道了他的位置。

    哒哒哒.......

    无数的子弹,漫天乱飞,对着生哥这边射击着,火花四溅,木屑翻飞,生哥直接被强大的火力,压的抬不起头,根本没有办法还击。

    十数个枪手,已经悄悄的摸到了生哥的后方。

    见到后方人影闪动,快要接近自己的位置,生哥也很着急。

    他在强也只是血肉之躯,一旦被数十条枪包围,他也只有死路一条的下场。

    只是,生哥的运气很好,因为在场之中,他还有着一个帮手,那就是高达。

    芽子虽然也在,但却早就得到了王晋的通知,没有选择出手,而是和王晋一起躲了起来。

    毕竟,现在交战的双方,可都不是什么好人,双方打起来,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高达可不知道生哥的身份。

    躲在一旁的高达,见到有人突然出来阻止这些国际悍匪,高达瞬间就抓住了机会。

    一手飞牌术,在高达的手上,简直是玩出了花。

    尽管没有和生哥有过交流,但高达却知道,这个时候,该做出怎样的选择,才是最好,也最有利的!

    飞牌闪动之下,那些想要接近生哥的人,全部不是被射中了脖子,就是被射中了脑门,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希望了。

    高达的飞牌术,看起来可是异常的帅气,就连躲起来的王晋,都有些羡慕。

    “这一手飞牌术,真是装逼的利器啊!”

    王晋不由感慨着,在赌术上他绝对是超过高达的,毕竟赌神之名,可不是吹出来的。

    赌术,王晋自信这个世界上,除了完全状态的赌神,还能和他交手几个回合以外,其他人根本就没有赢他的可能。

    但这一手潇洒装逼到极致的飞牌术,王晋是绝对没有的,就连高进也不会。

    要是靠着剧情奖励的机会,去换这一手的话,王晋又有些舍不得。

    毕竟,按照王晋的实力,假如练习一下的话,也能熟练的掌握,只是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不谈王晋在一旁纠结,要不要用剧情签到奖励,换这一手帅气的飞牌术时。

    生哥见到高达的这一手绝活,也很是惊讶,就算是他见多识广,也是没有见过这一手这么亮眼的飞牌术。

    而且,高达也算是解了他的危机,生哥也不是有恩不记的人,当即朝着高达感谢道。

    “多谢你帮忙了!”

    “客气,先除掉这些枪手在说!”

    高达也没有揽功,而是谦虚客气了一下,要是没有生哥在前面吸引火力,他也不可能出其不意的用飞牌术,解决掉这么多人。

    “好!”

    生哥也知道,现在解决这些枪手,才是最重要的事情,顿时赞同的点了点头。

    有了帮手,他的胆气就更足了,而且高达看起来,也是一个厉害的高手。

    两个厉害的高手合力,可不是仅仅只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咔咔咔........

    生哥一直被强大的火力,压制的抬不起头,但现在他苦等的机会,终于来了。

    那些压制他的枪手,终于是打完了所有的子弹。

    这时候,生哥迅速动了,整个人直接生猛的扑了出去。

    枪手们直接就惊了,一阵慌乱,他们没有想到,生哥的胆子会这么大,直接就光明正大的冲出来。

    想要在去躲开,却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枪手的人数,实在是太多,刚才总有人没有出手,省着子弹。

    见到生哥冲了出来,他们毫不迟疑的就开枪了,但身形灵活的生哥,或鱼跃,或翻滚,没有中到一枪。

    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些枪手的枪法太烂的缘故,这才打不中人。

    这些枪手打不中人,可不代表着生哥也打不中人,而且旁边有着高达帮衬。

    两人一起率先的解决了,那些枪中有子弹的枪手。

    虽说两人从来没有配合过,但在这一刻却是无比的默契,一人吸引注意力,另外一个人则趁机出手。

    很快,大部分的枪手,就像是被割草一样,一排排的倒了下去。

    这一下,可是把麦当奴给气坏了,这些手下虽然都是炮灰,但也是他好不容易才招揽来的手下,一下子被杀了这么多,他面子往哪里搁?

