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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纯血信鸽炖的汤应该挺好喝
    白展堂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做树欲静而风不止。

    明明他只是想平平静静的过日子,没打算去招惹任何人,可偏偏就有人将他当成眼中钉肉中刺。

    现在更好,甚至都已经动了要将他彻底清除的念头。

    他也明白,那些人真正的目标或许不是他。大势力之间的争斗,总是会有无数的牺牲品。

    从某种方面来说,他很可能也只是利益的牺牲品罢了。

    那位大太监的话听起来像是在寒暄,可白展堂却能听懂里面深刻的含义。

    他话里话外都在提及白三娘,就是在告诉白展堂,那些人的真正目的并非是他。

    由于他的身份特殊,哪怕金盆洗手了,也依旧掩盖不住曾经身为盗圣的事实。

    也就是说,即便某些人真的把他干掉了,也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在为民除害,根本不会有什么太大的罪责。

    可现在有了免罪金牌就完全不同了,这无异于将他彻底洗白。

    若是那些心怀不轨的人若还想动他,已经没有了能站住脚的理由。

    摇了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全都甩去,白展堂闭上双眼准备睡觉。

    可到了凌晨时分,一声巨响让白展堂立刻睁开了眼睛。

    他迅速的穿好衣服,跑到后院就蹿上了房顶。

    他能听出来,那声巨响绝对不是什么意外,而是有绝顶高手在过招。

    可七侠镇这种小地方,按理来说不会出现这种级别的人物才对,他想要确认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发动天下极速,赶到了声音的来源地,然后立刻利用诡影迷踪的称号效果隐去身形,偷偷打量。

    在前面不远处,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是来给他送免罪金牌的那个大太监。

    他的旁边,还站着几个老态龙钟的家伙,有男有女,每一个都是白发苍苍,可身姿却又是无比的挺拔,完全不像是半个身子都埋入黄土的年纪。

    而他们的对面,此刻正站在一群手握绣春刀的人,由此就可推断出,他们出身于明朝最大的暴力机构,锦衣卫!

    为首那人更是穿着一身皇帝御赐的飞鱼服,这代表着身份与荣誉。估计这家伙在锦衣卫之中,身份也绝对不简单。

    可是相比大太监穿的蟒服,他这飞鱼服的份量就显得没有那么重了。

    同为皇帝御赐的服饰,蟒服可要比飞鱼服高了整整一个档次。

    距离有些远,白展堂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可看他们周围满地的狼藉,便能知道刚刚动手的就是他们。

    原本还以为双方还会大打出手,可谁知道,他们谈了一会儿后,竟然就收起了武器。

    那个大太监更是和身边的几个老者打了个招呼,转身就和那群锦衣卫一起离开了。

    对于朝廷的事,白展堂了解的太少了。

    说到底,他只是个江湖中人罢了。虽然母亲白三娘身在六扇门,不过他却是从小在葵花派长大的。

    确认了这些人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威胁,白展堂自然也没必要在这里待下去了,于是转身就回了客栈。

    可他却没有发现,他才离开刚才的位置,留下的那几个老者,就纷纷朝他所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这种超强的敏锐度,简直令人背脊发凉。

    天色微微放亮,七侠镇也仿佛从沉睡之中苏醒了过来。

    街市上的人越来越多,同福客栈也开始了正常的运转。

    刑捕头带着燕小六走了进来,随意的看了看。

    这就是他们两个身为捕快的日常。

    “哎,老白,我刚才收到消息,说是那个凌腾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埋伏,身受重伤。”

    刑捕头就像是个情报贩子,总能在第一时间收到很多消息。

    其实凌腾云那小子作为缉盗世家的后人,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毛病。

    不过凌家的家风就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导致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总是无视平民百姓的性命,这才是让白展堂最为不齿的。

    就冲这一点,白展堂就绝对不会和他成为朋友,没有干掉他,无非是他不想把麻烦惹大了而已。

    毕竟现在他不是孤身一人,客栈的这些人,与他的亲人一般无二,若是因为自己让他们出了什么意外,这绝对不是白展堂乐于见到的。

    而凌腾云遇伏这件事,白展堂大概也能猜到原因,无非就是杀人灭口罢了。

    出手的人,很大概率是东厂的家伙,就是为了掩盖他们在背后怂恿的罪行。

    不过听老邢那意思,凌腾云并没有被干掉,也算是这小子福大命大了。

    “师父,你看,我抓了一只鸽子。”

    燕小六兴高采烈的捧着一只白鸽,递到刑捕头面前。

    这可把刑捕头高兴坏了,立刻道:“老白,把这鸽子给大嘴,让他给我煲个鸽子汤,我中午过来喝。”

    还不等白展堂说话,郭芙蓉就冲了过来,一把将鸽子从燕小六手里抢过去。

    “敢炖了这鸽子,我就先把你们两个炖了!”

    郭大小姐可是绝对有资格说这种话的,身为六扇门大统领的千金,论身份,根本不是老邢和燕小六能比的。

    知道郭芙蓉不好惹,刑捕头也不得不放弃,讪讪的带着燕小六继续巡街去了。

    “白大哥,这是我们郭家的纯血信鸽,估计是我爹给我来的信。”

    信鸽这东西算是古代人用来传递消息的最大成就之一。

    远比人力传递更加快速便捷,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传递的信息需要简练一些。

    而这信鸽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早就听郭芙蓉说过,她母亲的家族就是专门饲养纯血信鸽的,这种信鸽速度快,耐力长,堪称极品。

    看着郭芙蓉兴高采烈的从信鸽腿上的竹筒里面取出信,她的表情立刻变得僵硬。

    白展堂凑过去看了看,只见那张两指大小的纸上写着三个大字。

    “危!速归!”

    除了这没头没脑的三个字之外,信上没有了任何其他的信息,一时之间根本搞不清是家里有危险,还是在这边有危险。

    “白大哥,这是什么意思啊?”

    郭芙蓉怔怔的问道。

    可白展堂如何知道,正想安慰她两句,街市尽头便有一匹快马奔袭而来。