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七章 南宋第一枪和谋圣(2/5求鲜花求收藏)
    今日的虎牢关,注定载入史册!

    两支强大的军队,在卫仲道和孙坚的指挥下,发生激战。

    高宠率领的玄甲军,宛如一只利箭,狠狠扎入江东军阵营。

    同时,城内的徐晃也组织好了西凉军,正在领军出城!

    卫仲道看着激战的双方,趁机对正在冲杀的高宠用系统查看对方属性:

    “高宠(绝世神将):武力103,政治75,智力85,统帅90。”

    看来系统的划分也是有根据的,超过一百就是绝世神将,一百就是神将,90-99就是一流武将。

    就在不知道孙坚后面还在赶来的十八路诸侯当中,关羽和张飞的属性是多少。

    沉思之际,卫仲道忽然听到一旁冉闵开口:“主公,敌军将高宠将军和玄甲军包围了!”

    卫仲道闻言抬头一看,果然发现玄甲军被密密麻麻的江东军包围。

    他们发现自己拿不下这两千人之后,居然改变战术,用兵马将之围起来,其他的江东士兵扛着攻城车和云梯冲向城墙。

    “放心,徐晃会击溃他们的。”卫仲道淡然笑道。

    话音刚落,只见城门口出现杀喊声,手中大斧的徐晃,领军冲出。

    “杀啊!”

    “冲啊!”

    顿时,西凉军气势如虹,士气大盛,不断冲出城门。

    两军宛如两辆对撞的马车,撞上之后便是最惨烈的厮杀。

    徐晃是一流武将,手中那柄大斧重达几十斤,杀的江东军血流成河,无人敢靠近。

    而被江东军包围的高宠见状则是哈哈大笑:“主公按原定计划出兵了,传令,全军掉头杀回去!”

    一声令下,玄甲军从江东军内部开花,反杀而回!

    有高宠这员神将带领,玄甲军势如破竹,竟是将近三万的江东军阵营打乱。

    “这……这这么可能!”

    孙坚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他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就要输了。

    参军程普见状眉头一皱:“将军,此战不利,还是撤退吧!”

    “再犹豫,等西凉军全部出来,我军就是想走也走不了。”

    程普的智力在目前的江东阵营当中最高,孙坚更是将他封为参军,他的话比较有分量。

    孙坚看着眼前的战局,他犹豫了一下。

    但就因为这一下犹豫,使得他错过了撤兵的最佳时机!

    因为,另外一支两千人的兵马竟是也在此刻从侧面冲向江东军。

    虽然这支兵马只有两千人,但他们个个手持盾牌和短刀,一靠近江东军便杀的尸横遍野。

    江东军的战斗力虽是不差,但他们一来没想到自己的侧面会出现敌军,二来对方的战斗力竟是比他们还厉害。

    加上出其不意,侧面的江东军竟然败退了下来。

    负责指挥这支兵马的是一名中年文士,他见状不禁笑道:“真是不知道这支兵马主公是从哪找来的!”

    “如此战斗力,竟是不比高宠将军的玄甲军差。”

    而城墙冉闵看到这一幕,他不禁睁大眼睛:“主公,那支兵马也是我军的吗?”

    “不错!”卫仲道满脸笑意:“那是我麾下的两千背嵬军,之前让张良将之埋伏在城外,就等这个时机给江东军致命一击。”

    说话间,卫仲道趁机查看了张良的属性。

    “张良(谋圣):武力50,政治95,智力105,统帅85。”

    这还是卫仲道第一次看到满值的谋士,能被称为谋圣,张良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就连刘邦都亲口承认,他不如张良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得此人,卫仲道如虎添翼,文臣武将都有了。

    而和卫仲道相反的则是孙坚,察觉侧面的背嵬军居然击溃了自己的兵马,他再也不敢犹豫:“撤退!”

    一声令下,江东军阵营内传来了鸣金声。

    “叮叮叮叮~”

    震耳欲聋的鸣金声,让现场的所有江东军都能听到,他们再也不敢恋战,丢下攻城器械便往大营跑。

    他们认为只要自己跑回大营就安全了!

    城墙上观战的卫仲道见状冷哼一声:“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擂鼓助威,让徐晃领军追杀,不能放过江东军!”

    “此战,我要他们有来无回!”

    这么好的机会,卫仲道自然不会放过,他想趁机将城内的江东大营也一并给拿下。

    战鼓轰鸣,声传八荒,鼓舞士气,振奋人心!

    西凉军此刻也明白自己即将击败江东军,他们卯足了劲冲杀而去。

    江东军不敌,瞬间溃败!

    不管是玄甲军,背嵬军还是西凉军,此刻都在疯狂追杀。

    顿时,血流成河,尸骸遍地。

    而高宠,此刻则是找上孙坚!

    ..........................................................................

    PS:新人新书,求鲜花,求推荐票,求打赏,求一切支持!!!跪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