    “把枪给我!”

    麦当奴来到一个手下身前,把手下的枪给抢了过去,他的枪早就已经打完了子弹,直接就给扔了。

    拿到了枪,麦当奴对着生哥和高达,就是接连几枪,麦当奴的枪法,可不是手下能比的,连着几枪,差点就击中了生哥和高达。

    两人急忙寻找掩体躲避,找到了掩体遮蔽身形后,终于是松了一口气,彼此间对视了一眼,眼神一阵交流后,有了结果。

    依旧是生哥寻找机会,他大喊了一声,一下子吸引力麦当奴注意力,等麦当奴对生哥开枪的瞬间,高达出手了。

    一张飞牌,直接射中了麦当奴的手腕,在他的手背,将麦当奴的手背,划出了一个口子。

    手背顿时一痛的麦当奴,直接痛叫了一声,丢掉了手中的枪。

    生哥也没有浪费机会,直接开枪横扫,只是几下的功夫,就把所有在场的枪手,全都给扫死了。

    一时间,整个大厅的所有枪手都死光了,就只剩下了麦当奴一个人。

    而生哥的枪,在这个时候,也正好没有了子弹。

    本来,见到生哥把自己的所有手下,全都给杀了,麦当奴还有点变色,但看到生哥的手中的枪,没有子弹之后。

    “你的枪里,没子弹了吧!”

    麦当奴当即阴笑了起来,他觉得运气还是在自己这边的,比身手他麦当奴可不怕任何人。

    枪里没子弹,还不如一块废铁作用大,生哥直接丢掉了枪,刚准备弯腰去捡把枪,直接打死麦当奴的时候。

    麦当奴当然不会选择坐以待毙,眼睁睁的看着生哥,将枪拿起来。

    直接跑起来,就是一个飞扑,麦当奴凭借着身材高大的优势,直接就将生哥扑倒,两人齐齐的滚落在地,摔在了一起。

    高达本来还想用飞牌帮一帮生哥,只是一摸身上,却连一张牌都没有了,只能很无奈的摊了摊手,对着滚落在地的生哥道。

    “我没牌了,帮不了你了!只能靠你自己了!”

    “没事,我自己来就行!这种鬼佬,我杀了不知道多少个了,也不在乎这多一个!”

    爬起来的生哥,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冷眼的瞧着麦当奴,毫不在意的说着。

    这倒不是生哥在吹牛,而是真的,死在他手上的鬼佬,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了。

    “那行,你自己来!我歇会!”

    有点腰酸背痛的高达,也顾不得地(caef)上脏不脏,会不会弄脏了自己身上的白色西装了,直接就靠着一根柱子坐了下来歇息,准备欣赏一下生哥和麦当奴的对决。

    .................

    “王sir,我们还不动手么?他们现在都没有枪了,是出手最好的时机啊!”

    和王晋躲在一旁的芽子,见到匪徒们都没了枪,顿时眼前一亮,匪徒没枪,可他和王sir有啊!

    这简直是抓获这两个匪徒的天赐良机啊!

    想要获得大功劳的芽子,不免在一旁鼓动王晋动手。

    功绩就在眼前,芽子表示真的很急啊!

    她家里的背景确实不一般,但她从小就不是一个乖乖女,不喜欢舞文弄墨,反而喜欢刀枪棍棒。

    否则,也不会来当差佬了!

    只是时间一年一年过去,虽然她也在升职,但却和王晋这种三级跳的升职不同,她只是普通的那一类,并不突出。

    所以,她才想急切的立功升职,给家里看看,哪怕是不走家里安排的路,她也能干出一番漂亮的成绩来。

    也实在是随着她的年纪越大,她家里给她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了,想让她结婚,在家相夫教子,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家闺秀。

    自从上次相亲遇到王晋之后,她又被安排了几次相亲。

    而且,相亲的时间,也越来越密集!

