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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吾有逆鳞,触之必亡(求收藏,求鲜花!)
    朱雄英和徐妙锦,你侬我侬的在算账,毕竟作为军队的最高统领,朱雄英还是要对这里的士兵,百姓负责的。

    总不能自己走了,让他们在这里饿死吧。

    突然间,朱高炽跌跌撞撞的向着朱雄英跑了过来。

    “大哥,大哥,你看,你看!”朱高炽拿着一根箭矢,递给了朱雄英道。

    瞄了一眼,朱雄英道:“一根箭,有什么可看的?你想要的话,我哪里还有三万多支!”

    箭矢这玩意,在朱雄英这里,真的有很多,而他们来到东胜州,除了用火药炸过山,就没干别的事情。

    弓箭,火药,火器,几乎没有了用武之地。

    他们根本不需要用武力镇压,就可以让殷商遗民,心甘情愿的加入自己的阵营,帮助自己做工。

    争先恐后的学习天朝文化。

    “普通的箭矢,当然没什么可看的,可是这支箭矢,是一只东洲斑豹带来的,我们的小股部队出去,都是配发火铳,八十枚铅弹和四十发火药!”

    “这种箭矢,从我们登陆,就没有出仓过,训练都没有。”

    “那问题来了,这东西怎么会被一只东洲斑豹弄去,而且这上边还有血迹!”

    朱高炽疑惑道。

    闻言,朱雄英心中一愣,拿过箭矢瞧了一眼,赶忙回到营帐里,拿起箭框中的箭矢,两相对比,别无二致。

    “这就是大明生产的箭矢,精铁箭头,重弓可以射穿一只东洲斑豹的肚子。”

    “就算是这里有其他强国,那也不可能有这种箭矢的吧。”

    朱高炽疑惑道。

    顿了顿,朱雄英道:“那豹子呢?”

    “它跑了,营门的将士看它有身孕,跑的也不快,便没有杀它。奇怪的不是这只豹子,奇怪的是,这豹子从哪里弄来的大明箭矢,还把它送到了我们这里?”

    “它这是要干什么?”

    朱高炽连忙开口说道。

    “今早十五叔和十七叔进林子捕猎了。”朱雄英话音刚落,。

    朱高炽目光瞬间凝实,徐妙锦道:“这箭矢不会是他们的吧,会不会是他们出危险了?”

    “告诉冯诚,调遣两万协防军,三千火铳兵,入林搜救,活见人,死见尸!”朱雄英将箭矢拍在桌子上。

    愤怒道。

    朱高炽道:“哎哟,这可坏了菜了。”急急忙忙的朱高炽连忙向远处跑去,寻找冯诚。

    至于调兵的事情,自然有锦衣卫先去通知。

    等冯诚赶到的时候,兵马,武器,已经下发。

    “冯诚!”朱雄英站在营帐前,高声喊道。

    “太孙请吩咐!”冯诚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敢迟疑,赶忙开口询问道。

    朱雄英道:“东洲胡虏,凡有敢犯者,亡其家国,灭其种群,绝其苗裔!焚其宗庙社稷!”

    “如果十七叔和十五叔有意外,屠尽!”

    朱雄英双目瞪得赤红。

    他带来的是先进文明,和平发展,谋求共赢,但这绝不代表他软弱,不敢杀人。

    朱权和朱植是老爷子让他带出来见世面的,带不回去?那朱雄英也别回去了。

    回去,也没脸见老爷子了。

    “末将领命!”

    冯诚拱手,挥舞着手中得令旗道:“东洲胡虏,凡有敢犯者,亡其家国,灭其种群,绝其苗裔!焚其宗庙社稷!”

    “将士们,出发!”

    冯诚说罢,骑着马匹向外奔去。

    一众士兵早已砸营帐外列好阵仗,就等着将军下令,他们就可以开拔了。

    当兵的不愿意打仗,但来到了这个地方,除了打仗也没别的刺激事情了,更何况,他们真的站在制高点上。

    享受着降维打击的快感。

    砰的一声。

    朱雄英一屁股坐在台阶上。

    “殿下!”

    “大哥!”

    “殿下!”

    徐妙锦,朱高炽,一众锦衣卫纷纷上前道。

    朱雄英伸着手,拉住了朱高炽,用力将他拉到了自己身边,朱雄英低声道:“如果两位叔叔出了意外。”

    “所有殷商遗民,一个不留,杀绝!”

    朱高炽道:“大哥,不会的,十五叔和十七叔又不是不懂得带兵打仗,他们肯定不会有意外的!”

    “胖墩,你性子柔和,在这里,他们同意我们的统治,他们就是殷商遗民,如果他们不同意!”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当加勉,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朱雄英说罢,按着朱高炽的肩头,站起身来道:“去,收缴所有协防军的刀枪斧钺,给我军配发火铳,虎蹲炮,把大将军炮也搬出来!”

    “去办吧!”朱雄英拍了拍了锦衣卫千户的肩膀,示意他可以离开了。

    这个时候,朱高炽开口道:“大哥,你要干什么??”

    “干什么?如果今天冯诚是带着十五叔和十七叔的尸体回来的,我要所有的殷商遗民,给他们陪葬!”

    朱雄英瞪了一眼,直吓得朱高炽连连后退,低下头不敢言语。

    徐妙锦亦是被朱雄英的目光吓了一跳,连忙上前宽慰道:“不会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