    相亲的对象,不是有钱就是有势!

    尽管芽子一再骗自己的父母说,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

    只是在他父母的眼里,芽子的男朋友,也就是那种不成器的人物。

    否则,芽子为什么一直不带回来?

    估计是芽子没有脸,把男朋友带回来,因为和他们介绍的有为青年,根本没法比。

    这种不成器的男朋友,芽子的父母,有的是办法对付。

    只要他们家到时候给点钱,那不成器的男朋友,还不是会离开他们家芽子,这也好让芽子彻底的死了这份心,安安心心的和他们挑选的俊逸良才结婚。

    也正是知道父母的想法,芽子才急啊!

    这都什么年代了,崇尚自由的年代,爱情自由,婚恋自由,如果还像老一辈的安排结婚,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芽子自身有地位和功绩,可以拿的出手,才可以反驳父母,不然芽子是真的没有一点底气的。

    所以,这次的任务,对她而言很重要。

    只是,王晋显然是不可能知道,芽子的这些事和小心思的。

    他只是依照正常的情况来判断,对自己最有利的时间。

    显然,这个时候,还不是王晋预想中的最佳时候。

    “别着急,在等等!”王晋不由在一旁劝解道。

    见王晋都这么说了,芽子还能怎么办?

    临来的时候,署长可是说了,这次行动一切要以王晋为主,要多听王晋的话。

    尽管心很躁动,但芽子也只能暂且忍耐了。

    “口气倒是不小,就不知道,你的实力,是不是想你的口气一样硬!”

    麦当奴将外面的西装一脱,露出了两个银色的铁棍,这就是麦当奴的独门武器。

    “来,你试试就知道了!”

    即使是看见麦当奴,拿出了武器,生哥依旧对着麦当奴勾了勾手指,带着几分挑衅的道。

    “找死!”

    麦当奴当即两手执着两个银色的铁棍,就挥动着朝生哥身上打去,银色的铁棍,带起了呼啸的风声,对着生哥的头砸去,而另外一只银色的铁棍,则威力也不见弱的,砸向了生哥的膝盖关节。

    两者几乎是同时间落下,让生哥不能首尾兼顾,能挡的住头,就挡不住脚,能挡得住脚,就挡不住头。

    这两者都是很脆弱的地方,膝盖关节要是吃了这一记,就算不断也会影响速度和灵活性。

    而头盖骨虽然是人体最硬的位置,但和铁棍硬碰硬,无疑是鸡蛋碰石头,同时头部作为人体最复杂神秘的区域,谁也不知道被砸一下,会是什么后果。

    生哥几乎面对艰难的选择,两者只能挡其一,就算是生哥,也没有想过,麦当奴能将双手,运用的如此的灵活。

    甚至是左右均衡,有点武侠小说中,一心二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的味道。

    有这种能力,也怪不得这两跟铁棍,会成为麦当奴的独门武器了,确实有几分门道。

    既然挡不住,那就只能躲了,千钧一发之际,生哥一个干脆利落的鹞子翻身,躲开了这两击。

    嘭!

    银色的铁棍,没有打到生哥,却是落在了一张木头椅子之上,椅子直接被强大的力量给打断,一分为二,木屑纷飞。

    见到这样的场景,生哥很庆幸自己躲开了,不然吃上这一记,不论是被打到了头,还是被打到了膝盖,对生哥来说,都是天大的麻烦,甚至可能让他失去战斗力。

    这时候,生哥也感觉到了,没有武器是多么吃亏了。

    面对这样的铁质凶器,他没有武器在手,连还击都做不到,血肉之躯的上去吃上这一击,谁吃的消?

    反正,生哥是觉得自己挡不住的,不由得在场内一边躲闪着麦当奴的攻击,一边开始寻找起了趁手的武器。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根长长的铁管,能当长棍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